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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山西省2019届中考道德与法治 八下 第三单元 第五课我国基本制度复习课件
我国基本制度第三单元第五课目录/Contents010203中考课标导航思维导图指引中考考点突破01中考课标导航内容02思维导图指引内容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03中考考点突破内容1.公有制经济(主体)考点一:基本经济制度(1)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内容2.国有经济(1)含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2)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入选世界500强的18家中国公司(亿美元)31中国石化炼油750.7740国家电网电力712.946中国石油天然气炼油677.24212中国人寿保险249.81224中国移动通信电信239.58229中国工商银行银行234.45262中国电信电信215.62287中化集团贸易203.81309宝钢集团金属195.43(1)内容: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2)地位: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3.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知识问答】(1)在我国,农民耕种的土地归谁所有?(所有权归属)答:农村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2)在我国,农民可否买卖土地?答:不可以,因为农民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3)农民对土地拥有怎样的权利?答:承包经营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4)十九大为农村发展提出新的战略以及新的土地政策,你知道是什么吗?答: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5)如果农民觉得种地不如打工赚钱,该怎么办呢?答:流转给他人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这样,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现正经营土地的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三权分置)如:亲贤村的千禧集团、许东村的锦东地产(村办、镇办企业)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的比较共同点公有制程度不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同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属于公有制经济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所有起主导作用我国对待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态度):4.非公有制经济(1)作用: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增加就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2)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政策: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经济:以本人及家庭劳动为主,不存在雇佣关系,规模小。如自己开的各种小店。私营经济:存在雇佣关系,规模大。如个人服装厂、阿里巴巴。单位所属经济成分一位外商投资的皮鞋厂陈某自己开的杂货铺李某就职的中石化张某就职的镇饲料加工厂小王自己投资的服装厂外资经济个体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内容考点二: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注意区别内容【拓展】1、人民是怎样行使权力的?人民人大代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行政、审判、检察、监察机关直接或间接产生、监督县、乡全国、省、市组成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政治制度)内容县(自治县)人大代表县级市人大代表乡(民族乡)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辖区的市的人大代表辖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选举选举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我国各级人大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辖区的市的人大(县、区人大)(主任)辖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市人大)(主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省人大)(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市(地区)人大区、县人大乡镇人大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监察委员会、自治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并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1)行政机关(2)审判机关(3)检察机关(4)监察机关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总理xx省人民政府省长xx市人民政府市长xx县(区)政府县(区)长xx乡(镇)政府乡(镇)长附:直辖市(市长),自治区(主席)(省级)自治州(州长),盟(盟长)(市级)自治县(县长),旗(旗长)(县级)内容审判机关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xx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院长)(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xx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如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xx县(区)人民法院(院长)(如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或清徐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秩序、保证公民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检察机关的中央部门,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性质: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三)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级: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xx省监察委员会(主任)xx市监察委员会(主任)xx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市人大乡、镇人大县、区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县、区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县、区检察院国家主席国务院县、区政府市政府乡、镇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构体系示意图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制定国家法律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等都由由它来选举或决定国家大事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工作。①最高立法权基本内容: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体现了全国人大的什么职权?关键词:制定、修改、废除法律的权力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包括国家主席在内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15日起,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也陆续产生,李克强任国务院总理。习近平李克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国家领导人最高任免权基本内容:选举、任命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③最高决定权基本内容:审查、批准和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审查和批准国家年度预算;•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工作报告④最高监督权基本内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体现了全国人大的什么职权?如果是关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一府一委两院”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则是监督权;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批准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属决定权。注意:注意: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4.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地位: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作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不能修改宪法)部分且不是最高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一次或一个会议,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开会是其行使职权的方式之一。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4.全国人大没有起草制定宪法的权力。5.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总结:(1)性质:(2)职权监督权: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任免权:对本地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决定权:决定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想一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者有什么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选举产生权力机关最高权力机关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省市县乡四级人大)5、人大代表(1)人大代表(2)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选民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选出代表产生)(选出代表产生)(选出代表产生)间接选举每届任期五年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本文标题:山西省2019届中考道德与法治 八下 第三单元 第五课我国基本制度复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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