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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概论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概念第二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简介第三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第四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形式第五节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第六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实务第七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工程合同价格形式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概念一、建设工程法律关系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的。二、招标投标中的要约与承诺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针对要约的回应,是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的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劳务承担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标人作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一种商品经济关系。为体现招标投标双方的经济权力,推动双方负起经济责任,并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而建立的一套招投标管理制度就是招标投标制。招标招标人在采购货物、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或购买服务之前,以公告或邀请的方式提出招标的项目、价格和要求,以便愿意承担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提出自己的价格,填好标书进行投标,这个过程称为招标。投标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行为。也就是投标人在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估算自己的报价,在规定的日期内填写标书并递交给招标人,参加竞争并争取中标,这个过程称为投标。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标书(即投标函件),宣布标书中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这个过程成为开标。评标定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报送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这个过程称为评标。评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求有生产、质量、检验、供应、财务、计划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从质量、价格、工期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择优评出中标人。中标当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作为投标人来说就是中标。在开标以后,经过评标,择优选定的投标人,就称为中标人,在国际工程招标投标中,称之为成功的投标人。签约和履约签约是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确立承发包关系。履约是指工程的承发包双方互相配合,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履行权利、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完成工程项目,业主结清全部工程价款,结束承发包关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特征①竞争性②合理性③法规性④透明性⑤规范性⑥专业性⑦风险性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制的历史沿革我国最早于1902年采用招标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当时张之洞创办湖北皮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开标比价,结果张同升以1270两白银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刊登通告,公开进行招标。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封建和半封建社会形态,招标投标在我国近代并未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以一种法律制度形式得到确定和发展。1984年11月,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从此全面拉开了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序幕。此后,随着改革开放形式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机械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项目融资、土地承包、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许多政府投资及公共采购领域,都逐步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确定。鲁布革工程概况第一部分首部枢纽拦河大坝为堆石坝,最大坝高103.5米。第二部份为引水系统,由电站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高压钢管四部份组成,引水隧洞总长9.38公里,开挖直径8.8米,差动式调压井内径13米,井深63米。第三部份为厂房枢纽,主付厂房设在地下,总长125米,宽18米,最大高度39.4米,安装15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四台,总容量60万千瓦,年发电量28.2亿千瓦时。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水电建设方面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对外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工程。这项工程按世界银行要求,对引水隧洞工程的施工及主要机电设备实行了国际招标。引水隧洞工程标底为14958万元,日本大成公司以8463万元(比标底低43%)的标价中标1984年10月15日就正式施工,从下达开工令到正式开工仅用了两个半月时间隧洞开挖仅用了两年半时间,于1987年10月全线贯通,比计划提前五个月,1988年7月引水系统工程全部竣工,比合同工期还提前了122天。实际工程造价按开标汇率计算约为标底的60%。鲁布革工程在施工组织上,承包方只用了30人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进行管理,施工人员是我国水电十四局的500名职工。在建设过程中,实行了国际通行的工程监理制(工程师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等管理办法。大成公司先进的施工机械、精悍的施工队伍、先进的管理机制、科学的管理方法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大成公司雇佣中方劳务平均424人,劳务管理严格,施工高效,均衡生产。当时曾流传过在大成公司施工的隧洞里,穿着布鞋可以走到开挖工作面的佳话。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国内建筑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普遍低于国外同行水平,具体表现在:竞争动力不足,习惯于寻找保护,竞争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模式落后;技术应用层次不高,技术含量较低;国际经营承包经验欠缺,相应人才不足。国外公司靠的就是管理、是技术。第二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简介为了使建筑市场法制化,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涉及的法律有:一、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二、政府部门颁布的强制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应法规和实施办法第三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①规范约束招标投标活动②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③保证工程项目质量④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11月15日,上海居民楼起火,致58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所在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二、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上海市、静安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强制招标的范围•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另外,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材料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3.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条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的内容(一)招标(17条);(二)投标(9条);(三)开标、评标和中标(15条);(四)法律责任(16条);(五)附则(4条)。第四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形式《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业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愿意参加投标的建设工程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也称为开放型招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的优缺点:公开招标有利有弊,但优越性十分明显。它的优点主要是: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它的缺点主要是: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业主)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一种方式。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有选择地邀请若干具有承包该项工程能力的承包人前来投标。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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