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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B30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253.3—2005代替DB33/T253.2—1999无公害绿剑茶第3部分:苗木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LvjianteaPart3:Seedling2005-11-01发布2005-12-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253.3—2005I前言本部分第2章为强制性条款。DB33/253-2005《无公害绿剑茶》分为六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茶树良种繁育;——第3部分:苗木;——第4部分:栽培管理;——第5部分:采摘与加工;——第6部分:质量安全要求。本部分为DB33/253-2005《无公害绿剑茶》的第3部分,本部分代替DB33/T253.2—1999《无公害绿剑茶第2部分:苗木》,与DB33/T253.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编写格式上按GB/T1.1—2000进行了调整;——茶苗质量要求由推荐性调整为强制性。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诸暨市农业局、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诸暨绿剑茶业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亚平、吴燕、陈志强、祁尚雄、王利富、钟光鑫。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253.2—1999。DB33/253.3—20051无公害绿剑茶第3部分:苗木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绿剑茶茶园苗木的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贮运。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绿剑茶无性系良种一年生或一足龄苗木。2要求2.1苗木分级以苗高、茎粗、根长为主要依据,着叶数为参考指标,分为一级、二级。低于二级标准的苗木为不合格苗。2.2出圃的茶苗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茶苗分级级别苗高cm茎粗mm根长cm着叶数片检疫性病虫害一级30.03.012.08.0不得检出二级≥20.0≥1.8≥4.0≥6.02.3起苗前必须浇水湿透苗床,防止品种混杂,做好病虫预防。3检验方法3.1抽样苗木质量检测在苗圃进行,从已起苗捆扎的苗木中随机抽取样本,样本数量见表2。表2样本数量批量数样本数100005010001~5000010050001~1000002001000003003.2检验方法3.2.1苗高、茎粗、根长用卷尺或游标卡尺检测。3.2.2真叶片数在苗木上目测计数。3.2.3病虫检疫按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的产地检疫规定进行。3.3判别规则3.3.1同一株中一项不合格判别该株为不合格。3.3.2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出样本的合格数和不合格数,合格苗在95%以上为合格。合格率小于95%的应重新分级后再检验。4标志出圃苗木应挂牌,标明苗木品种、生产单位名称、数量、出圃日期等,并附检验证书。DB33/253.3—200525包装、运输5.1苗木以100株扎成一小捆,500株或1000株扎成一大捆。长途运输,苗木根部略带黄泥。5.2苗木装车时,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并有防风、防晒、防淋措施。5.3跨省(市)调运的苗木,在运输前应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6贮藏6.1起苗后的苗木用放在库棚内,防止风吹、日晒、雨淋,贮藏日期一般不超过2天。6.2起苗后来不及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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