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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关于生产处2015年变电站后台机维护采购招标文件(0651-151692/D)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1月包头供电局关于生产处2015年变电站后台机维护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51-151692/D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一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3.2.1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3.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6日到201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6日到201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4.2报名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4.3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证明资料及对应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包含原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回执(详见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发至招标公告中的邮箱,且标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售后不退)4.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4.7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账号:0602002519200096673行号:10219100025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5.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7、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8、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联系人:吴伊军联系电话:0472-365765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传真:0472-5217609电子邮箱:18747276658@163.com联系人:赵玉信赵忠明联系电话:0472-2795048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几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刷字体):委托代理人(印刷字体):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回执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已于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2015年月日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E-mail包头供电局关于生产处2015年变电站后台机维护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51-151692/D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一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3.2.1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3.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1日到201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1日到201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4.2报名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4.3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证明资料及对应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包含原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回执(详见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发至招标公告中的邮箱,且标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售后不退)4.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4.7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账号:0602002519200096673行号:10219100025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5.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8、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8、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联系人:吴伊军联系电话:0472-365765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传真:0472-5217609电子邮箱:18747276658@163.com联系人:赵玉信赵忠明联系电话:0472-2795048包头供电局关于生产处2015年变电站后台机维护采购二次招标变更公告招标编号:0651-151692/D变更内容:“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变更为“本项目接受合格代理商投标”。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一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3.2.1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3.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3.2.3本项目接受合格代理商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5日到2015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5日到2015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4.2报名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4.3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证明资料及对应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包含原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回执(详见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发至招标公告中的邮箱,且标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售后不退)4.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室4.7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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