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电网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应对
电网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应对【摘要】文章简述了电网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定位及工作方向,浅述了应明确的几个问题及一些应对措施。【关键词】电网;监理;安全由于电力工程项目现阶段施工项目相对密集,造成施工企业的资源相对短缺,施工单位的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实际不相符合,使得电网建设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针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极其重要性,电网建设监理承担的安全控制工作量之大,任务之重、要求之高是有电力监理以来最为繁重的。各监理单位经营风险和经营压力很大,笔者认为这种状况不利于合理界定各方职责,发挥各方的优势,良好有序地开展工作。一、电网监理安全控制工作的现状(一)人员配备和工作范围方面电力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是按照是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所规定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来开展工作的,也即所谓的全方位监理。规定中明确了监理承包商的职责和监理人员的权力,虽然超出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三控制”要求,但因电力生产建设安全重中之重的地位,电网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已被绝大部分监理单位实际执行。目前,基本上220kV及以下输变电项目的安全控制都是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来兼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的安全控制工作。工作的方式主要是审查安全措施、巡视、旁站和日常安全检查,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并负责跟踪消缺等,检查标准主要是各网公司的安健环标准。部分省区已进行安全监理员的培训,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在方案审查上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两级把关。其它的如现场安健环现场安全工作都要求监理负责监督检查,一些季节性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大都监理单位负责。(二)监理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方面监理安全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监理的安全工作范围及职责还没有统一的明确科学的规定;如电力生产三大规定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了统一原则的规定,但其对监理单位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都不强;《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监理规定》都没有规定监理方安全责任;从行业规程规定中如《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中也找不到相关的明确要求,可参照和指导性的东西不多;这种标准上的欠缺是监理安全工作不明确的根源。(三)关于安全责任的不同理解一种是从电力建设安全责任目标和安全形势需要出发,要求能够承担更多的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出安全的事故监理都有责任,也即连带责任,这是所有监理单位普遍所不能接受的。如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45条中:“现场发生事故,监理承包商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此连带管理责任值得商榷,不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也与现行的条例要求相悖。南网的《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另一种是监理方面认为: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者,而非生产组织者。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施工安全责任,而只能承担服务责任和执业责任。还有一种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承担有限的责任。(四)关于“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理”的概念上的混淆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及安全监理这些术语的使用上有混淆的,也有的认为是等同的。在理解上的不统一使工作内容和标准上发生偏差。二、电网建设监理应明确的几个问题(一)理清监理单位在安全工作的定位问题虽然监理法规没有强制性实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但从“条例”的要求、监理合同以及安全与质量、工期、投资密切关系来看,监理单位也应进行安全控制工作,特别是电网项目建设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监理单位不可能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应该依据现有的法规把施工安全工作归入监理的范围,在“条例”界定的责任内参照行业标准,定位在安全控制阶段符合现状。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也没有提到安全监理这个术语。(二)注重监理合同安全条款的签订和审核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接受委托时,依据法律法规对委托的安全工作内容逐条审核,笔者认为责任条款应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工作内容上可以适当增加,但用语要适度。应充分了解施工企业的素质,项目环境特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三)监理安全工作方面相关概念要清楚监理单位在项目上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还是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理,认识上要统一。安全管理显然是不对的,这和监理工作性质和方式有矛盾;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完全等同于安全监理,笔者认为不应套用质量质理中的质量控制工程师的模式,一个原因是质量管理有明确的各方面标准,细的如验收规范、验评标准等;质量方面的工作都是有章可循,程序上也是非常明确的,责任上是终身制;另一个原因监理工程师的产生本身就是从电力系统技术人员中来,对质量管理有实践经验。而安全控制工程师则没有这条途径,同时具备电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甚少;另外标准上还没有细化,责任上争议较大;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电力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就可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监理应是一个大概念,对应的在程序和内容上将会有标准化的要求,而安全控制是安全监理中的一部分。(四)合理确定安全控制工作内容和方式在安全控制阶段监理方可以依据国电电源《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十二点监理的安全职责开展工作。有的监理单位以安全工作指导书的形式来规范自己的安全控制工作,有的企业根据电力技术安全的不可分性和危险点危险源分析,在工程中结合质量控制点制定监理方安全控制的S(旁站点)、P(巡视)点。但应注意范围和深度,有重点地进行这项工作,不能变成安全检查标准,不能错位。在电网工程中安全控制中的有无W(见证点)点和H(停工待检点)点可以进一步的探讨。三、关于开展电网项目监理安全工作一些应对措施(一)电力建设监理安全工作标准的完善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研究机构应在现行的法规标准原则下,建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标准,参照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的形式,给出相关的安全工作具体可操作性的要求和规定,以指导规范电力建设监理安全工作,如电力建设安全控制细则等,从电网安全重要性出发来指导实际工作。(二)把握责权范围,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在《条例》出台后应清醒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都应落实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监理工程师应立足电力工程安全大局应从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始进行好监理工作的安全交底,抓好安全预控、抓好安全的过程控制,做好阶段小结,特别是针对电力工程的特点,重要工序、关键工序、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审查,设备上电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另外需明确的是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措施的审查并不等于对施工单位方案的把关,并不减少或减轻承包方安全责任。(三)重视改扩建站的监理风险分析在运行站进行电气施工,出了事故对于系统的稳定性和人身安全危害都是严重的,停电时间短,对工作票及安全措施的审查监理方面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一一核对,所以对改扩监理工程要慎重,在签订合同时应进行风险识别,应配备高素的监理人员,重视“两票三制”,在笔者监理工程中推行二次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卡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电力改扩建工程的安全控制难度较大,工作深度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四种监理安全模式是1.由项目部总监负责情况下,现场监理工程师兼职安全控制工程师的模式;2.由设安全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三个以下工程以巡视和方案审查为主,现场设安全监理员的模式;3.对于较重要工程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第四种是对于重要工程或规模工程设立安全监理组。总之,电力监理从“三控制”到“四控制”直至今天的监理安全责任确定,这些都说明监理的地位更加重要、监理的作用在加强,这和监理企业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的趋势相一致,电网监理企业从国家和行业标准出发,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在各方面条件具备时,主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认清安全工作是形势所需,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把握机遇,走出困境,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本文标题:电网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应对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1455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