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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承包人工程价款管理22一、工程变更的管理运用33工程结算价=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额,合同价款调整额主要由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所决定。因此,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运用得是否得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最终承包商所能获得的结算价。承包商效益的三大来源——变更、索赔、调价中,目前国内多数项目在合同中就把价格调整的条件约定的比较苛刻;部分业主由于对索赔的认识存在偏差,对索赔比较反感,同时由于国内大部分承包商自身不能做到完全履约,索赔的理由也不充分;故变更是项目效益来源的一条捷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对承包商工程结算的意义44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变更定义为:“变更”系指根据第15条【变更】的规定,经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对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在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的任何时间,监理人可以通过发布指示或以要求承包人递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工程变更的范围施工合同15.1条中对工程变更的范围界定为:(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己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工程变更的定义5发生了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事件。13.1工程师是否要求承包商提交变更建议书?13.3承包商是否同意?13.3承包商应尽快向工程师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13.3承包商应尽快向工程师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13.3承包商是否签发工程变更指示?13.1,13.3业主和工程师之间可能产生索赔和争端。3.1工程师是否承认工程变更指标?13.1承包商是否同意工程变更指示?13.1应认为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示前得到了业主的批准。3.3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他难以取得工程变更所需货物,并附详细证据。13.1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可能产生索赔和争端。20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指示。13.1工程师应取消或改变工程变更指标。13.1承包商不得对永久工程作任何改变,也不得延误工程。13.1,13.3是是否否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示前是否需得到业主的批准?3.1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示前是否得到业主的批准?3.1是否否是是是否否是否99版FIDIC施工合同中的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的程序6工程变更程序上的注意点:(2)不论是否得到了发包人批准,如果监理人签发了工程变更指示,除非并直到根据合同要求进行修改,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3)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应包括:对建议要完成的工作和实施计划的说明;对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调整建议;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如果承包人建议改变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除非双方达成其他协议,必须竣工时间设计这部分永久工程并承担相应责任。(1)如果监理人没有发出工程变更指示,承包商不得对永久工程作任何改变,也不得延误工程;7导致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4)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设计和建造首先应满足其工艺要求、设备布置要求,任何工艺和设备布置的变化均会造成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如某项目一期工程水质分析仪器,由于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水质分析标准的提高,导致原设计的变化,由此造成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2)增减工程内容。建设方或业主出于多方面的考虑,经常会增加或减少某些工程内容。如某工程在原办公楼四层基础上加一层,由于设计前未论证原办公楼基础承载能力,施工前经各方专家论证,原办公楼基础需进行灌浆加固而引起了工程变更。(3)改变使用功能。由于业主前期工作不仔细或考虑不周,在设计委托时,设计任务书中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功能不明确。再者设计方考虑不周,导致建筑物使用功能不良,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各方一经发现,必然采取工程变更,以完善其使用功能。(1)设计错误、遗漏。设计文件中存在考虑不周、遗漏甚至设计错误等现象,尽管经过校对、审核及后期的图纸会审等,但设计错误和遗漏在所难免,在施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必然导致工程变更。8导致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续):(5)合理化建议。不管是业主、承包方还是监理方,都希望项目完工后在使用功能、安全功能、美观还是工程造价方面,使其性价比最高,为此参建各方均会提出合理化建议,这也会导致工程变更。(6)工程量计算有误。工程量是由预算编制人员计算出来的,由于每个人对施工图纸的理解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水平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存在计算偏差,加之部分工程施工图纸本身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致使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工程实际不符,从而造成以后的工程变更。(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业主出于多种考虑,如审美观和价值观以及安全性能的差异,经常更改材料品种。如某项目中水文信息机房建设工程屋面板由水泥轻质板变为彩钢聚苯复合压型板、内墙隔板由水泥轻质板变为SH轻质板、外墙由水泥轻质板变为加气混凝土块砌筑等。(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地质勘察报告的质量是影响工程投资及变更的首要因素。地质勘察报告不准确,通常会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并影响工期进度。如地基开挖后,发现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障碍物等。99工程变更的分类指令性变更通常是业主或咨询工程师通过规范化的程序指令的工程变更。推定性变更是指由于工程变更令的确认缺乏规范化的手续,承包商在业主或咨询工程师的口头指示或默认要求下进行的工程变更。依据工程变更的形式,将其分为两类,指令性变更和推定性变更。由于推定性变更都是事后进行补偿,业主不能清楚认识到推定性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及其它工程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变更引起索赔和纠纷的机会。1010明确指令承包商对合同工作范围内规定的工程进行变更书符合合同有关变更处理程序指令性变更书面形式确认工程变更不满足上述条件推定性变更条件2对“指令性变更”,合同双方一般不会有分歧。因此承包商应将控制的重点放在工程师对工程变更指令的书面确认上,确认必须在7天之内,否则即可视为“可推定工程变更”。要证明已发生“推定性变更”,承包商必须证明:①什么是合同规定的施工要求;②实际施工的工作已超出了这一要求;③这是遵守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要求的结果。1111属于“推定性变更”的其他情形:(1)设计文件的缺陷。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了不利的后果,则该责任一般由业主承担。但承包商应以确凿的证据和正当的理由证明,在投标时或开工之前,对于任何一个承包人,都不可能在阅读设计文件后发现该缺陷。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则索赔难以成功。(2)业主或工程师的不适当拒绝。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商所采用的某种方法或材料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从而拒绝此种方法或材料,但事后证明工程师的拒绝是错误的,则这种拒绝构成“推定性变更”。(3)工程师的苛刻检查。工程师的苛刻检查对承包商的施工产生了严重的干扰,超出了一般承包商合理预料的程度,则构成“推定性变更”。苛刻检查主要有过分频繁的检查、不及时的检查、采用与合同规定不同的检查方法或标准进行的检查等。(4)没有按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如果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对技术规范或工作范围进行修改与变动,或通过口头指令或、非正式的同意等方式,则被认为是推定性变更。121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合同第15.4变更估价原则15.4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31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规范》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规定4.7.3条本条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条的相关规定,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这一原则是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的。1.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亦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2.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可仅就其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项目单价;3.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1414工程量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规范》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规定4.7.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四川省实施办法》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规定第五十五条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以下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受其影响的措施项目费相应予以调整。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以上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15%以下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部分,仍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过15%以上或减少15%以上剩余的部分,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部分,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15工程量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方法举例①当Q1>1.15Q0时,由监理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向承包人提出P1,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C=1.1Q0×P0+(Q1-1.15Q0)×P1②当Q1<0.85Q0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向发包人提出P1,经发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C=Q1×P1其中:C是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Q1是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是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P1是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P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调整①当S1>1.15S0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发包人提出,由监理工程师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M1=M0×(S1/S0-0.15)②当S1<0.85S0时,由监理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执行:M1=M0×(0.15+S1/S0)式中:S1是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S0是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M1是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措施费调整1616承包商如何利管理好工程变更?合理预期工程变更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中标与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是承包商追求的永恒主题。(1)承包商应当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例如:预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遇到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的施工图纸,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也要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其单价要降低。(2)承包商可以提供相应的备选方案,并提出如果采用该备选方案的优惠条件,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前期投标策略的铺垫及时确定和处理变更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一0201),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就发生了工程变更,此时承包商应及时同工程师联系,交换意见,尽快使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令,将出现的工程变更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将问题积累下来算总账。对于一些数额较大的工程变更,应加以研究分析,尽可能的分解或分段,减少批复的难度,加快资金周转。121717投标承包商承包商签约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比当前更有效的施工方案、先进技术或者按标书的施工方法根本无法施工时,应主动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主动申请变更。这既有利于业主方的工程,也有利于承包商节约成本,缩短工期,使双方共赢,促进友好合作关系
本文标题:清单招标项目承包人的工程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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