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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武铁物-机务-0911-4-247-1项目名称:铁路机车用轻柴油降凝剂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1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2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页一、说明6页二、甲方谈判文件7页三、乙方谈判文件的编写8页四、投标保证金11页五、投标12页六、开标13页七、谈判14页八、签订合同17页九、其他事项18页第三部分:技术规范19页第四部分:乙方谈判文件格式20页第五部分:合同一般条款31页第六部分:合同专用条款36页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武铁物-机务-0911-4-247-1项目名称:铁路机车用轻柴油降凝剂日期:2009年11月2日为满足武汉铁路局运输生产的需要,武汉铁路局委托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办公室组织以铁路机车用轻柴油降凝剂项目中的物资设备为标的物的定向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一、招标采购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3、《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过程控制程序》4、《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评标及谈判实施细则(暂行)》5、机务处提报招标项目申报表二、采购方式在武汉铁路局纪委执法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定向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三、合格投标人条件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2、具有铁路系统产品检验鉴定证书四、范围及标段清单3标段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单位数量1铁路机车用轻柴油降凝剂-15按部标准达-15号轻柴油吨50说明:此报价为送货到指定上油点的到站价。五、工作日程安排1、2009年11月3日发出投标邀请书。2、请贵单位于2009年11月3日15时前,电话或传真向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办公室答复谈判意向。3、发售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2)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投标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明原件(主要指营业执照副本和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带联营协议原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3)发售时间:2009年11月3日8时至17时。(4)发售地点: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所(武汉铁路局机关南一楼408室)4、答疑:2009年11月4日10时前用传真(传真电话:027-51125138)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于2009年11月4日17时前书面答复。5、乙方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4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11月5日15:00时前,在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所(武汉铁路局机关南一楼408室)递交乙方谈判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6、谈判时间和地点:于2009年11月5日15:00时在铁路局机关南院607会议室进行谈判。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届时出席谈判会。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标段,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形式(帐号:,开户银行:),但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办理完毕。在乙方谈判文件时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办公室。七、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邮编:430071联系人:苏金荣电话:(市)027-51125138、传真:(市)027-51125138电子信箱:WTWZC@YAHOO.COM.CN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5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说明1.投标范围投标邀请书中所叙述的物资是投标人的投标范围。2.定义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谈判甲方”系指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2.2“投标人”或“谈判乙方”系指向“谈判甲方”提交乙方谈判文件的生产厂或供货商。2.3“物资”系指投标人按合同要求,须向谈判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承诺义务。3.合格投标人满足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乙方谈判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谈判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二、甲方谈判文件5.甲方谈判文件5.1甲方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须知;(3)采购物资要求及技术规范;(4)合同主要条款;(5)附件。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甲方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甲方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乙方谈判文件没有对甲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甲方谈判文件的澄清谈判乙方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谈判甲方。谈判甲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甲方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谈判甲方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甲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对于这种修改无须向投标人做任何解释。77.2修改后的甲方谈判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甲方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7.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乙方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甲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谈判甲方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甲方谈判文件的投标人。7.4除非有特殊要求,甲方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三、乙方谈判文件的编写8.乙方谈判文件的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甲方谈判文件,了解甲方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谈判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规范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乙方谈判文件。9.投标的计量单位乙方谈判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甲方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乙方谈判文件构成乙方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按照第11、12和13条要求的乙方谈判文件格式、投标价格表及《投标书》。8(2)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及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甲方谈判文件的规定。11.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甲方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书格式及所附投标报价说明(产品成本分析),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内容,表明所提供的物资、物资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价格及价格组成。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对谈判物资及服务报价,并在投标物资数量及分项价格表内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物资出厂(含税)单价、总价以及运杂费、包装费等。12.2投标报价的物资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如单价之和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3投标报价表中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投标货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9(影印件即:原件扫描后彩色打印)(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生产许可证(影印件)(5)产品鉴定证书(影印件)(6)荣获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影印件)(7)IS09000认证证书(影印件)(8)银行信用等级证(影印件)15.投标物资符合甲方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投标人必须依据甲方谈判文件中招标物资及技术规格的要求逐条说明投标物资的适用性。15.2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物资和服务符合甲方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物资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15.2.1如有需要,应在技术及商务偏差表(附件)上逐项说明投标物资和服务的不同点以及完全不同之处。15.2.2物资的图纸和样本、资料及说明书等。15.2.3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16.乙方谈判文件的有效期16.1乙方谈判文件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1016.2在特殊情况下,谈判甲方可与投标人商议延长乙方谈判文件的有效期。17.乙方谈判文件的书写要求17.1乙方谈判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乙方谈判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类似书装订样式),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并按照顺序加注页码,不得加塑料封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7.2乙方谈判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17.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乙方谈判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17.4乙方谈判文件应由法人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7.5乙方谈判文件的份数: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17.6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乙方谈判文件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数额办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11标,将被视为对甲方谈判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18.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谈判甲方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谈判甲方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须知第18.4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8.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谈判甲方在中标人签订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18.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开标时未参加会议;(2)投标人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乙方谈判文件;(3)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投标须知第22.5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根据25条规定签订合同。b.根据投标须知第25.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c.按投标须知第28条规定执行。五、投标19.乙方谈判文件密封与标记19.1投标人应将乙方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9.2乙方谈判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1)谈判甲方名称;12(2)物资名称;(3)甲方谈判文件编号;(4)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19.3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乙方谈判文件,谈判甲方不对其后果负责。20.投标截止日期20.1乙方谈判文件必须在甲方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20.2谈判甲方根据本须知条款7.3条将推迟投标截止日期以信函、传真或电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谈判甲方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的截止日期的约束。20.3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乙方谈判文件,谈判甲方拒绝接收。六、开标21.开标21.1谈判甲方于2009年11月5日15:00进行谈判会议。请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参加会议。参加谈判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不参加谈判会议,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投标。21.3投标人要求撤回的乙方谈判文件不予开启。21.4由会议主持人当众介绍投标单位及甲方谈判小13组组成情况并公布谈判程序和方法。21.5投标人确认乙方谈判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甲乙双方就技术、商务及其他内容进行谈判。21.6谈判甲方做谈判记录,并存档备查。七、谈判22.谈判22.1谈判甲方根据招标物资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组长由谈判甲方指定。22.2谈判主体程序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技术谈判、商务谈判,谈判可采用一轮或多轮形式进行。22.3与甲方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乙方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4谈判时甲方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22.4.1投标物资的技术水平、性能。22.4.2投标物资的质量和适应性。22.4.3对甲方谈判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22.4.4交货期和供货能力。22.4.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有需要)。22.4.6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22.4.7其他特殊要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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