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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ardreviewCodeofenterpriseproductsICS01.120A00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461—2012企业产品标准审查规范2012-11-14发布2013-03-01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2/T461—201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旭、宗红云、杜新华、孙彩英、葛建华、王建章、高丽梅、刘璟、杨奎发、高玉斌、杨学毫。DB12/T461—20121企业产品标准审查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审查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产品标准制定、修订、确认的审查,其他企业标准的审查亦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20000.1标准化导则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企业标准enterprisestandard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注: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3.2产品标准productstandard规定产品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注1:产品标准除了包括适用性的需求外,还可直接地或通过引用间接地包括诸如术语、抽样、测试、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要求,有时还可包括工艺要求。注2:产品标准根据其规定的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必要要求,可区分为完整的标准和非完整的标准。同理,产品标准又可区分为其他不同类别的标准,例如尺寸类标准、材料类标准和交货技术通则类标准。[GB/T20000.1-2002,定义2.5.4]4总则4.1为了保证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企业产品标准在发布实施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4.2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应采用会议审查。DB12/T461—201225审查5.1审查组织5.1.1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5.1.2受委托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应属于相关领域。5.2审查专家组5.2.1专家资质5.2.1.1专业技术资质a)专家组组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具有6~8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b)其他专家组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c)专家组具有高级职称人数应过半数,本企业专家不应多于2人。5.2.1.2标准化资质专家组组长以及半数以上专家组成员应经过省级以上标准化机构组织的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5.2.2专家组构成5.2.2.1专家组成员应由科研、生产、检验、销售、用户、大专院校、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学术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不得少于5人。5.2.2.2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审查。5.2.2.3参加审查的专家成员宜从天津市标准化专家库名单中遴选。5.2.3专家组职责5.2.3.1对审查标准应提出修改方案或修改意见。5.2.3.2参加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承诺并保守标准审查活动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5.2.3.3审查专家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审查资料带出会场。5.2.3.4参加审查工作的专家在审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标准进行正确、合理、科学的评价,并对审查结果负责。5.3审查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c)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d)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e)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DB12/T461—20123f)《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津质技监局标[2009]235号);g)与审查标准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h)其它。5.4审查材料标准起草单位应向专家组提交以下材料:a)标准文本(送审稿);b)标准编制说明;c)全部有效性规范性引用文件文本或者提供标准时效性证明;d)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出据的全项试验验证报告;e)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f)根据需要提供审查标准所涉及的产品或产品样本。5.5审查程序5.5.1推荐组长5.5.1.1在审查会议召开之前应提前将审查材料发送给审查专家,并告知时间安排。5.5.1.2审查会议召开时,专家组成员应协商一致,推选出一名组长,由组长主持审查会议。5.5.2审查程序a)介绍与会人员;b)介绍日程安排和标准审查要求;c)起草组介绍标准制定情况;d)企业情况以及标准所涉及的产品介绍;e)专家组对标准进行逐条审查,汇总意见;f)专家组形成审查意见,并进行表决;g)标准审查,必须经专家组全体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审查;h)专家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见附录A.对审查结论持有异议的问题,要在报告中注明,全体专家在专家组审查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签名;i)专家组组长宣布企业标准审查情况和审查结论。5.6审查准则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应遵循以下准则:a)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b)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要求;c)标准编写应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要求;d)标准名称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e)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f)试验方法具有科学性;g)检验规则具有可操作性。5.7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应明确表明是否通过审查,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DB12/T461—20124a)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b)标准的编写格式、结构和表述规则是否符合GB/T1.1的有关要求;c)标准中引用的技术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d)标准中技术指标设置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可靠,试验方法是否科学可行,技术要求是否能够反映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生产实际情况。DB12/T461—20125AA附录A(规范性附录)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格式表A.1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一(会议纪要)标准名称企业名称主要起草人审查日期审查地点组织审查机构审查内容评价意见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标准名称能否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试验方法的科学性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其他修改意见:是否低于推荐性国、行标及理由说明:(可另附页)是否通过意见:DB12/T461—20126表A.2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二(会议纪要)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专家组意见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职务/职称标准化人员证书号/技术职称证书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表决意见签字审查结论:专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注1:表决意见栏中,通过为“√”,不通过为“×”。注2: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后面须附上各位专家的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以及职称证复印件。注3:经过标准化知识培训的专家还需附标准化人员培训的相关证书以及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12T 461-2012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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