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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妇字(2012)第02号额济纳旗2011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1〕1338号)以及《阿拉善盟2011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此方案。一、项目目标(一)项目工作目标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的项目实施方案。2、制定并落实年度各级各类人员培训、监督指导、专家驻县、临床进修、技术考核评估、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2次以上监督指导,旗级监督指导覆盖所有苏木镇、嘎查村。3、按照国家统一的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质量考核评估以旗(区)为单位优良率达到80%。监测点监测质量达到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率低于20%,活产漏报率低于10%,主要出生缺陷漏报率低于1%。至少组织开展2次监测工作质量控制,至少覆盖1/3的苏木镇。4、召开各级项目工作会议,总结项目实施进展,部署项目工作任务。项目工作总结、报表上报及时、完整率达到1OO%,报表数据准确率达到85%。(二)降消项目具体目标年度内完成以下项目目标和工作目标:(1)孕产妇死亡率以全旗为单位在2001年的基础上下降55%。(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旗(区)为单位保持为零。(3)产前检查覆盖率以旗为单位≥95%。(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以旗为单位≥80%,高危孕产妇筛出率≥9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8%。(5)旗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技术人员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以项目旗为单位≥85%。(6)派2名旗或苏木卫生保健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60名产儿科及保健人员,3名旗级师资,4名行政管理人员。(7)完善“降消项目”信息管理体系。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并实施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完成各级人员培训,盟、旗、苏木镇三级培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按照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按时上报孕产妇死亡评审报告;每发生1例死亡评审1例,在评审后一个月内提交评审报告。二、执行单位由额济纳旗卫生局执行“降消项目”。三、项目内容降消项目1、人员进修。安排旗、苏木镇两级产儿科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临床进修。重点进修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及其转诊前的急救处理知识技能。旗级人员进修后作为旗级师资,负责对苏木镇卫生人员进行日常技术指导和培训。旗、苏木镇培训60名产儿科及保健人员、3名旗级师资、4名行政管理人员。由旗卫生局负责制定临床进修工作方案,年度临床进修计划,协调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安排人员进修,并将进修结果报盟卫生局备案。2、专家驻县指导。蹲点专家负责监督和指导蹲点地区的项目实施工作,规范各项目技术标准和操作常规,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培训我旗、苏木镇卫生院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盟级驻县专家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旗级蹲点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盟卫生局负责及时安排本盟市的产科专家驻本地区项目旗(区)开展技术指导。旗级卫生局负责安排旗级产科和孕产妇保健技术人员到苏木镇卫生院蹲点指导,驻县指导要坚持执行日志记录和总结报送制度。3、人员培训。培训内容除人员进修内容外,还包括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等内容。开展逐级技术培训。盟卫生局负责盟本级和旗(区)及人员培训,旗卫生局负责苏木镇卫生院人员培训,旗卫生局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技术培训班,至少培训技术人员2人,苏木镇卫生院至少培训1人。4、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抢救中心。苏木镇卫生院负责高危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并要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证;旗级孕产妇抢救中心要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和新生儿窒息复苏能力。5、社会动员。旗卫生局根据当地实际,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位孕产妇家庭,发放率达到85%。高危孕产妇家庭发放率达到100%。四、资金分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11】1748号),2011年自治区财政为我旗安排“降消项目”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开展“降消项目”,阿盟专项资金已于2011年12月8日下拨。旗卫生局根据项目任务,制定妇幼卫生工作方案,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五、组织管理(一)管理组织及其职责各旗卫生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工作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收集项目信息加强质量检查与信息网络直报体系建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孕产妇死亡调查与评审、项目监督指导、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与临床进修。(二)资金和设备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根据卫生部财政部要求,项目经费设立支出明细账目,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旗卫生局要在收到阿盟项目资金两个月内下拨项目资金,合理安排使用经费。要根据项目工作任务落实和组织方式的实际需要,给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等项目实施机构及时拨付项目活动经费,确保项目活动的及时、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旗卫生、财政部门要按时将项目年度总结或评估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送卫生局和财政局。4、项目配备的设备应由旗级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和使用,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功能位及完好状态。(三)信息管理1、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项目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为开展项目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创造人员、设备等条件。2、建立项目信息、工作进展总结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专管人员和领导责任,履行专管人员和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程序。3、卫生局要规范项目总结报告,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总结、监督指导、信息报表、孕产妇死亡等资料。4、旗妇幼保健所负责降消项目和妇幼卫生监测项目信息收集、汇总、审核、报告和网络直报工作。(四)监督与评估旗卫生局督导所有社区、苏木镇、嘎查村。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执行和使用情况;人员培训和社会动员的效果;设备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了解群众对项目的评价。六、执行时间旗项目活动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7月底将项目总结报盟卫生局基妇科。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降消项目实施方案额济纳旗妇幼保健所办公室2012年2月26日印发共印2份
本文标题:额济纳旗XXXX 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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