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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99A00备案号:38341-2013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1841-2013现场检测服务规范Servicespecifacationsforscennetest2013-05-15发布2013-07-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41-2013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管理监督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质量管理监督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田桂英、李桂君、李毅然、何超、王文魁、刘忠臣、蔡英华、李平、张国民、孟黎鹏、沈佳龙。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41-20131现场检测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测/校准机构现场检测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现场检测的服务要求、现场检测程序现场检测的实施、现场检测的类别、数据处理和复核、质量判定和服务质量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在实验室以外的现场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170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10111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DB22/T1514机关工作人员礼仪服务规范3现场检测1)的服务要求3.1检测/校准机构2)统一负责现场检测的受理和工作安排,对现场检测的结果负责。3.2现场检测服务事项公开要求检测机构开展的现场检测服务事项应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a)检测服务事项名称或范围;b)检测产品的质量要求依据和检测方法的依据;c)检测时限;d)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e)受理程序;f)受理单位名称、地点、邮编和负责处理监督投诉机构的联系人及其电话、邮箱。3.3现场检测的服务质量要求3.3.1现场检测服务事项法定要求按时办结率100%。3.3.2现场检测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办结率100%。3.3.3现场检测顾客满意率≥85%。3.3.4现场测顾客综合满意指数≥80(分)。1)检验/检定机构按照产品的质量和方法标准、规程进行检验/检定的活动。2)依法实施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的法定技术机构。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41-201323.3.5工作人员着工装率100%。3.3.6工作人员行为、仪表形象、工作态度和工作等纪律要求,符合DB22/T1514规定。3.3.7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应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3.3.7.1文明用语如下:a)到达检测服务现场时,应主动使用“您好,我们是XXX检测单位的……”;b)需要被检测单位提供某些条件时,应说“按照хх规定,您应该提供хх材料”;c)当工作出现差错时,应说“对不起或非常抱歉,是我失误,耽误您时间啦”;d)当被检测方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回答:“谢谢,欢迎您的监督和帮助”;e)当受到被检测单位表扬时,应回答:“谢谢!”;f)当检测结束要离开现场时,应主动使用“再见,欢迎您将意见留给我们,便于我们改进服务”的告别语。3.3.7.2服务忌语如下:a)接待被检测单位时,不得说“急啥呀,不得一个一个检测吗,我这么累还没说啥呢”;“我要下班了,明天再检!”;b)商谈业务时,不得说“这是规定,你懂不懂”、“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怕麻烦你就不要检”、“机器坏了我有啥办法”;c)被检测单位对业务不熟或想了解有关情况时,应当耐心说明,不得说“我不知道,自己找呗”、“这么多业务我哪知道那么多”;d)工作中出现差错时,不得说“我就是这样的,你去投诉好了”或“有意见找领导反映”。3.3.8原始记录要求3.3.8.1在现场进行检测工作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现场检测原始记录单”,纪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a)现场检测任务书编号;b)检测依据的标准、规程、规范等;c)使用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检定证书编号、校准、检定的有效期;d)依据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必要的环境条件;e)样品名称、编号(批号);f)注明检测时间、地点、日期;g)每页填写流水号页码;h)检测读出数据、计算公式、数据处理等其他必要的信息。3.3.8.2原始记录可使用碳素笔、钢笔填写。3.3.8.3原始记录出现错误时处理的方法如下:a)不需要更改仅删除时,采用双线杠改;b)需要更改时,采用双线杠改3),在双线杠改上方填写更改内容,并由杠改者和被服务方双方签字确认。3.3.8.4原始记录单应有检测人和复核人2人以上签字。3)原始记录出现错误时,在错误处标注的2条水平线。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41-201333.3.8.5原始记录应保证检测报告具有可追溯性。3.3.8.6按照规程、规范要求记录。3.4现场检测人员要求3.4.1检测机构应当委派2人以上(含2人,下同)的人员负责现场检测工作;3.4.2检验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3.4.3现场检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企业的产品技术指标等商业机密;3.4.4现场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着整齐、洁净的工作装,随身携带具备检测资质的证件,佩戴表明身份的胸卡等。4现场检测程序4.1检测机构制作统一的“现场检测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a)检测产品名称及任务来源;b)检测产品的质量依据和方法依据;c)被检测单位、现场地点、检测周期和联系人、联系方式;d)使用的检测设备、被测产品、环境、检验记录要求等其他事项。4.2现场检测的数据和报告的内容如下:a)现场检测的数据应当记录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内,并有2名以上的现场检测的人员和被服务者签字;b)现场检测的人员不得在现场判定检测结果和出具检测报告。现场检测的数据需带回本单位,按照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程序,出具现场检测报告;c)现场检测的原始记录可复印给被服务者(如需要)。4.3现场检测人员工作准备主要包括:a)携带现场检测任务书和检测人员资质证件;b)熟悉被检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或规程、规范、抽样方法、抽样方案、封条及检测方法等技术要求;c)了解检测的目的和被检产品的有关情况;d)准备必要的封样工具、检验细则、委托检测协议书、原始记录等相关文件;e)现场检测用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确保量值的准确性;f)现场检测工作方案。4.4检测现场工作程序如下:a)向被检测方出示工作证和“现场检测任务书”等证明文件表明身份;b)除指令性计划外,与被检测方协商制定开展现场检测的工作方案;c)非指令性检测按双方协商方案进行。双方在协商方案签字后或加盖公章后记录备查。5现场检验的实施5.1现场检测工作需要用样本的质量推断批质量的,应当进行随机抽样。抽样原则如下:a)批的确定按照GB/T2828.1和有关规定进行;b)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随机抽取样品。如使用GB/T10111对分立个体类产品现场产生随机数代表被抽取的样品号码等方法;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41-20134c)属于监督检查性质的产品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按审批的方案实施;d)对样本封样或打标记;e)将抽样情况真实的填写在抽样单上。5.2在正式进行检测前,检测人员应当场验证下列情况满足检测要求,方可开始检测工作。主要内容如下:a)检测前应确定所需仪器的有效期;b)检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标准或规程、规范的规定;c)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并亲自操作;d)现场检测情况应在原始记录上记载。5.3检测应当按相关规定的方法进行。5.4检测人员在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应将样品进行封存。5.5检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等发生意外,应终止检测。并将发生意外的现象做详细记录。5.6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准确填写原始记录,如检测时间、地点、环境、仪器设备、检测方法、检测数据等。5.7检测结束后,将检测样品和备份样品就地封存,告知被服务者对检测报告无异议后,方可启封处理。6现场检测的类别6.1现场检测的分类原则如下:a)指令性检测,包括国家监督抽查、省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b)委托检测,主要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类委托;c)其他检测,主要包括仲裁检测和产品质量鉴定。6.2现场仲裁检测法定委托人包括:a)司法机关;b)仲裁机构;c)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d)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e)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6.3现场仲裁、产品质量鉴定检测的程序内容包括:a)出具“产品仲裁检验委托协议书”或“产品质量鉴定通知书”;b)按照《产品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6.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现场仲裁和产品质量鉴定的检测:a)无检验依据的;b)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测的;c)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6.5仲裁检测和产品质量鉴定的质量判定依据为: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41-20135a)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b)争议双方约定的产品标准或有关质量要求;c)被检测方明示的质量要求。7数据处理和复核7.1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中实测值应为设备、仪器、仪表的指示值(可分辨值),需要处理的数据符合GB/T8170规定,并由复核人进行校核。7.2现场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有异议,应当场复核。8质量判定8.1判定依据为:a)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检定规程、规范或经过备案的企业标准;b)未制定标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c)既无标准,又无规定要求的,以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标签\经确认的校准方法等明示的质量标示为准;d)必要时,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合同约定。8.2不做全项检验时,可对所检项目做出判定。8.3无判定依据的,只提供检测结果,不做判定。8.4被检测产品如有分级分等规定时,检测结果应做出符合某等(级)品或不合格的判定。8.5现场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签发,按检测机构的规定执行。9服务质量改进9.1了解被服务者的需求检测机构应密切关注顾客的服务需求,主动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本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逐步提高服务质量。9.2收集顾客意见收集顾客意见的主要方式:a)检测事项办结后,检测机构主动请顾客填写对本次现场检测的意见书;b)在检测机构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征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c)设置投诉接待窗口,受理检测服务事项有关投诉;d)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得到顾客不满意所在,驱动检测机构现场服务工作的改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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