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5讲心中有法特殊保护考点考纲要求三年考题统计题型名师预测考查频度命题角度走近法律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2013安徽,13,2分非选择题★★结合国家的立法活动、公民违法后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考查法律的特征、作用,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续表考点考纲要求三年考题统计题型名师预测考查频度命题角度违法和犯罪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结合公民违法后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考查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结合青少年由不良行为发展到违法犯罪的事例,考查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联系,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及相应的预防措施自我保护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作出正确选择。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2014安徽,6,2分2012安徽,13,8分选择题非选择题★★★结合具体情境考查自我保护的方法特殊保护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根据搜集的案例,理解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意义。列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容易沾染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分析这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2014安徽,7,2分2013安徽,8,2分选择题★★★结合社会生活中的相关措施,考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因,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结合具体情境考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方法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考点一走近法律1.法律最为显著的特征有哪些?(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3)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2.法律的本质是什么?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3.法律的作用是什么?(1)规范作用: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2)保护作用:①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②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③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特别提示1.比较道德、中学生守则(纪律)与法律的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同。道德是自然形成的,中学生守则(纪律)是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调整对象不同。道德是普遍适用的,中学生守则(纪律)只适用于在校中学生,法律适用于全国的全体社会成员。(3)实现手段不同。道德靠舆论、习惯、信念的力量来保证实现,中学生守则(纪律)靠教育行政力量来保证实现,法律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2.联系国家的立法活动理解“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的立法活动既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又包括国务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考点二违法和犯罪1.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分类、后果分别是什么?(1)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分类:根据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3)后果: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2.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1)一般违法行为是指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比较小。(2)严重违法行为是指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3.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分别是什么?(1)含义: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基本特征:①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②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③刑罚当罚性——法律后果。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4.什么是刑罚?其种类有哪些?(1)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2)种类: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5.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1)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2)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3)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特别提示1.比较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行政法律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税法等。比如破坏市容、闯红灯、乱贴乱画、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等。行政违法行为的处分主体往往是行政机关。民事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合同的行为,即没有合法理由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还包括在合同以外,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比如:消费者被骗;在未知情况下,个人的肖像、名誉被用于商业活动;被殴打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健康受到侵害等。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2.误区:违法就要受到刑罚。违法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只有犯罪才会受到刑罚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制裁。3.误区:犯点小错不要紧,只要不犯罪就行。(1)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2)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防微杜渐。(3)我们应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考点三自我保护1.为什么要加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1)外因: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2)内因: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难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2.未成年人应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怎样防范侵害,保护自己?)(1)提高警惕。保持高度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2)用智慧保护自己。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3)用法律保护自己。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特别提示1.我们身边的险情有哪些?(1)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界所发生的异常现象。(2)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出乎意料、突发的、非本意的使人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2.如何有效应对我们身边的意外险情?(1)提高警惕,增强紧急避险意识。(2)做到冷静判断、镇静应对是我们成功避险的重要前提。(3)掌握有效的逃生急救知识和技巧,是科学避险的关键。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四3.遇到意外险情,我们常用的求救方法有哪些?(1)发出灯火信号,通过点火或借助手电筒、玻璃等反射太阳光发出求救信号。(2)在空旷地书写大大的“SOS”信号求救。(3)通过呼喊或敲打金属发出声音信号等。4.路遇敲诈勒索不要殊死抵抗。因为这样做有可能激怒不法分子,导致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正确的做法是面对不法侵害,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与其斗争。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考点四特殊保护1.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两部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1)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2)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3.法律为未成年人设置的四道防线及其主要内容(要求)是什么?(1)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等。(2)学校保护:①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②主要内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3)社会保护:①要求:全社会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②主要内容: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劳动保护以及受教育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等方面。(4)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4.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是什么?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主要机构有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5.运用法律维权的手段有哪些?(1)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2)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3)诉讼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三种类型。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6.为什么要积极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特别提示1.从国家和个人角度理解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因。(1)国家角度: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是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需要。(2)个人角度: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2.怎样才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国家:加强立法、执法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社会: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3)学校: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引导的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家庭:履行抚养、教育、监护职责,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5)自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自律,依法维权。考点一考点二考点四考点三3.准确掌握司法保护。(1)首先要明确广义上的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2)“专门的保护措施”不同于家庭、学校、社会保护,它是由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行政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心理和思想健康,有利于对落难的未成年人的救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一二三四五一、法律的特征、作用对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多以简洁的方式直接考查,或结合材料进行考查。其中,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活动中体现。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能够在公民因违法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中体现。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多从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中体现。解答选择题时既要看题肢本身是否正确,也要看其与题干的关联程度。一二三四五【例1】国务院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从而将校车安全纳入法制轨道,加大了立法和执法的力度。这表明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A.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B.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C.法律是由国务院制定或认可的D.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解析:本题考查对法律最主要特征的认识。法律的最主要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审题时注意抓住题干中的关键词“法律最主要的特征”。答案:A一二三四五二、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关系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可从违法类别、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反的法律、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区分,还要联系青少年从不良行为发展为违法犯罪的案例掌握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联系。一二三四五【例2】(2014江苏南京中考)一般违法行为是指()①民事违法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②民事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③违反除宪法外其他法律的行为④违背他人意志和利益的行为⑤相对犯罪而言,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A.①④B.②③C.③⑤D.①
本文标题:中考政治 第一编 基础篇 第一部分 成长中的我 第5讲 心中有法 特殊保护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0789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