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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理论与实务主讲:招投标概念:招投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行为。它分为两个阶段:招标和投标。招标:是指招标者为购买商品或者让他人完成一定的工作,通过发布招标通知或者投标邀请书等形式,公布特定的标准和条件,公开或者书面邀请投标者投标,从中选择中标者的行为。实施招标行为的人为招标者,包括项目主办人和代理招标活动的中介机构。投标:是指投标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自己的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实施投标行为的人为投标者。投标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那些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央视黄金段位广告招标大会现场图片招投标法:适用的对象是招投标,即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货物: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固态、液态或气态的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工程:指各类房屋和土木工程建造、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服务: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对象,如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招投标法》的调整对象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环节的活动,同时也包括政府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招标投标其实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采用这种交易方式,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品购销和工程建设任务都按照指令性计划统一安排。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采用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买方方才能够居于主导地位,有条件以招标方式从多家竞争者中择优选择中标者。在短缺经济时代的卖主市场条件下,许多商品供不应求,买方没有选择卖方的余地,卖方也没有必要通过竞争来出售自己的产品,也就不可能产生招标投标的交易方式。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发电机组采购及发电机房修建工程项目开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发电机组采购及发电机房修建工程项目二、招标内容:项目分两包:第一包为柴油发电机组采购;第二包为发电机房修建工程;交货期及工期:合同中约定三、本项目报名已截止;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4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五、开标时间:2012年6月4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七、联系方法:招标方: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451-86669094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联系人:王玲联系电话:0451-86785880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户名: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汇展支行账号:1288070159006083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月16日中标公告信息编号┊HTC–123043发布时间┊2012-05-1516:57公告标题┊哈尔滨学院学生食堂维修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学生食堂维修工程2、招标文件编号:HTC–123043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4月26日4、定标日期:2012年5月15日5、中标承包商名称:中标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学生食堂维修工程中标金额(万元)63.700054中标单位:哈尔滨鑫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联系电话:0451-82364715招标方式通常是作为一种采购方式,招标人是花钱采购的买方,投标方是有意向买方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以取得相应的贷款、工程款或服务报酬的卖方。但实践中也有以招标方式出卖的。即所谓的标卖方式。在标卖交易方式下,由卖方作为招标人,提出出卖的标的物及出卖条件,由买方作为投标人投标竞买,卖方从中选择在出价等方面最符合自己要求的投标人中标,与其签订标的物买卖的合同。标卖与拍卖相似,二者同为由出卖人发起的竞争交易方式,但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拍卖方式中,由于所有竞买人通常都在同一时间集中于同一场合公开报价,因此每一竞买人(第一个叫价的除外)都是在知道其他竞买人报价的基础上竞争:每一竞买人都有多次增价竞争的机会:拍卖标的应出售给报价最高的竞买人。而标卖方式下,投标竞买人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报价,彼此之间不知道各自的报价;投标报标也只有一次;中标的条件也不一定只限于出价最高。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代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程序: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6、接受投标人标书;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市。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案例1、某投资公司建设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同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3年5月30日。该公司于2003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后有A、B、C、D、E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E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于6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D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B单位中标。双方按规定签定了施工承包合同。问题:(1)E单位的投标文件按要求如何处理?为什么?(2)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1)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因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答案:(2)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应视为违约行为。答案:(3)首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答案:其次,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投标的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案例6某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背景]某公路路基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K进行招标代理。招标方案由K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选择承包人,同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日。2007年10月12日下午4:00点整为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4日下午2:00点在某某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2007年9月15日,K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如下:①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②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③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及标段的划分情况;④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⑤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2007年9月18日,招标人开始出售招标文件。2007年9月22日,有两家外省市的施工单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被告知招标文件已停止出售。截至2007年10月12日下午4:00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48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经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随后,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最后确定了A、B、C三家投标人分别为某合同段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于2007年10月28日向A投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A中标人于当日确认收到此中标通知书。此后,自10月30日至11月30日招标人又与A投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于是A投标人将价格在正式报价的基础上下浮了0.5℅,最终双方于12月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1)针对本工程,写出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2)本案招投标程序有那些不妥之处?为什么?[参考答案](1)针对本工程,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如下: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如有)→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合同协议书(注:这是典型的招标程序,请记住)(2)本案招标程序中,存以下不妥之处:①开标时间2007年10月14日下午2:00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2日下午4:00不一致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②招标公告的内容不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已明确的内容外,还应载明以下事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等。③招标文件停止出售的时间不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④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A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
本文标题:招投标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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