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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与yy关于成立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2《关于成立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本协议”)于2011年3月日由以下两方在北京签署。甲方:xxx(“北京x”)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乙方:yy(“y”或“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赵建平北京x和y在本协议中可以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鉴于:1.北京x是………………………………。2.y资金规模将逐步达到50亿美元。3.北京x和y有意在非洲开展长期战略性合作。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个项目,北京x和y拟在香港或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通过合资公司在非洲十国(布隆迪、卢旺达、中非、几内亚、莫桑比克、尼日利亚、科特迪瓦、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投资建设并运营数字电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我国关于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强自有品牌和终端市场渠道建设”和“促进中非合作”的政策导向,有利于保护并扩大“中国制造”的产品在非洲国家的市场占有率,扩大数字媒体出口。34.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本协议的条款规范相互合作关系及对合资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合资公司的设立1.双方拟在香港[]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2.合资公司拟注册名称:中文:x中非数字电视传媒公司英文:China-AfricaDigitalTelevisionMediaCo.,Ltd.合资公司昀终名字以法定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3.合资公司的股东:xxx:持有合资公司75%的股权;y:持有合资公司25%的股权。4.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双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5.合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非洲国家、地区投资独立设立公司,或与非洲国家、地区当地有实力的企业组建合资公司等多种投资形式投资数字电视行业及双方股东认为适宜投资的其他行业。6.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合资公司作为双方的合作平台,负责……的投资建设运营,扩大北京x旗下自主品牌的……等产品在非洲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认知度,保证……等产品的质量、价值和竞争力,使合资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投资回报。经合资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遵守相关法律和获得审批机构批准的条件下(如需),合资公司可从事其他投资或4经营活动。合资公司的昀终经营范围以法定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第二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美元【】。2.出资比例及方式为设立此合资公司,北京x应事先在国内或香港或与第一条第1款所述的境外地点相一致的地点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拟为“x非洲有限公司”),并将其全部非洲地面数字电视资产、股权和业务(合称为“x非洲数字电视资产”)等划转入该全资子公司。3.双方同意,x非洲有限公司将x非洲数字电视资产无偿全部划入合资公司,其价值为叁(3)亿美元(应折合成等值人民币);在x非洲数字电视资产划转事项及各项手续完毕后,y将等值于壹(1)亿美元的人民币划入合资公司。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以正式合资协议中确定的出资时点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计算。4.额外融资。经股东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融资:(1)股权再融资,包括双方股东增资、上市融资等;(2)金融机构借款;(3)混合金融工具等。(4)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提供借款。第三条合资公司设立时股东的责任1.成立合资公司筹备机构,成员由双方委派人员组成。筹备组负责人由甲方委5派,负责办理合资公司设立之必要的审批手续、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程序,并负责完成下列事项:(1)筹备组建合资公司及配备工作人员;(2)向中国审批机构递交合资公司设立所需的各种申请文件;(3)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认缴手续及合资公司验资手续;(4)向合资公司注册地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必要手续;(5)负责合资公司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2.双方应当提供审批机构及注册地登记管理机构所需的一切与各股东相关的文件及资料,协助办理合资公司设立审批手续及开业登记注册。3.双方应当全力协助完成合资公司设立的其他相关程序。4.双方负责合资公司筹备机构认为需要完成的其它事宜。第四条前期费用1.为设立合资公司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用、法律尽职调查费用、财务尽职调查费用、律师费等,经双方共同审核确认后,作为合资公司的运作成本,双方可先行垫付,昀终由合资公司承担。2.除本条第1款及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因合资公司设立而各自发生的其他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合资公司股东会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合资公司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合资公司的一6切重大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处理合资公司经营事宜。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股东会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合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分为普通事项和重大事项,除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均为普通事项。对于普通事项,由代表半数以上(含)表决的股东同意即可通过。下列事项为重大事项,须经代表四分之三(不含)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并做出决议,方为有效决议:(1)决定合资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合资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合资公司发行债券、期权和其他可购买股权或债券凭证的行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合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其他应由股东会做出决议的重大事项。4.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一方按本协议第六条提名或更换董事时,另一方有义务在股东会作出决议时与该方保持一致。5.双方可在本条原则下,在《公司章程》内,对股东会会议议事机制进行细化规定。7第六条合资公司董事会1.董事会组成。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六(6)名董事组成,北京x委派四(4)名,y委派两(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北京x委派的一名董事担任,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由y委派的一名董事担任。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3)年,经提名方重新提名后可以连任。如因撤换或辞职的原因需要更换董事,则原提名该董事的一方应委派一位替代人选在相关任期的剩余时间内出任董事。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3.董事会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合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分为普通事项和重大事项,除重大事项以外的事项均为普通事项。对于普通事项,由半数以上(含)董事同意通过。但以下事项为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四(4)名(不含)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并做出决议,方为有效决议:(1)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制订合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3)制订合资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中的收入、费用或成本总额、利润总额等相关内容;(4)拟订合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决定对外提供担保;(6)拟订合资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拟订合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期权或其他可购8买股权的方案;(8)审议合资公司实施收购/兼并、重大资产处置、对公司权益构成重大影响等重大交易方案;(9)决定对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聘任或者解聘以及薪酬;(10)决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机构设置;(11)审定合资公司与股东或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董事会的召开须至少有五(5)名董事或其正式指定的委托代表出席方可有效举行。董事会会议每年应至少召开两(2)次,或在两(2)名或以上董事书面要求时召开。6.双方可在本条原则下,在《公司章程》内,对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进行细化规定。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1)人,由甲方提名;设财务总监一(1)人,由乙方提名。前述各被提名人士,均由董事会按程序任免。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合资公司的日常具体经营活动,其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组织执行并实施董事会决议;(2)主持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9(3)拟定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方案和薪酬待遇以及奖惩方案,报请董事会批准后执行;(4)组织实施合资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拟定合资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批准;(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8)组织拟订合资公司的融资方案、对外提供借款方案和对外提供担保方案;(9)列席董事会会议;(10)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11)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3.财务总监的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合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2)签署财务文件和报表;(3)控制合资公司的成本和费用,平衡收支,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4)组织编制年度财务报告;(5)负责筹划合资公司的经营资金;(6)向各方股东提供相关财务信息:1)经营报告(月、季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的月、季度)、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应每一方合理要求需提供的、与合资公司和/或下属公司相关并可取得的所有相关信息;102)下一年度预算和业务发展规划;3)对合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业务、财务或未来发展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信息;4)关联交易的汇总记录;5)任何诉讼或可能导致诉讼的争议事件。(7)董事会及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4.双方可在本条原则下,在《公司章程》内,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选任、职责等进行细化规定。5.y投资退出前,北京x及合资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不得先行退出。核心团队包括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等人员。若因北京x、x非洲有限公司及合资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先行退出导致y损失,则北京x、x非洲有限公司应负赔偿责任。第八条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1.双方按其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2.合资公司在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应综合考虑再投资、税收、政府对境外投资监管等方面的要求。第九条技术许可【待定】第十条关联交易1.合资公司与甲方的商品及技术、许可等交易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内部结算价格。112.双方应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第十一条股权转让1.甲乙双方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的合资公司股权。2.乙方有权将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后60日内,将行使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如甲方以书面通知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未在前述期限内给予乙方书面答复,则甲方及其委派的合资公司董事应履行一切必要手续,保证乙方股权的转让。3.经董事会一致书面同意,甲方可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前提是:(1)若北京x(或x非洲公司)出售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y可根据合理时机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出售其所持合资公司股权,即y可出售的股权数=y持有合资公司的总股权数×北京x(或x非洲公司)拟出售的合资公司股权数/北京x(或x非洲公司)持有合资公司的总股权数;(2)若第三方购买甲方股权导致甲方不再为控股股东时,乙方有权要求第三方须以同等价格和条件,购买全部乙方所持合资公司的股权。4.双方可以通过其他包括合资公司上市等途径实现股权的转让。5.上述所有转让条件是合资公司自登记之日起,须已运行一(1)年。第十二条业绩与y增资调整机制1.若合资公司2011年净利润大于[]万美元且用户数大于[]万户,y将对合资公司增资伍仟[]万美元(折合成等值人民币),但其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不变,仍为[]%。2.若合资公司2011年净利润小于或等于[]美元或用户数小于或等于[]万户,y将不对合资公司增资,其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亦不变,仍为[]%。12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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