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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ZG16-123采购单位: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4月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2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清单编号:柳政采1604050)批准,现就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勘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勘察服务采购二、项目编号:LZG16-123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分标号服务项目单位数量001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勘察服务项1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营业范围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项目要求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发售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6日止,10:00~16:00(正常工作时间)。(二)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窗口(三)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备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整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九、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十、业务咨询:采购人: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72号联系人:黄力联系电话:0772-2830683招标代理机构: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2栋10楼11-22号联系人:温萌联系电话:0772-2580280传真:0772-286715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2830320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4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工程勘察条件及技术要求1、工程概况柳州市是一个北、东、西三面被孤峰峰林包围,南面张开的岩溶盆地,具有典型的岩溶特征。由于柳江蜿蜒穿流于市区,形成河流阶地地貌与岩溶地貌迭加的特点。在气候、岩性、水流及构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多种地貌特征。其地貌单元分为:孤峰河曲岩溶平原、孤峰峰林岩溶河曲地块、峰林谷地岩溶平原、孤峰岩溶阶地平原、向斜岩溶盆地、低山丘陵等。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位于柳州市南郊,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北接南外环航岭路口,南接白莲机场迎宾路,直接连接主城区和柳州白莲机场、柳南片区。既有门头路为道路等级为双向两车道的三级公路,自柳州白莲机场建造运营后,门头路承担的客货运交通量逐渐增加,既有的双向两车道的三级公路远不能满足交通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新建门头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为50米,主线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线全长约8.242km。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基础资料2.1测量资料电子版2.2工程相关资料3、地质勘察投标技术要求3.1勘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地质勘察部分)及现行相关规范、规则、规程、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技术要求。3.2技术要求除满足合同书(格式)中“勘察技术标准与规范”中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该满足国家现行最新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要求。4、勘察报告要求4.1对建筑物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做出评价。4.2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有无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对其危害程度、建筑场地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5预防措施的建议。4.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幅度和规律,以及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设计抗渗水位及抗浮水位,提出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和有关技术参数。4.4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分组及有关技术参数,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4.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建议适当的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并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4.6拟采用桩基方案时成桩的可能性分析,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4.7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计算参数,预估基础沉降量,估算的期望差和总基础和桩沉降值,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4.8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支护设计及施工降水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5、勘察报告主要内容5.1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5.1.1地质条件背景资料5.1.2地形地貌条件5.1.3拟建场区地层土质概述5.2拟建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5.2.1地下水类型及地下水位5.2.2历年高水位记录5.2.3关于确定建筑防渗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基本依据和建议5.2.4地下水和浅层土对混凝土和钢筋的腐蚀性评价5.2.5地下水和浅层土的毒性评价5.3场地、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条件5.3.1场地土类型与建筑场地类别的判定5.3.2抗震设防烈度5.3.3地基土层地震液化评价5.4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及相关建议5.5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6桩基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议5.7其它合理化建议5.8上述方案及建议的计算图表(计算书)及方案草图5.9试验、测试、检验结果5.10土的物理学性质综合统计表5.10.1各类工程平面图件和地层剖面图及柱状图5.10.2土工试验说明及试验成果5.10.3标贯与动力触探原位测试成果图5.10.4剪切波速测试结果5.10.5桩基桩端持力层层顶标高等高线5.10.6基坑支护计算参数65.10.7钻探工作说明6、初勘3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50日历天内完成。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勘察服务采购2采购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报价规定:打折系数方式报价,打折系数报价范围:0.5~1,打折系数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超出浮动幅度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2)报价依据:原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参照本地测绘市场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20%(服务招标类型)向中标人收取。4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人须于2016年5月4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到账,开户名称: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站支行,银行账号:70700500000000003266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6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一份;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8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10:00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10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11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812采购预算金额:800万元1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付方式:电汇或转帐。1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16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18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19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代理机构20本采购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重新组织采购。21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提交9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勘察服务采购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3.“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4.“书面形式”按桂财采[2006]11号文执行。(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四)投标委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有效法定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投标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10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
本文标题:白莲大道勘察招标文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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