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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讲解稿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陈纪伦(杭州)第一部分总体思路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合同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1.施工合同——单项工程的施工或安装承包合同——施工和安装总承包合同我国建设工程目前采用的基本合同模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是以这种合同模式为基础编制的。2.设备采购合同——生产设备采购合同——生产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生产设备采购、安装与包含部分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的总承包合同我国基本采用前两种合同模式,第3种模式属于以生产设备采购为主体的总承包合同模式,见于国外和国际招标采用的总承包合同模式。3.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勘测设计合同——科学研究合同——专题咨询服务协议我国在咨询服务领域里常见的三种合同模式,勘测设计合同通常采用招标方式或直接委托建立,后两类合同一般通过询价方式或直接委托建立。4.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合同模式见于国际建设工程市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委托发达国家承包的工程中。目前我国国内未采用这种承包模式。(二)工程建设市场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从1982年我国工程建设市场引进国际竞争性招标为起点,研究我国建设市场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我国首次实行国际招标的鲁布革工程招标文件执行世行导则,参照FIDIC施工合同范本第3版编制的。——从FIDIC联合会调整更新合同范本系列的历史演变,看国际建设市场合同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与国际接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行业跨出国门竟取国际建设市场份额的需要。1.1999年,FIDIC联合会对原版本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后。重新编制出了新的合同范本系列,共分四册:(1)《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推荐用于由业主(或由业主委托咨询工程师单位)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由承包方按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在合同中还可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建筑物的某些部分。(2)《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推荐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全部工厂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提供一个配套完善的设施和“转动钥匙”即可运行。(3)《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的供货(包括产品设计)以及建筑物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4)《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第一版——推荐用于资金小的工程项目,可以包括全部或部分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建筑物的合同。2.合同管理模式的演变和发展趋势FIDIC版本推荐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合同的多元化组合,提倡综合型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版本系列明显的发展趋向是在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各种合同类型的互相包容。——合同结构以某一项主要的合同类型(如施工合同或设备采购合同)为主导,包含其他合同类型的综合型合同模式。——综合型合同管理模式减少了合同接口和合同双方的责任交叉,简化了合同管理程序,加速了整个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程,也节约了管理成本。——总承包合同模式是合同管理科学化的集中体现,需要优良的设计和严密、完善、操作性强的合同文件为支撑。3.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的深化改革目标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的要求,发展大企业集团,逐步推行综合型的合同管理模式,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国外知名的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通过联合、兼并,组成大企业集团有力地竟取国际建筑市场的份额,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难成大气候。——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过度分标的招投标状况,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更不利于建筑企业向大型化、规模化发展。——现有的不少大建筑企业在实际上也常是分散经营的联合体,削弱了对国内大建设项目的投标实力,也削弱了他们在国际建设市场的竞争能力。二.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和合同管理(一)工程建设分为施工招标和合同实施两个阶段——国家批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与立项报告后,建设业主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启动建设进程。——施工招标是为合同实施阶段按目标建设好工程做准备的,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保证顺利建设好工程才是施工招标的主要目的。(二)施工招标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是:1.选定投标人——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性招标,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先进可靠、信誉度高的合格投标人中标承建;2.建立合同——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以及招投标双方对工程建设目标的约定,共同签署一个严密、完善的合同。(三)合同实施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是:1.发包人与施工招标阶段选定的承包人签署合同——合同双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2.按合同约定的目标,如期完成工程——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合同价格、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承诺,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程;3.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理,并验收合格——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以及计量和支付规则,进行全过程监理,达到验收要求后,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合格。三.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一)施工合同文件是“施工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如有)等项文件组成。这些文件均须得到招投标双方(即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确认或由投标人填报。合同双方签约后,成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协议书应按“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拟定,其协议书内容应由合同双方在投标人中标后的合同谈判中议定;——中标通知书应由发包人在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后,按“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拟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包含有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相互承诺的条件,应附入合同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是整个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合同文件,它根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约定了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全过程中的工作规则,其中通用合同条款是要求各建设行业共同遵守的共性规则,专用合同条款则可由各行业根据其行业的特殊情况,自行约定的行业规则。但各行业自行约定的行业规则不能违背本通用合同条款已约定的通用规则;——“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内容是是施工合同中根据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约定合同双方应遵守的技术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图纸”是施工合同中为实施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图纸和有关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的报价承诺,合同实施阶段用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后用于合同双方结清合同价款的依据。——“其他合同文件”是合同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约定需要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二)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各项文件构成施工合同的整体,应按其重要性及双方约定内容的先后顺序列入合同,其排列顺序也应是发生合同争议时的解释顺序。四.合同条款的编制框架合同条款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按我国各建设行业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共性规则制定;专用合同条款则根据各行业的管理要求和具体工程的特点,由各行业在其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自行制定。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共24条130款,分为以下8个部分:(一)合同主要用语和常用语的定义和解释。1.词语涵义(二)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三)合同双方的资源投入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四)工程进度控制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12.暂停施工(五)工程质量控制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六)工程投资控制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和支付(七)验收和保修18.竣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八)工程风险、违约和索赔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五.编制合同条款的指导原则(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合同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二)按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设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正、公平的合同理念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各项合同程序的设定,每项条款的内容均应贯彻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三)根据我国现行的建设管理制度设定合同管理的程序和内容;——我国现行的建设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等,以及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建设管理的规章和规定。——合同条款设定的各项管理程序不能违背现行的建设管理制度。(四)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精华,引进国外先进的建设工程管理经验,洋为中用,编制适合我国国情的通用合同条款;——FIDIC合同涉及的工作内容能基本覆盖工程建设过程遇到的合同问题;——合同的基本属性—公平原则比较到位;——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比较清晰;——设定的各项合同程序比较严密、科学、操作性强;——强调解决合同事宜的及时性,在履约过程中及时解决好支付、合同变更和争议等的合同问题。(五)适用于我国各建设行业,以“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形式,为各建设行业根据其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留出自行约定的空间。——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是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的延伸和补充,其延伸和补充约定的内容不能违背原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基本原则。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设有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供应材料的两种模式,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具体说明发包人应承担延误供应和保证材料质量的责任,发包人不能在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中将中将应负的责任转嫁给承包人。——通用合同条款设定的工程质量检验程序、进度控制程序、合同变更程序、计量支付程序和竣工验收程序等均留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空间,供各行业根据其不同的行业管理特点和具体方法自行约定。六.编制合同条款的主要思路(一)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双方的责任界面应清晰,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应能覆盖建设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所有合同问题。——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包人)和投标人(承包人)是工程招投标和履行合同的两个责任主体,本通用合同条款第2条与第4.1款明确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并在以下第5~24条款中详细约定了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履约过程中遇到的所有合同问题,避免出现空白,而造成履约困难。——在合同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约定的合同双方责任界面清晰是合同能于顺利履行的基本条件。本合同条款吸取了FIDIC的经验和总结了我国近年来的合同实践。(二)本合同条款对监理人在施工合同中的职能定位是: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在施工现场为发包人管理合同。——发包人按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竞争性招标选定监理人;——监理人按发包人的授权进行合同管理,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合同支付负有监理责任;——监理人应忠实地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的施工合同,无权修改合同,监理人不是合同的第三方;——监理人应认真运用好通用合同条款第3.5条“商定或确定”条款,以公正的立场,促进双方在合同范围内通过协商,友好地解决合同争议。——监理人只对发包人承担监理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的工作不到位而要求免除或减轻自己在合同中应负的责任。(三)树立正确的合同变更理念,建立科学的变更程序,及时处理好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有利于减少合同争议。——合同变更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对一些复杂和大型的工程都可能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树立正确的合同变更理念,有利于推进合同的顺利履行,促进合同双方的良好合作;——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第15.1款中已有约定,各行业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具体实物内容,但不能取消第15.1款中约定的任何一项内容。——只有监理人才有权发出变更,承包人无权自行变更,但监理人发出重大变更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发生变更事项应及时做好同期记录,并及
本文标题: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讲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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