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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中心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书招标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五年八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合同条款……………………………………………………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1第三章合同条件格式………………………………………………25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29第五章图纸…………………………………………………………31图纸清单-附件2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3编制总说明-附件3工程量清单-附件4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5第八章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41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45技术标评分组成部分-附件5……………………………532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中心工程施工21.1建设地点佛山市大福南路东侧,市一医院北侧31.1建设规模约61293.3平方米41.1承包方式建筑施工总承包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肿瘤中心工程(除电梯、医疗气体、医疗对讲和热力管道工程外)施工72.2工期要求2005年10月20日计划开工2007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3、已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4.3资格审查方式预审1114.1工程报价方式清单报价5续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6.1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7.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汇入。146.1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佛山市大福南路施工现场15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619.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3份副本175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资格预审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现金)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领取地点:佛山市大福南路3号189.1答疑方式和时间答疑方式:传真传疑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前接收答疑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1921.12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2028.1选定评标专家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摇珠室时间:年月日时分2126.1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2233.4评标方法两阶段A+B值综合评价法231.3招标参考价¥159,013,811.83元2438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6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本工程招标参考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该参考价不含围蔽工程造价。招标参考价编制依据:见本招标书第六章的附件《编制总说明》。1.4本招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指本次招标除围蔽工程外的所有招标工程的报价。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围蔽工程的工期已包含在内。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施工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各方应符合第4.1款和第4.2款的要求,另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4.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整个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招标文件和图纸:5.1招标文件的购取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5.2图纸的领取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6.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赔偿因此使招标人遭受的损失。8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可在法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4评标会议后7日内,当投标人退回全部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退回或全部退回图纸,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图纸押金。9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的形式和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传真至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传真电话:0757-8381021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疑),同时将书面澄清(答疑)文件向所有投标人传真。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答疑)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澄清(答疑)文件最后一页(盖章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给予确认,并将该页传真回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该澄清(答疑)文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在法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修改文件,该修改文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经济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三部分组成。12.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12.2.2公证书(复印件)12.2.3投标函;12.2.4投标函附录;12.2.5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誉保证金;12.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及投标人投标所必须的其他投标资料。12.3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3.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报价说明;(2)预算报价书(不含围蔽工程);12.3.2经济标汇总表(三份);12.3.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施工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12.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4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4.1技术标汇总表(三份);12.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12.4.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2.4.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2.4.5围蔽工程的设计方案及预算报价书(工程量清单计价);12.4.6企业业绩(以近三年完成的大型医疗建筑和类似规模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获奖情况以及华南沿海地区或类似水文地质状况的其他11地区的地下室工程业绩为主)及综合实力复印件;12.4.7主体及各分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及承诺;12.4.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及业绩(以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中完成的大型医疗建筑和类似规模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获奖情况以及华南沿海地区或类似水文地质状况的其他地区的地下室工程业绩为主);(3)各分项工程负责人的简历及业绩;(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12.4.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2.5投标文件要求和说明:12.5.1经济标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含围蔽工程的报价,投标报价单列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样不含围蔽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围蔽工程报价在经济标汇总表中单列,围蔽工程报价中所含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经济标汇总表中的围蔽工程报价后列明;12.5.2预算报价书由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师编制审定,并加盖执业章和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注册造价师的,预算报价书必须聘请外单位注册造价师编制审定,并同时加盖注册造价师的执业章、注册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公章。预算报价必须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书及招标补充文件、答疑会纪要为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如有调整,须阐明其理由;12.5.3若投标报价与投标预算价不一致,须作出详细书面分析和说明;12.5.4投标报价不能出现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和投标函部分;12.5.5施工组织设计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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