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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120.99B38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198—2019铁皮枫斗加工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endrobiumofficinaleprocessing2019-03-26发布2019-04-26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T2198—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浙江铁枫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丽红、毛碧增、郑蔚然、吕捷、王小骊、宋仙水、傅久红、赵钰燕、宋敏全、何中方、詹福云、陈喆。DB33/T2198—20191铁皮枫斗加工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皮枫斗加工基本要求、加工技术要求、包装、标志标签、贮存运输、生产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铁皮枫斗的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30134冷库管理规范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DB33/T635-2015铁皮石斛生产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龙头凤尾选多年生铁皮石斛整株鲜茎,烘烤后经手工扭曲定型,保留部分须根,形成的基部似“龙头”,茎尖较细似“凤尾”的铁皮枫斗。4加工基本要求4.1加工场地和设施设备4.1.1加工场地应选址合理,周边环境、加工用水、卫生设施等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4.1.2加工场地应布局合理,配备加工车间、晾晒分选区、包装车间、包装材料仓库、冷藏仓库等作业区,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等。4.1.3加工设备为烘干设备(炭火、电炉及烘箱)、剪刀、尖嘴钳、定型夹、打毛机等,加工设备及器具的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4.1.4加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保养,所有的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DB33/T2198—201924.2加工人员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持有健康检查证,保持个人卫生。5加工技术要求5.1采收及储藏鲜铁皮石斛适宜采收时间为11月到翌年3月,剪取2年生(含)以上萌茎,除去须根(龙头凤尾枫斗除外)、叶片花梗、杂质、残基,剔除病茎。洗净,沥干表面水分,称量。采收后应及时加工,未及时加工的可冷藏于0℃~8℃。5.2杀青脱水鲜铁皮石斛茎条在电炉、烘干机或炭火上微烤,设定温度为120℃左右,烘1h备用。以鲜条烘软不起泡,脱水25%左右为原则。5.3软化分剪将杀青后的茎条在50℃~60℃电炉或炭火上微烤,并不断翻动,使受热均匀,捡软化好的用剪刀剪成6cm~12cm。12cm以下短茎不需剪。5.4预造型取剪好的茎条均匀平铺于筛面上,置于电炉或炭火上进行烘焙,温度控制在80℃~100℃,盖上厚棉布,烘至手捏柔软、无硬心。5.5造型将烘软的铁皮石斛茎条,用双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夹住,缓缓用力扭曲,边扭边烤,剪段鲜茎卷曲成2个~6个螺旋形或弹簧状,可用石斛枫斗加工定型夹或尖嘴钳配合牛皮纸条加箍至紧密。最后置80℃~90℃电炉或炭火上烘焙2h~3h,至六成干。取出放置阴凉干燥处2d~3d。5.6复焙定型取已初造型的枫斗,再次放置于电炉或炭火上进行烘焙至软,然后解开牛皮纸条,把初步造型好的枫斗再次卷紧整型,用牛皮纸条加箍至紧,上面覆盖棉布。置50℃左右电炉或炭火上低温慢烘,取出放置阴凉干燥处2d~3d。含水量控制在12%以内。5.7去除叶鞘用滚筒打毛机或风车去除铁皮枫斗毛边与残留叶鞘,使表面呈黄绿色。5.8成品检验感官指标按DB33/T635-2015中附录A的规定执行。6包装6.1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破损,并符合GB4806.7的规定。6.2牛皮纸、包装纸应符合GB4806.8的相关规定。DB33/T2198—201937标志、标签外包装上的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执行。标签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日期、生产单位。8贮存、运输8.1冷库设计应符合GB50072的规定。冷库管理应符合GB/T30134的规定。8.2检查和调试库房制冷系统,入库前1d~2d,将库温降至0℃~8℃,温度应分布均匀。8.3入库量根据冷库制冷能力或库温变化进行调节。8.4贮存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8.5成品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m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等发生,并定期检查。8.6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运输容器应具有较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并有防潮措施。9生产记录9.1应有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和贮存记录。9.2生产记录按DB33/T635-2015的规定执行,保存期3年以上。10铁皮枫斗加工模式图铁皮枫斗加工模式图参见附录A。DB33/T2198—20194附录A(资料性附录)铁皮枫斗加工模式图1.鲜条采收采收时间为11月到翌年3月,剪取2年生(含)以上萌茎。2.除杂筛选除去须根(龙头凤尾枫斗除外)、叶片花梗、杂质、残基,剔除病茎。3.清洗沥干4.杀青脱水在电炉、烘干机或炭火上微烤,设定温度为120℃左右,烘1h备用。以鲜条烘软不起泡,脱水25%左右。5.软化在电炉或炭火上微烤,50℃~60℃并不断翻动,使受热均匀。6.分剪剪断成约6cm~12cm。7.预造型80℃~100℃,盖上厚棉布,烘至手捏柔软、无硬心。8.造型烘软的铁皮石斛茎条,缓缓用力扭曲,边扭边烤,剪段鲜茎卷曲成2个~6个螺旋形或弹簧状,加箍至紧密。最后置80℃~90℃电炉或炭火上烘焙2h~3h,至六成干。9.复焙定型烘焙至软,再次卷紧整型,加箍至紧,置50℃左右电炉或炭火上低温慢烘。含水量控制在12%以内。10.去除叶鞘滚筒打毛机或风车去毛边与残留叶鞘。11.成品检验检验感官指标。12.包装图A.1铁皮枫斗加工模式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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