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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事务部胡裕清企业优势产品优势质量层次依据统计各类项目申报情况概述建议申报项目申报建议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学技术奖……方案类别省份药品集中采购(正式方案)(21个)天津、青海、宁夏、江苏、四川、山西、辽宁、云南、贵州、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海南、陕西、福建、江西、湖北、山东、广西、北京(方案中无质量层次)药品集中采购(征求意见稿)(2个)新疆、重庆讨论稿(2个)河南、广东其他(6个)安徽、河北、上海(方案中无质量层次),湖南、浙江、西藏(未出方案)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企业优势方面工信部排名(6个)青海、江苏、山东、广西(百强)、云南(30强)、河南(50强)其他企业排名(3个)江苏、山东(采购金额前100)、云南(基层销售前100)全国质量标杆企业(3个)宁夏、辽宁、新疆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1个)宁夏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产品优势方面奖项荣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17个)天津、山东、湖北、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贵州、四川、云南、河南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主要是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9个)天津、青海、宁夏、江苏、广西、四川、山西、辽宁、云南、甘肃、内蒙古、新疆、山东、吉林、湖北、贵州、黑龙江、河南、广东省级科学技术奖药品(1个)四川中国质量奖药品(1个)云南省级质量奖药品(12个)辽宁、黑龙江、四川、贵州、山西、内蒙古、甘肃、新疆、云南、河南、湖北、宁夏(政府质量奖)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产品优势方面奖项质量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产品(6个)山东、辽宁、黑龙江、吉林、甘肃、山西省名牌产品(药品)(1个)甘肃(限甘肃省)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18个)广西、云南、天津、四川、山西、山东、青海、宁夏、内蒙、辽宁、甘肃、贵州、河南、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北、新疆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品(仅指制剂认证),且已向相应国家出口的药品(17个)广西、云南、天津、四川、山西、山东、青海、宁夏、内蒙古、辽宁、甘肃、贵州、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新疆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产品优势方面注册国家一类新药(19个)天津、青海、宁夏、江苏、四川、山西、辽宁、云南、贵州、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广东、广西、山东、湖北、河南、海南过保护期国家一类新药(1个)甘肃国家二类新药(1个)江苏首次仿制药品(12个)山东、河南、江苏、四川、山西、辽宁、云南、贵州、黑龙江、内蒙、广西、青海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产品优势方面专利保护期内的化合物专利药品(8个)宁夏、江苏、辽宁、贵州、黑龙江、海南、广东、山东保护期内的药物组合物专利药品(化学药)(7个)宁夏、江苏、辽宁、山东、四川、山西保护期内的天然物提取物专利药品(化学药)(10)宁夏、江苏、辽宁、甘肃、广东、山东、四川、山西、黑龙江、海南保护期内的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药品(9个)宁夏、江苏、辽宁、广东、山东、山西、四川、黑龙江、海南过保护期的化合物专利药品(16个)四川、山西、辽宁、云南、贵州、吉林、黑龙江、内蒙、山东、湖北、河南、宁夏、江苏、海南、青海、广东过保护期内的天然提取物专利药品(8个)辽宁、贵州、山东、河南、江苏、黑龙江、甘肃、广东过保护期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药品(7个)辽宁、贵州、山东、河南、江苏、黑龙江、广东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产品优势方面中药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17个)天津、青海、宁夏、江苏、四川、山西、辽宁、云南、贵州、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广西、山东、湖北、河南保护期内中药保护品种(一级)(18个)天津、青海、宁夏、江苏、四川、山西、辽宁、云南、黑龙江、甘肃、内蒙、山东、湖北、河南、贵州、吉林、新疆、广东保护期内中药保护品种(二级)(12个)宁夏、四川、山西、云南、黑龙江、贵州、吉林、甘肃、内蒙、新疆、山东、河南过保护期的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中药一级保护品种(1个)甘肃中成药所用中药材通过GAP认证的药品(3个)青海、广西、湖北类别分组依据省份产品优势方面外资药进口、合资生产企业的药品(1个)新疆进口药品(非专利)(6个)宁夏、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广西原研制(1个)广西、广东LOGO释义〮核心价值观1.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项目规划: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部署,国务院决定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本专项实施年限截至2020年,共设置“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和“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5个项目,每个项目下设若干专题,专题下设课题。在计划期间,专项将分批部署相关任务,一般采取“公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投入:至2020年,我国在新药专项上的总投入将达到260亿元人民币,自2008年开始启动后,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专项在“十一五”期间已安排项目资金58.6亿元,“十二五”期间已安排项目资金78.1亿元,“十三五”期间将达到120多亿元。项目目标:按照“聚焦重大、聚焦关键、聚焦长远、聚焦能力”的原则,以品种和技术为主线,突出需求和问题导向,制定“培育重大品种、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目标。“十三五”期间的预期目标包括,在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上,拟研制30个新药,8~10个为原创性新药;在国产新药国际发展上,研制并推动20~30个化学药及其高端制剂,3~5个新中药,3~5个新生物药国际化;研制20~30个临床亟需重要品种;在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方面,突破10~15项重大核心关键技术,发展10~15项前瞻性新技术。项目重点:“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将着力解决和聚焦核心瓶颈技术,重点针对10类疾病治疗,强化源头创新和转化研究。在化学药领域,重点开展针对靶点、新机制创新药物以及新释药系统、新制剂的研究开发;在中药领域,重点开展基于经典名方及疗效特色明显的中药复方、院内制剂,以及由活性成分、有效部位和组分构成的新药;在生物药领域,重点。开展新型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新型疫苗、新型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生物类似物药物等的研究开发,并加强新佐剂、新辅料的研发1.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申报时间:2015年全年开放受理,课题基本信息纳入专项备选项目库动态管理申报方式:电子申报与纸质申报结合申报条件:1.申报要求(一)结合行业和产业发展重点需求,在现有研发工作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要求,明确目标与运行机制,组织申报课题。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二)所申报的课题应具备相关研究基础与条件,企业申报的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资金投入。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课题法人单位应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伦理等负责。2.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一)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二)牵头单位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项目重点:重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重大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等)等10类(种)重大疾病,开展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创新药物研究。支持开展重大品种及核心技术的国际合作研究。1.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3.课题负责人基本要求(一)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3.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4.课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5.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6.港澳台和海外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2-5项条件;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聘期覆盖课题执行期,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二)相关要求。1.每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2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1项本专项课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2.遵守科学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将在其他科研计划立项的相同或者近似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请,违者记入科研诚信档案。3.专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申报流程:申报→初审(两轮专家评审)→完善申报材料→复审→择优立项或纳入专项候选项目库2.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项目规划: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部署,国务院决定组织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本专项实施年限截至2020年,在计划期间,主要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并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具体实施。项目内容:专项设置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能力建设和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5个项目,项目下设专题(或技术平台),专题(或技术平台)下设课题。项目计划:“十二五”计划期间,本专项分年度分批安排落实研究任务。在2011年、2012年任务安排的基础上,牵头组织部门组织专家紧密围绕国家需求和战略目标,梳理提出了2013年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方式建议。2013年课题将采取“公开征集、择优组织”、“顶层设计、定向委托”和“滚动支持、论证完善”三种方式组织。2013年的任务主要为专项部分重点任务的加强和相关内容的补充,与2011年、2012年课题共同形成专项“十二五”任务主体框架。课题形成:采取“公开征集、择优组织”方式组织的研究内容。本专项将据此指南,对公开征集的课题进行专家评审,遴选优势单位后,根据专项目标和任务进行重新组织和专家论证,确定课题实施方案。申报时间:不定期,一般规划前两年新申报机会大申报方式:电子申报与纸质申报结合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一)课题必须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2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提出申请。(二)法人单位是课题的责任单位,须指定1名自然人担任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1个责任单位和1个课题负责人。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在课题组织过程中,专家将依据评审遴选结果和专项重点任务方案,进行任务和经费的重新调整。(三)国内单位可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究机构联合申请。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课题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四)以产品研发为目标的课题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企业单位需按课题申请中央财政投入以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资金投入,并出具投入资金证明和投入资金承诺书。(五)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和药品生物制品检定单位不得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牵头或参与产品研发类课题的申请。项目重点:专项设置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能力建设和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5个项目,项目下设专题(或技术平台),专题(或技术平台)下设课题。。2.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2.课题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四)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五)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在“十二五”计划期间,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申请,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
本文标题:药品招标方案竞价分组依据(相关奖项分析)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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