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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公路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则Highwayengineeingquantitytistvaluationofconstruction2014-09-02发布2014-10-01实施ICS03.220.01R01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057—2014DB13/T2057—20142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2057—20141前言本规则的技术内容以交通运输部(2009)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作为基础,结合河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则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本规则起草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河北省公路工程定额站本规则起草人:戴为民范志水张宝祥于泽友赵静波赵庆果赵金龙杜稳平刘广军张文慧崔克谦DB13/T2057—20141目录1.通则…………………………………………………………………12.第100章总则……………………………………………………33.第200章路基工程………………………………………………104.第300章路面工程………………………………………………445.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656.第500章隧道工程………………………………………………927.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1108.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1269.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13010.第900章机电工程……………………………………………204附录工程量清单说明及细目目次………………………………254DB13/T2057—20141通则1本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等内容。2本部分共分九章,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800章房建,第900章机电。3本部分中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所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项目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规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则由三级构成。项(细)目编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项(细)目编号202–2-d-d-1沥青路面厚4cm子细目号细目号子目号章节号b)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特殊情况另有规定项(细)目外,均按以下单位计算和计量:1)以体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3、dm3(立方分米);2)以面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2;3)以重量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t、kg;4)以长度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5)以自然体、单体或综合体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个、项、台、套、棵、块、处等;6)以“1”为默认数量,不随工程规模、数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细)目――总额。c)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主要用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细)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技术规范的规定,清单列出的项目如超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技术规范的规定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补充相应技术规范;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损耗的数量以及常规的试验、检测等消耗的数量均作为相应工程项(细)目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算工程量;d)计价工程内容是对完成清单项(细)目的主要工程或工作内容的明确,凡计价工程内容中未列明但应作为其组成内容的其他工程或工作,应作为该项(细)目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算工程量;e)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本标准已作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若为拼(拓)宽工程,还应包括拼接、连接所需的各项费用。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f)计量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相应工程内容完工后支付前的计量规定,包括计量程序和时间要求、计量工程数量的计算、计量单价和合价的确定原则等。4就地浇注和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石料及混凝土预制块砌体等工程所用的模板、拱架、挂篮和支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施工等有关作业,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5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公路工程,其招标文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参照本标准执行。6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根据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本标准的“计价工程内容”和设DB13/T2057—20142计文件确定。7招标标底、投标控制价、投标合理价应参照本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和有关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8投标报价应根据本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市场价格信息,依据企业定额或参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以不低于成本价原则进行编制。9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a)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细)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按规定程序经业主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b)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按规定程序经业主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0标准未涉及的工程内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项目的技术规范中自行补充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号顺延,编号前注明“补”字样,以区分标准编号。DB13/T2057—20143第100章总则1一般规定1)本章为总则,主要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等内容。2)保险费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保险期限应至竣工验收为止),根据保单实际额度予以计量。3)竣工文件费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按交通部发布的交通部[2004]第3号文件《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河北省交通厅发布的冀交基字[2005]241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4)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由于承包人的环保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由于污染而造成的一切索赔或罚款,由承包人自己负担。5)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文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监理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方便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预演等,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以下八个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专职安全员的工资;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涵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桥梁边沿、爆破场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在此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以总额计量。6)信息化建设费是依据无纸化、网络化等办公和管理要求而所需的软硬件购置与安装调试、网络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估列一个总额,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列。7)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8)交通部门管养的县、乡级地方道路的加宽加固及使用费是指施工单位经与业主与管养部门协商后使用交通部门管养的县、乡级地方道路,在使用前按要求对道路进行整修、维护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以及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养护、对造成损坏的及时予以修复确保施工期间畅通发生的费用。如果上述工作是由县、乡级地方道路管理部门完成的,则此项费用业主委托支付。本费用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列。9)临时用地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临时用地费已包含临时占地恢复费,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并得到土地所有人和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可。未经审批的占地和超过批准的占地使用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负。承包人要认真执行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4]1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承包人驻地等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周密计划、合理安排。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尽量不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10)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电讯设施的架设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DB13/T2057—2014411)供水与排污设施费是承包人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提供、安装、维修、保养、管理以及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排污(污水、废水、垃圾等)设施的费用,以及保证施工用水要求和按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持续不断地供水所需费用。12)承包人驻地建设费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料场、拌合站、试验室和必要的供水、卫生、消防设施所需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其中,在合同实施开工前,承包人应在其驻地建立一定规模且独立的、标准的工地试验室,其面积应不小于150m2,(其中养生室满足施工要求不得小于20m2,水泥试验室单独设置并加装空调器,以满足水泥实验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同时要有两间20m2以上的独立办公室,严禁宿舍与实验室混为一体,且应是水、电齐全的半永久性建筑。并在大桥、独立工点建立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负责材料检验与工程质量的控制试验。开工前适应工程需要的试验设备完善齐全,而且试验室必须经过省质监站的资质认证,试验用检测设备均应经相应的计量部门或检测机构检定合格,试验室整体满足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文件的要求。13)交通组织措施费主要在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列,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细)目内,不单独计价。14)机电工程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后续编号。DB13/T2057—201452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内容及计量规则,应按表1的规定执行。通则表1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计量规则章节子目细目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1、工程一切险总额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扣除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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