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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王某为个体运输户,2007年10月为其新买的东风牌载重车在甲市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向其出具了保险单。2008年2月15日,此车被盗,两天后,王某接到交警队的通知,称其被盗的东风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窃贼已逃跑。两车均被撞变形,司机受伤严重。经现场勘验,责任全部在窃贼。面包车司机家属要求王某赔偿。王某认为自己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保险公司只赔偿车辆损失险,窃贼撞伤面包车司机的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王某遂提起诉讼。问题1.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赔偿的说法正确吗?说明理由。2.面包车司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3.保险公司在赔偿了王某东风车损失后,是否有权向窃贼追偿?说明法律依据。知识点剖析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案例都涉及了本章的哪些知识点呢?本案涉及到的知识点有以下几个:第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二: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范围。第三: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第四:财产保险的代位请求赔偿。怎么样,这些知识点你还熟悉吗?还是重温一下吧第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依照责任保险合同,投保人依约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第二:机动车辆发生保险危险的范围包括:碰撞、倾覆、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全车失窃在3个月以上;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保险人不承担机动车辆保险的范围包括: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车辆的自然磨损和自身故障,以及车辆发生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第三: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保险人不承担第三者责任险,其损失由有关责任者自负:(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车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事故,以及各种间接损失;(7)酒后驾驶或无有效驾驶证;(8)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最后:保险代位求偿就是一种授权代位行使权利的制度,包括保险人向侵权人追偿损失的权利代位和被保险标的物残余价值产权的代位两种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处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在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处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代位请求赔偿的例外:(1)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以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2)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的,该行为无效。(3)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以使被保险人就自己的过错分担部分责任。(4)在家庭财产险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除非这些成员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以维护家庭经济生活的稳定。想更详细了解本案例涉及知识点的内容,请看本章学习内容中“财产保险”。通过对本案例所涉及知识点的剖析,你能对此案例所提问题做出合法、合理的分析吗?试试吧。如果您已经掌握了上述知识点,还想学习本章的其他知识点,请您到学习进度查询栏目查看本章您还有哪些知识点没有学习。参考答案1.正确。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保险公司依约予以补偿;但本案中,窃贼不是被保险人也不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不属于第三者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义务。2.事故是由窃贼造成的,故一切损失由窃贼承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3.有权追偿。《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可以先向保险人要求赔偿,在保险人先予赔偿后即取得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本文标题:机动车辆保险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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