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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650独立采选系统电器设备及材料招标编号:2010-1招标单位: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05月目录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四、合同一般条款五、合同特殊条款六、合同格式七、附件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1投标书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附件1-3设备说明一览表附件1-4规格偏离表附件1-5设备详细清单附件1-6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附件1-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附件1-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附件1-9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0投标回执表一、投标邀请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铜杆生产企业,现因扩大生产规模,建设供电系统的需要,需采购一批设备,拟采取邀请招标,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4)合同一般条款(5)合同特殊条款(6)合同格式(7)附件2、凡接到邀请招标函且自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到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拿取标书形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招标单位: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金龙路邮编:3410003、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E-mail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宁先生0906-6835008/13899409780金先生0906-6835106/13579193226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008年9月8日上午10:30。各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收邮编:3410005、招标单位将分别于2008年9月8日进行现场开标,时间为一天。(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交流和答疑,请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6、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05月19日二、投标人须知目录招标人须知前附表A、说明B、招标文件C、投标文件的编写D、投标文件的递交E、开标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G、授予合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1项目名称: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650以上独立采选系统设备215.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总金额的2%316.1投标有效期:60天417.1标书数目:正本1本,副本2本。518.2投标文件递交: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622.1开标日期:2008年9月8日上午10:30第一包高压柜9月8日下午15:30第二包电缆9月8日上午10:30第三包变压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地点: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725.2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831.1数量变更:无99.230.2设备投标说明:1、本次招标设备共分为三包,招标单位按顺序进行分别开标,投标设备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进行投标或全部投标,招标单位可将各包设备授予一个投标人或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10注意事项1、商务标中(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请单独密封,技术标(企业资质材料一并放在技术标中)中应列明投标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但不能附有报价内容,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有报价和商务条款将作为废标处理。2、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附件1-10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至0797-8166581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叙述的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只有具备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3、定义3.1“招标单位”系指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3.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是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B、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得到邀请函的每一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得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C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设备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设备详细清单、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设备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设备选择某一个标段或其中的某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全部投标。10、投标书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11、投标价格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11.2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1)报价含设备安装、调试费用(设备技术文件中另有注明由厂家安装的,应含安装费)。(2)运输方式:汽运至安装现场(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卸车由卖方承担,买方予以协助。买方发生的费用从设备款中扣除。12、投标货币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他证明文件。14、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3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招标人。单位名称: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江西赣州开户行:帐号:1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现金或电汇单复印件)与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当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数额较小时)可在开标现场交纳。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7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如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终止之前撤回投标;(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16、投标有效期16.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D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8.2“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投标保证金正本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所涉及修改或撤销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E开标22、开标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本文标题: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电缆招标文件(doc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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