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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金满地商业步行街项目招商中心装饰装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CT-GG-ZB-13007中牟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与投标程序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提交六、开标七、评标八、合同的授予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1第一章招标与投标程序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工程名称:中牟县金满地商业步行街项目招商中心装饰装修建设地点:中牟县商都大道以南、林西路以东工程规模:7万多平方米(暂定)工期要求:不超过40日2招标形式:邀请招标3资金来源:自筹招标范围:3层招商中心装饰装修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评标方法:详见正文4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5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日之前招标文件发放日期:2013年月日午招标文件发放地点:中牟县广惠街与商都大道交叉口牟山宾馆1#楼2楼会议室1厅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3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共5份。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牟县广惠街与商都大道交叉口牟山宾馆1#楼2楼会议室1厅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时前8开标时间:2013年月日时开标地点:中牟县广惠街与商都大道交叉口牟山宾馆1#楼2楼会议室1厅招标联系人:电话:Email:3二、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中牟县金满地商业步行街项目位于中牟四牟园核心位置,一期位于四牟园“金组团”西侧,林西路与学苑路交汇处东侧,占地约44.45亩,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南北长约550米,东西长约50米。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约71500m2;容积率不低于0.9,不超过1.3;建筑密度不超过50%。招商中心占地1200多㎡,共三层,为钢框架结构。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装饰装修单位。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招商中心装饰装修。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招标人的资金通过自筹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装饰装修资质。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但可以予以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如果没有请求协助,自行前往考察的,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对非4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装饰装修技术要求及进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书面澄清要求交至招标人办公地点。8.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8.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各部分内容如下:10.2投标函部分:1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0.2.3投标函;10.2.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0.2.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0.2.6投标人装饰装修资质证书复印件。10.3商务部分10.3.1投标人基本情况;10.3.2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0.3.3投标人近三年装饰装修业绩复印件;10.3.4装饰装修服务承诺书;10.3.5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4技术部分10.4.1装饰装修方案的设计10.4.2装饰装修组织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6(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含项目部机构、人员配置等图表);(2)装饰装修进度计划;(3)质量保证措施;(4)安全保证措施;(5)进度保证措施;(6)机械设备投入计划。11、投标报价11.1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11.2装饰装修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特征自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因装饰装修难度的变化而调整。11.3本项目装饰装修费收费计算说明:11.3.1装饰装修及其他服务内容以与招标人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中委托的内容为准;11.3.2未尽事宜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工程装饰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有关规定执行。11.4本项目装饰装修费报价作为方案评审和装饰装修任务委托的依据。1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12、投标货币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1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7以拒绝。14.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4.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4.5.2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所填内容应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内容相符,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5.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装订成一册。16.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16.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6.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款、第16.2款和第16.3款的规8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6.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密封骑缝章。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外包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9标人应按时参加。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1.3开标程序:21.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1.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1.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2.1.2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5.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22.2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2.2.1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2.2.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2.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本文标题:装饰装修招标文件(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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