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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支付中心综合业务楼招标人:抚州市财政局(章)法定代表人:周付德(章)联系人:邱磊电话:13879406099编制时间:2009年12月二○○九年1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支付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地点迎宾大道与玉茗大道交界处(财政局内)工程立项批准文件抚发改投资字[2009]101号设计单位抚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工程总投资约288万元本项目投资约288万元建筑面积2760㎡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四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2010年元月开工,2010年6月竣工,工期150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贰级以上(含贰级)及金属门窗叁级以上(含叁级)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数额28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抚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上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时间自行安排地点迎宾大道与玉茗大道交界处(财政局内)招标答疑会1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下午17时以前;2招标人将于2009年12月24日在抚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答疑。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会时间2009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部分到位开标现场缴纳资料费400元2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2760㎡;(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开工前完;(3)施工用水、电开工前完;(4)有关勘探资料开工前完;(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完成;(6)其它/。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抚州市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按资格后审要求提供资料,否则资格后审不合格,即不能参加开标会。(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五)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六)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抚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七)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规定送至本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2)方式。(1)固定报价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一般按2%—5%;工期在6个月内的,可按0—3%)。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投标人可小于%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4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投标人大于%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可变价格报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合同价或者单价在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3)种。(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定额计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采用招标控制价报价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选择(1),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中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或中标价计价水平(让利幅度)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补充合同,逾期均不予认可。5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2)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①土建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②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③装饰装修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3)采用2004年土建、装饰及安装《费用定额》。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4)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一。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抚州市造价管理部门2009年第4期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5)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6)本工程按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7)本工程采用九夹板模板;钢管脚手架;机吊;卵石商品混凝土。(8)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按下列第③、④项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①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②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6③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④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9)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应出具情况说明。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否则经核实将作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原件。(4)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原件。(5)质量认证体系原件。(6)投标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7)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资格登记证;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转账凭证。(8)投标人提供《2006年版投标资格审查表》一正二副。7(9)抚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诚信管理手册》材料。(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11)近三年(2006年10月1日—2009年9月31日)企业的业绩。项目经理提供近二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无安全事故、无劣质工程证明材料。(12)在开标前由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到招标单位签订垫资承诺书。投标人须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在场下由相关人员先公开检查所有原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投标报价(汇总表);(4)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3、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工期、质量等级的承诺书、响应性内容的承诺;(4)辅助资料表;3.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1)资格审查部分:(1)~(12)项材料。(2)商务标部分:(1)~(4)项材料。(3)技术标部分:(1)~(4)项材料。4、投标人应使用我省2006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并要求在开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汇入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8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不能提交现金。(1)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程序A.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汇入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抚州市建行九洲分理处帐号:36001550040050002585B.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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