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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ZSHPX-2015-009-01招标文件招标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卷投标须知..........................................1第二卷合同条款.........................................21第三卷投标资料格式.....................................31第四卷技术要求.........................................471招标公告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已由盘县和发展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14]8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预备内投资补助资金350万元,盘县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盘县火铺镇沙淤村;2.2工程规模:工程供水规模666.00m3/d,项目总投资470万元;2.3招标内容:旱地供水桩90个;安装消毒器1台;建泵站1站2台装机2*5.5kw,扬程90m,流量50m3/h;安装30kva变压器1台,架设10kv线路LGJ-50长0.5km;安装热镀锌输水钢管DN100mm7.251km、DN65mm3.339km、DN50mm1.29km、DN20mm1.501km、DN15mm1.001km。安装灌溉PE管DN90mm5.15km、DN63mm1.8km、DN50mm1.20km、DN32mm4.50km;招标概算168.66万元;2.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必须是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投标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9日每日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贵州省盘县红果镇江源路151栋1单元2-2购买招标文件。5.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5.2.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5.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产品授权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25.2.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守以下规定:(l)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本项目应以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盘县电信局8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201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在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召开,投标人必须参加。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自备/招标提供),食宿自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盘县火铺镇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北大厦商业办公楼第1幢1单元13层9号房联系人:王琛联系人:徐品电话:13885893836电话:0851-84116504/13698588322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28日3第一卷投标须知1、前附表序号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2招标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3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5招标范围:旱地供水桩90个;安装消毒器1台;建泵站1站2台装机2*5.5kw,扬程90m,流量50m3/h;安装30kva变压器1台,架设10kv线路LGJ-50长0.5km;安装热镀锌输水钢管DN100mm7.251km、DN65mm3.339km、DN50mm1.29km、DN20mm1.501km、DN15mm1.001km。安装灌溉PE管DN90mm5.15km、DN63mm1.8km、DN50mm1.20km、DN32mm4.50km,上述所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6投标人资格:必须是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供应商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供货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原则上15日内按招标人供货计划开始供货,60日内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8质量要求:管材符合国标GB/T3091-2001标准;泵测试标准不低于按GB3216-89国家标准;其他设备必须按相关专业标准执行。9一、资质条件:1、生产厂家作为申请人的:具有有效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2、代理商作为申请人的:具备有效的代理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授权书。3、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4、联合体投标的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二、信誉要求:申请人在最近3年中不得在合同中有违约行为,能严格按合同、保证按国标供货,能最大程度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无违约记载或投诉(违约行为以项目所在地(市、州、地)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通报文件为准);(近3年指2012年至今)三、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注册企业只提供注册后有效财务年度的审计报表】,(近1年指2014年)四、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五、类似项目供货业绩:2012年至今承担类似供货业绩(管道采购及安装工程),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提供相关材料。六、提供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度以来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投标产品);七、其他要求:满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接受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牵头人,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对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均有同等的作用1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若无澄清或异议申请的视为已全文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内容,逾期不予受理。12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人须交保证金肆万元元整(¥:40000.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二、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及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的,不论任何理由,其投标不予接受。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现金方式。三、保证金的退还:1、未入围投标人或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相关投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给予退还后。2、中标人在签署了中标项目合同后,携带招标人出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证明(申5请)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为壹份,副本为壹份。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再提供2份投标文件副本。14投标文件递交至: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盘县电信局8楼)并面交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14:30(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日期。开标地点: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盘县电信局8楼)18开标程序:开标验证身份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近3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递交后不退还)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20本项目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盘县水务局依法实施的监督。2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22评标标准和方法:见投标须知23投标样品的提交:不需要提交24本项目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地点: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25其他24.1采购任务中未在投标供应商(厂家或代理商)生产或销售范围内的设备,可由中标人自行采购符合相应验收标准的设备进行供货及安装;24.2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经采购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供货及安装。62、说明2.1项目名称: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2.2招标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2.3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4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供应商2.5中标人: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评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邀请相关专业专家。2.7供货范围:详见报价表。招标人所需设备(含配套设备)全部向中标的投标人采购,所有设备必须保证满足施工的需要。2.8质量要求:管材符合国标GB/T3091-2001标准;泵测试标准不低于按GB3216-89国家标准;其他设备必须按相关专业标准执行。3、投标人资格3.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3.1.1投标人应是具有资格:必须是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供应商。3.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3.1.4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产品的能力和良好的运行经验,在以往生产运行或销售过程中未发现有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本文标题:招标文件(设备联合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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