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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专用空调系统技术要求1.系统要求1.1本空调系统应为进口、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国际知名品牌的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夏季运行给房间供冷风,冬季空调供暖。1.2系统要确保室内温度:夏季室内温度22度~26度,冬季不低于18度。1.3空调制冷剂要求使用R410A新冷媒,应具有优于R22冷媒的性能,保证空调设备能达到更高的COP值。1.4厂家提供的空调设备应选用生产信誉、质量较好的产品,考虑正常的保养维修更换零部件方面不会对业主造成延迟和导致不方便和损失,最好选用中国产合资产品。进口品必须做出书面承诺保证货期并出具书面的零部件库存证明。1.5空调室内外机以及压缩机等重要零部件均应由同一厂家制造、装配。1.6生产厂家需对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2.总体技术要求2.1机组应为智能变频多联式空调机组。2.2机组应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操作和维修简便,维护费用低;并且系统安装简便,配管尺寸小,安装成本低。各种重要的元器件均应有保护系统。2.3所有设备必须是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制造的全新的产品。2.4提供必要的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以证明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厂家制造空调设备需要有至少五年以上的经验。(在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中体现)2.5空调运转环境温度范围:夏季的运转制冷范围为:-5℃~43℃冬季的运转制热范围为:-20℃~15.5℃2.6投标人须提供在-12℃运行时制热的衰减量。2.7设备具有较高的性能系数,标况下平均COP:制冷cop3.1;制热cop3.8。(COP值根据项目具体匹数具体计算)2.8空调设备选用低噪音节能设备,保温采用高效保温材料。空调系统安装简便,配管尺寸经济、合理,布管优化。2.9投标人须提出安装方案,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室内外机安装保证牢固,且不影响建筑物其他功能,不影响大楼立面美观。2.10容量在21000kal/h以下的室外机以及所有的室内机需通过国家3C认证。3.室外机(压缩机)3.1室外机必须满足快速维修要求,压缩机可快速更换。3.2机组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功能,能根据设定的室内温度和室内机的运行状况,自动调节压缩机的运行。3.3机组应有隔振装置,维修方便,运行中有良好的润滑保障,并且运转过程中不得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且有夜间静音运行模式,10HP室外机夜间噪音不大于50dB(A)。3.4机组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在运输和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3.5机组表面应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3.6空调系统压缩机必须采用全封闭涡旋压缩机。4.室内机4.1室内机应采用低运转静音设计,2HP风管室内机噪音不大于35dB(A)。4.2所有室内机必须由水泵排出冷凝水,由立管集中排放,冷凝水的排放应流畅,无溢出、无渗漏。4.3除壁挂型室内机外其他所有室内机需配置长效过滤网。5.系统其他部件5.1蒸发器、冷凝器盘管应采用紫铜管,翅片应排列整齐、片距均匀,无裂纹、毛刺等。不允许有碰撞损坏。5.2冷凝器、蒸发器及其他在压力下工作的部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工作压力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无渗漏。5.3冷媒管长极限尺寸不小于165米,室外机在上时,室内、外机安装高度差极限尺寸不小于50米,室外机在下时室内、外机安装高度差极限尺寸不小于90米,室内机高差不小于15米,系统第一分歧管后最远端室内机与最近端室内机的管长差不小于40米。5.4机组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机组表面及管路不得有露水外滴。5.5隔热材料应具有无毒、无腐蚀、无异味、不起尘、无异味、不吸湿的性能,并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粘贴应平整、牢固。不得有附着不良、剥落和霉烂等现象。6.电气、控制系统6.1每台室内机配置一台标准有线遥控器,控制器固定在墙上,在屏幕液晶显示面板能显示所有的运行情况,具有温度设定、制冷及制热模式设定,以及风量调节和故障自我诊断功能。有故障报警显示、过滤网清洗提示等功能,能方便故障的查询和检修。6.2空调系统可靠性高,具有空调与压缩机的双后备运转,具有室外机模块的循环运转。6.3系统所有的变频压缩机应具有相同的启动几率,以所有的变频压缩机具有相同的使用寿命为优先原则。6.4控制系统应具有对系统内的所有室内机进行集中控制,并且每台室内机能够单独控制的功能。液晶显示应能显示机组的运行状况及报警信息,其操作简便易行,可指导操作者进行正确操作和判断。6.5空调使用智能化集中控制应具有以下功能:a)集中控制:可统一设置不同区域空调的开/关、温度、运转模式、遥控器的操作权限等功能。b)联动控制:可通过控制系统能够实现与火警、电子门、照明等设备信号进行联动。c)电量自动划分:可根据空调运转时间、回风温度、冷媒流量等要素对电量进行自动划分,实现电费分户计量。d)日程设定:可以按不同楼、不同层、不同区域对每台室内机的开/关,温度设定、运转模式、遥控器权限进行一年的日程设定,提高管理效率。e)直观管理:采用中文界面,设定简便,可将CAD图纸直接导入控制系统中,直观的显示与实际的布局相符的操作界面。f)故障检测:自动检测空调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方便及时维修。g)在线使用状况分析:预留网端接口,可以实现通过网络,厂家在发现不良倾向、不合理使用情况、影响空调正常运转的意外情况时提出改善建议。h)控制系统应具备与BMS进行接口的能力,能够提供该接口的数据传输格式、定义、以及通讯协议。6.6布线系统简单,具有自动地址设定功能、接线管道连接错误检测功能。线路要求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6.7机组电气线路的连接应整齐牢固,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用绝缘管或其他适当的保护措施。6.8在供电系统突然断电的情况下,机组具有来电自动重新启动以及来电自动恢复记忆的功能。6.9机组应带有以下保护装置(至少,但不限于):a)制冷剂高压保护b)压缩机高温保护c)电流过载保护d)风机电机过载保护e)散热器防结霜(冰)保护f)超负荷保护6.10每件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制造厂名称、商标;c)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d)输入功率、噪音等主要参数。6.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选择合适的型号进行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空调系统图、布置图、管线(电气、冷媒、冷凝水)图、安装图纸等及设计选型计算依据。6.12投标人应根据其设计方案,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机组的结构、性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机组的性能参数,风量、冷量、热量、功率、重量、尺寸等(采用列表说明)。b)投标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商及生产地。c)主要部件的性能描述,如:变频器、压缩机、油回路、控制系统、冷媒等。7检验与测试7.1制造厂家需提供空调设备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7.2采购人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和发货前进行监督、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试验(但不作为验收),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7.3设备到货后,应按国家标准抽取样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由采购人和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7.4中标供应商应对设备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费用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等负全责,采购人只对安装调试完毕后的系统进行验收。8安装、调试与试运行8.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日期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投标书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本。设备的安装应具有二级以上专业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代表,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图纸确认、包装、发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8.2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安装开始前,所有有关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并经采购人确认。机组的安装应严格按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有疑问或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8.3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应自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易损件和专用仪器仪表等。8.4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现行规定及采购人、监理的要求执行。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监理等有关方面的指挥监督。8.5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施工及使用人员的安全因素,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应避免出现尖锐顶角、毛刺、开口等问题。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低烟无毒。8.6安装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文件;如为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清关资料和商检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8.7安装前应做好开箱检验的各种准备工作,通知采购人、监理参加,并做好记录和信息反馈。8.8各种设备安装前应做好检查,清理及其他必须进行的工作。8.9空调冷凝水管要做闭水试验。8.10室内机安装前要检查、较核,安装要牢固、水平、位置标高准确。8.11冷媒配管a)干燥要求:安装前铜管内禁止水分进入,配管要吹净和真空干燥。b)清洁要求:施工时要保证管内清洁;焊接时管内要采用氮气保护,避免铜管氧化;铜管与主机连接前,要进行吹扫。c)气密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媒配管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并保证气密质量。8.12线缆布置:控制线穿在布线管内,电源线与控制线应单独布置并保持标准要求间距。8.13设备吊装时,应严格按吊装标志进行,不得对设备本身有任何损坏并防止坠落。8.14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8.15系统安装完毕,应在采购人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8.16试机工作应在系统吹扫、气密性试验、抽真空、充注制冷剂、冷凝水管道连接试验、控制线、电源线测试合格后,各项记录齐全,并经监理、项目管理人员核实签章后方可进行调试运行。8.17调试时要每台进行调试和测试并将调试记录交用户单位。每台试机连续运转应达到8小时为合格。9验收9.1最终验收将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或双方经协商认可的标准进行。9.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会认为验收合格。a)安装工作结束;b)外观检查完成;c)试运转工作结束;d)综合效能试验测定,各项指标满足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e)技术资料、安装和测试资料齐全。10技术培训10.1投标人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操作使用和设备维护及设备维修、排除简单故障等。10.2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地点等。培训费用应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11质量保证11.1质量控制主要依据:a)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b)设计图纸技术要求。c)制造商工程技术资料。d)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有关建筑规程安全质量文件。e)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E18-84。11.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11.3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收应遵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本技术规格及要求。11.4设备安装完成后要求进行单机试运行和全系统运行,要按规范、规程规定进行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调整,各种测试数据应符合规定、标准要求。这些测试可以是投标人的技术人员,也可以是买方和/业主委托的有资格单位的技术人员。11.5质量保证期为整个系统设备在买方现场完成安装,开始运行并验收起24个月,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新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11.6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对本设备的技术咨询和零部件有偿供给的要求,而且这些费用是优惠的。投标人应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所需配件提供至少15年的
本文标题:标书中技术应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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