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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7.140H40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YB/T081—××××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规则与检测数值的判定Ruleforroundingoffofnumbericalvaluesandjudgemenyoftestingvaluesfortechnicalstandardsofmetallurgy(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YB/T081—××××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B/T081-1996《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与YB/T081-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在使用数值判定方法中,增加了“若标准或有关文件中规定了使用其中一种比较方法时,一经确定,不得改动”;——在使用修约法比较时,强调了“当测试或计算精度允许时,应先将获得的数值按指定的修约数位多一位或几位报出,然后按GB/T8170标准3.2的程序修约至规定的数位”,并修改了示例;——修改了金属材料拉伸性能值的修约间隔。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于1996年5月17日首次发布。YB/T081—××××1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冶金标准化活动中实施数值修约及对试验测定值或其计算值进行判定的基本原则和要点、产品标准与试验方法标准对指标或参数数值修约间隔的协调衔接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冶金技术标准时对数值的修约及对试验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判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3术语和定义GB/T817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冶金技术标准中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修约规则4.1在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冶金技术标准的活动中,测试和计算得出的各种数值需要修约时,应按GB/T8170给出的规则进行。在执行GB8170时,必须正确确定数字修约间隔和数值的有效位数,熟练掌握修约进舍规则,坚持不允许连续修约的原则。4.2数值修约时,保留数值所标识的数位应与产品标准规定的指标或参数数值所标识的数位一致;标准中特别指明修约间隔时,应按规定的修约间隔进行修约。4.3对测定值或其计算值进行修约,是在试验室报出结果时进行,还是在质量判定部门进行,由标准实施单位作出明确规定。4.4当数值修约在质量判定部门进行时,试验室应报出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全数值。如不能报出全数值时,应按GB/T8170标准3.3.2规定的步骤进行。5冶金技术标准中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判定5.1在判定测定值或计算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将测试所得的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比较方法可采用:a)全数值比较法:将修约后的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指标或参数进行比较,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b)修约值比较法:将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不经修约与标准规定的指标或参数进行比较,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5.2若标准或有关文件中规定了使用其中一种比较方法时,一经确定,不得改动。5.3未加说明时,冶金技术标准中规定考核质量的各种指标或参数均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如规定全数值比较法,应在标准中加以说明。5.4采用修约比较法时,当测试或计算精度允许时,应先将获得的数值按指定的修约数位多一位或几位报出,然后按GB/T8170标准3.2的程序修约至规定的数位。当标准中规定的指标或参数为基本数值带偏差时,判定时应将修约后的数值与基本数值加上或减去偏差值的结果进行比较。示例见表1。5.5如标准中规定考核质量的指标或参数为大于(>)或小于(<)的情况时,其测定值或计算值的判定,可使用全数值比较法。6冶金技术标准中各种性能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修约与判定要点6.1化学分析化学分析所得元素的实测数值,应经修约使其数值所标识的数位与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数值所标识的数位一致。判定时则将此值直接与产品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数值进行比较。2表1修约值比较法的示例项目极限数值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修约值判定盘条直径/mm10.0±0.19.899.8510.0610.059.910.010.110.0不符合符合不符合符合盘条直径/mm10.0±0.1(不含0.1)9.949.9610.0610.059.910.010.110.0不符合符合不符合符合盘条直径/mm10.0±0.1(不含+0.1)9.949.8610.0610.059.99.910.110.0符合符合不符合符合盘条直径/mm10.0±0.1(不含-0.1)9.949.8610.0610.059.99.910.110.0不符合不符合符合符合6.2力学性能6.2.1如标准未规定具体要求,金属材料的拉伸性能数值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修约:—强度性能值修约至1MPa;—屈服点延伸率修约至0.1%,其他延伸率和断后伸长率修约至0.5%;—断面收缩率修约至1%。6.2.2如标准未规定具体要求,金属材料的冲击试验数值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修约:—冲击吸收能量不小于10J时,修约至1J;—冲击吸收能量小于10J时,修约至0.5J。6.2.3如标准未规定具体要求,耐火材料和炭素材料力学性能数值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修约:—抗折、耐压强度不大于100MPa时,修约至0.1MPa;—抗折、耐压强度大于100MPa时,修约至1MPa。6.2.4当按6.2.1~6.2.3的要求对材料的力学性能测定值或其计算值进行修约后,其结果数值所标识的数位与产品标准规定的指标或参数数值所标识的数位不一致时,修约和判定时应按GB/T8170标准3.3.2规定的步骤进行。6.3其他力学性能或物理性能试验其他力学性能或物理性能试验所得之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修约,可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进行修约。修约和判定同6.2.4。6.4尺寸测量材料的尺寸测量应将结果按产品标准规定数值所标识的数位进行修约。7产品标准与试验方法标准对指标或参数数值修约间隔的协调衔接要求凡制定或修订试验方法标准时,在“试验结果”中对测定值的数值修约应按以下规定执行:7.1专用产品的专用试验方法标准,其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的修约间隔(或修约后所标识的数位)应与相应的产品标准中指标或参数所要求的修约间隔(或所标识的数位)一致。7.2通用试验方法标准可分下列两种情况:—不规定具体修约间隔(或标识数位),而作如下原则规定:测定值或其计算值应按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修约间隔(或数位)进行修约;—可分档次规定修约间隔(或修约后所标识的数位)。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产品标准时,规定考核质量的指标或参数,其标识的修约间隔(或数位)应依据具体情况与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某一修约间隔(或所标识的数位)要求一致。YB/T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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