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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WK2010-G-101号采购内容:振动测试实验设备采购单位:苏州科技学院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十二月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1页共42页前附表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WK2010-G-101号2招标内容振动测试实验设备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7000元人民币,须在2011年1月7日16:00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906015480000019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三香支行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财务室联系电话:0512-65154822周小姐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邮编:215005电话:0512-65237219传真0512-65153553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7发售标书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8答疑会召开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12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投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12月24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9采购人苏州科技学院联系人:张志联系电话:0512-68099155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11投标时间2011年1月11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2页共42页1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采购单位帐户后,合同正式生效]。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且在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开具收款收据后5日内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息)15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支付。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3页共42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邀请函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招标书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评分标准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4页共42页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科技学院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1、采购编号:SZWK2010-G-101号2、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振动测试实验设备3、采购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交货期: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4)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上述报名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8、标书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科技学院联系人:张志联系电话:0512-68099155(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5页共42页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邮编:215005联系人:何晓花杨永明联系电话:0512-65237219,0512-65153553(FAX)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帐号:1102020209000295112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4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13、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2011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卫康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中国财经报》、《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1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8566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5日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6页共42页第二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科技学院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招标编号:SZWK2010-G-101号招标内容:振动测试实验设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苏州卫康公司内投标时间:2011年1月11日13:00~13: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联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邮政编码:215005电话:0512-65237219/65158848,0512-65153553(FAX)联系人:何晓花杨永明采购人:苏州科技学院联系人:张志联系电话:0512-68099155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7页共42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8页共42页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预审(各投标人需在购买标书时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1.投标答疑会11.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1.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第9页共42页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4.1.1投标函;14.1.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4.1.4投标分项报价表;14.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价格14.2.1技术部分14.2.1.1设备清单表;14.2.1.2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本文标题: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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