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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50V54MH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4029.2—2012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第2部分:技术要求Civilaviationairtrafficcontrolautomationsystem-Part2:Technicalrequirement2012-06-29发布2012-11-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MH/T4029.2—2012I前言MH/T4029《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配置;——第2部分:技术要求;——第3部分:接口;——第4部分:人机界面;——第5部分:测试方法。本部分为MH/T4029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并负责解释。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本部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振才、杨晓嘉、李华琼、李钢、谢玉兰、陈文秀、霍振飞、李丹。MHMH/T4029.2—2012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第2部分:技术要求1范围MH/T4029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环境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和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MH/T4007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MH/T4008空管雷达及管制中心设施间协调移交数据规范MH4011飞行进程单MH/T4012空中交通管制雷达标牌MH/T4022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最低安全高度告警及短期飞行冲突告警功能MH/T4024民用航空飞行动态电报自动处理MH/T4029.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第1部分:配置ICAODoc4444-ATM/501空中交通管理(AirTrafficManagement)ICAOASIA/PACIFICREGIONALICDFORAIDC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区关于AIDC的ICD(ASIA/PACIFICREGIONALINTERFACECONTROLDOCUMENT(ICD)FORATSINTERFACILITYDATACOMMUNICATIONS(AIDC))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MH/T4029.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飞行数据区flightdataregion空管自动化系统定义管理的空域。3.1.2多雷达航迹multi-radartrack由多雷达数据融合产生的航迹。3.1.3MH/T4029.2—20122飞行计划航迹flightplantrack依据飞行计划数据推算产生的航迹。3.1.4系统航迹systemtrack由多监视源数据综合处理产生的航迹。3.1.5综合航迹synthesizedtrack包含有系统航迹和飞行计划数据的航迹信息。3.1.6所需导航性能performancebasednavigation在相应的导航基础设施条件下,航空器在指定的空域内或者沿航路、仪表飞行程序飞行时,对系统精确性、完好性、可用性、连续性以及功能等方面的性能要求。3.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utomaticdependentsurveillance-broadcast)AFTN航空固定通信网络(aeronauticalfixedtelecommunicationsnetwork)AIDC空中交通服务设施间的数据通信(ATSinter-facilitydatacommunications)ASTERIX欧控监视数据交换标准格式(allpurposestructuredEurocontrolradarinformationexchange)CFL许可飞行高度(clearedflightlevel)CPL现行飞行变更报(currentflightplanmessage)FPL领航计划报(filedflightplanmessage)GRIB网格气象数据(gridbinary)HDLC高级数据链路控制(high-leveldatalinkcontrol)METAR航空例行天气报告(meteorologicalterminalaviationroutineweatherreport)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NTZ非侵入区(notransgressionzone)PBN所需导航性能(performancebasednavigation)QNH修正海平面气压(queensnauticalheight)RVSM缩减垂直间隔(reducedverticalseparationminima)SID标准仪表离场程序(standardinstrumentdeparture)SPECI特殊天气报告(aviationspecialweatherreport)SPI特殊位置识别(specialpositionidentification)STAR标准仪表进场程序(standardinstrumentarrivalroutes)TAF终端机场天气预报(terminalaerodromeforecasts)UTC世界协调时(universaltimecoordinated)4技术要求MHMH/T4029.2—201234.1总则4.1.1系统应包括监视数据处理、飞行数据处理、监视数据与飞行计划相关处理、告警处理、进港排序、记录回放、接口管理、系统监控、离线数据管理和人机界面等功能模块。4.1.2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稳定、冗余、开放的体系结构。4.1.3系统应具备故障隔离能力,任何单点故障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4.1.4系统应具备对监视数据、AFTN报文以及AIDC报文的处理能力。4.1.5系统应支持不低于三网运行的工作方式。4.1.6系统应具备在线自检和监控功能。4.1.7系统应具备全功能的主、备处理能力。当主处理机故障时,系统应在没有操作人员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切换到备份处理机上运行。系统正常运行时,只能通过人工发送切换指令才能进行主、备切换。在主、备切换过程中,不应丢失任何数据,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4.1.8系统应能接收外部时钟信号用于系统同步。系统应采用UTC时间。4.1.9系统的硬件设备应采用通用商业货架产品。系统的软件应具有良好的硬件兼容性。4.1.10系统应采用世界大地坐标系(WGS-84坐标系)。4.1.11系统应具备与其他系统的数据同步功能,并能在相关席位上进行管理。4.1.12系统应具备软件配置和数据管理功能。4.1.13系统应具备日志管理功能。4.2监视数据处理4.2.1系统应能接收、处理雷达和ADS-B等监视数据。4.2.2系统应能对监视数据源进行实时监控,对双路输入的监视数据进行比选。当单个或者多个监视数据源异常或者中断时,系统应对其进行告警并进行人工或自动隔离,同时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4.2.3系统应具备过载处理功能。系统应对监视数据流量进行监控,过载时产生可接受的溢出,并产生告警信息。4.2.4系统应将雷达数据与ADS-B数据进行融合处理,产生的系统航迹质量应不低于参与融合处理的任何一个监视数据的航迹质量。4.2.5系统在进行ADS-B数据与雷达数据融合处理时,应利用雷达或者其他监视手段校验ADS-B数据的有效性。4.2.6当ADS-B航迹和雷达航迹都有效时,系统应显示系统航迹。具备ADS-B能力的航空器不在雷达覆盖范围内或雷达失效时,应显示ADS-B航迹。4.2.7在没有监视信号覆盖的区域,系统应显示飞行计划航迹。4.2.8雷达航迹、ADS-B航迹和飞行计划航迹的显示应使用不同的标识,且符合MH/T4012的规定。4.2.9雷达数据处理要求如下:a)宜采用点迹融合多雷达处理或航迹融合多雷达处理方式;b)多雷达数据处理后形成的多雷达航迹,其质量应不低于参与融合的任何一部单雷达航迹质量;c)系统应能处理一次雷达、二次雷达和一次二次合成雷达点迹、航迹和点航迹数据(包括经平滑处理的点迹、航迹和点航迹,以及未经平滑处理的原始点迹、航迹和点航迹);d)系统应能处理正北信号、扇区信息、测试目标数据等各类数据信息,以用于相应的雷达数据处理和作为判断雷达线路、雷达信号质量的依据;e)系统应能处理符合MH/T4008规定的雷达数据格式信息以及其他在用的雷达数据格式信息;f)雷达数据处理应具备异常数据处理功能,当所接收的雷达数据报文数量、长度、格式异常时,能对其进行处理和过滤;MH/T4029.2—20124g)雷达数据处理应具备时标处理能力;h)系统应具备雷达信号状态管理和控制功能,包括:1)设置雷达数据不可用标准,当雷达数据不可用时,手动或自动隔离该路雷达数据,系统监控功能发出告警(声音、颜色提示);2)当隔离的某路雷达数据可用后,系统监控功能发出相关提示;3)可通过人工操作方式隔离和恢复某路雷达数据;i)系统在进行雷达数据比选时,评价质量的项目应包括:1)校验码检查;2)雷达数据必备项丢失和格式正确性检查;3)雷达正北数据及扇区数据连续性检查;4)已跟踪雷达航迹连续性检查;5)雷达数据延时的检查;6)雷达自报告的出错事件;j)在多雷达覆盖区内,单个雷达故障不应影响多雷达目标的连续显示,不应对系统功能产生任何影响;k)系统应具备SPI码的处理能力;l)系统应能处理雷达气象通道数据,并将处理结果叠加显示在管制席位上,至少能处理并区分显示三级气象回波信息;m)系统应能对接入的雷达数据根据QNH值进行气压高度修正;n)在多雷达数据融合处理时,系统应具备动态设置计算权重的功能。4.2.10ADS-B数据处理要求如下:a)系统应能接收、处理符合ASTERIX格式的ADS-B数据;b)系统应能对接入的ADS-B数据根据QNH值进行气压高度修正;c)系统应具备处理单路和多路ADS-B数据,并形成ADS-B合成航迹的功能,单路ADS-B数据异常应不影响多路ADS-B合成航迹的处理。4.3飞行数据处理功能4.3.1系统应能自动处理:a)MH/T4007规定的AFTN报文;b)AIDC报文;c)气象报文(METAR、SPECI、TAF)。4.3.2大型系统应能自动处理GRIB报文并利用GRIB数据对飞行计划剖面推算结果进行修正。中小型系统可选配此功能。4.3.3系统应能通过自动处理气象信息和人工输入进行QNH数据更新和QNH分区处理。4.3.4系统应能自动接收和处理AFTN报文,同时能自动或人工发送AFTN报文。处理AFTN报文时应对报文结构、语法和语义的正确性进行检查。4.3.5系统应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当收到错误或不完整的AFTN报文时,能将不能自动处理的报文发送到指定的席位。报文数据处理流程应符合MH/T4007、MH/T4008、MH/T4024和ICAODoc4444-ATM/501的规定。4.3.6在建立飞行计划和修改飞行计划时,系统应对飞行计划的结构、语法和语义的正确性进行检查。4.3.7飞行数据处理语义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a)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符合二次雷达设备类型;b)航空器机型为现有的航空器类型,并且高度和速度相匹配;MHMH/T4029.2—20125c)尾流种类与航空器性能相符;d)巡航速度与航空器性能相符;e)飞行高度低于航空器最大性能高度;f)经纬度表述格式一致;g)在飞行情报区飞行时间不超过24h;h)具有必备的预计飞行时间。4.3.8飞行数据处理应能对FPL电报编组15中航路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唯一性进行检查。4.3.9飞行数据处理应能通过自动和人工的方式生成飞行计划。应能通过处理FPL和CPL报文自动生成飞行计划,通过模板方式人工生成飞行计划。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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