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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HSYX11129-2招标项目: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人:故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8-52315131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8452968222工程地点宏声区社。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质量标准合格。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6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天(日历天数)。7资金来源自筹。8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本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委托书。9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3发标地点时间开始时间:2011年1月25日。地点: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4对招标文件、图纸疑问书提交2011年1月26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15领取答疑书及补充文件2011年1月27日17时之前于招标人处领取。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故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楼会议室17开标时间:2011年2月15日09时30分开始。地点:故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楼会议室18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19联系方式招标单位联系人:于怀鹏联系电话:0318-5321841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韩向冲联系电话:0318-5231513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8-52315132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证件的有效原件。5.踏勘现场(1)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3)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每套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须向招标人交纳500元/套图纸押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退还完整图纸后,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图纸押金(不计利息)。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8-52315133(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本工程招标文件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8-52315134(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内容及书写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装订成册,装入“正本”档案袋。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投标函、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表一、二)、施工组织设计、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封皮、投标函、报价汇总表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使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四面要密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压缝。(2)投标文件副本二份,每份装订成册,装入同一“副本”档案袋。副本内容及要求与正本相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3)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齐全、字迹清楚,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4)投标文件建议使用A4纸书写、打印或复印。3.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及有关说明本次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综合实力、经营管理水平、工程实际及施工现场情况、市场情况等报出承包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合价和工程投标总价。(1)编制报价书依据有①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和说明;②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纪要、答疑;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说明:①参考:2008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冀建质[2010]462号、冀建质[2010]553号、衡建[2011]53号文材料价格。②执行衡市建[2006]2号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同时取消临时设施费。投标单位所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本工程最高限价所列相应费用的90%,否则招标人不会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③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措施费以外的全部费用。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乘工程量应与合价相符,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8-52315135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综合单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⑤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没有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⑦无论图纸中是否明示,投标人都应结合图纸对所有材料实际用量及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做出正确判断,综合考虑进报价中,如有遗漏作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⑧若部分材料及项目已确定暂定价格,投标单位执行暂定价格,实际发生时据实调整。⑨措施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自主择项报价。⑩投标企业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承包该工程的企业成本价。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5.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向招标人递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故城县联社宏声区社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8-52315136文件的申请通知。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文件在有效时间内密封后递交招标人。修改或撤回申请正文须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A银行汇票;B支票;C现金(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有效文件。②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五)开标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须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会议。2.开标时投标单位可参加3人:一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是单位副经理),一名投标项目经理,一名预算人员。法定代表人应到场,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被委托人必须出具法人委托书,委托书有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并同时出示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证明投标单位资格的证件。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主持。4.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1)未密封的及密封不合格的;(2)未按规定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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