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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绵白糖GB1445.1-91Whitesoftsugar代替GB1445-78━━━━━━━━━━━━━━━━━━━━━━━━━━━━━━━━━━━━━━━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绵白糖(不包括精绵白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中利用甜菜、粗糖为原料生产的产品绵白糖。2引用标准GB4789.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病原性大肠艾希氏菌检验GB4789.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GB4789.9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空肠弯曲菌检验GB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34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1445.2绵白糖试验方法GB13104-91白糖卫生标准3技术要求3.1感官指标3.1.1外观:晶粒细小、均匀,颜色洁白,质地绵软。3.1.2味觉和嗅觉:晶体或水溶液味甜,无异味。3.1.3水溶液透明清晰。3.1.4黑点:每平方米表面不多于16个(长度大于0.2mm)。3.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1。表1━━━━━━━━━━━━┳━━━━━━━━━━━━━━━━━━━━━━━━━项目┃指标┣━━━━━━━┳━━━━━━━━┳━━━━━━━━┃优级┃一级┃合格━━━━━━━━━━━━╋━━━━━━━╋━━━━━━━━╋━━━━━━━━总糖分,%≥┃97.95┃97.92┃97.90还原糖分,%┃1.5~2.5┃1.5~2.5┃1.5~2.5干燥失重,%┃0.80~2.00┃0.80~2.00┃0.80~2.00电导灰分,%≤┃0.05┃0.08┃0.10色值,IUx≤┃80┃120┃160粒度,mm≤┃0.35┃0.40┃0.40混浊度,度≤┃7┃10┃12不溶于水杂质,mg/kg≤┃40┃60┃80━━━━━━━━━━━━┻━━━━━━━┻━━━━━━━━┻━━━━━━━━3.3卫生指标卫生指标见表2。表2━━━━━━━━━━━━━━━━━━━━┳━━━━━━━━━━━━━━━━━项目┃指标━━━━━━━━━━━━━━━━━━━━╋━━━━━━━━━━━━━━━━━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铜(以Cu计),mg/kg≤┃2.0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20细菌总数,个/g≤┃350大肠菌群,个/100g≤┃3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不得检出螨┃在250g产品中不得检出━━━━━━━━━━━━━━━━━━━━┻━━━━━━━━━━━━━━━━━4试验方法4.1理化指标粒度、总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按GB/T1445.2进行试验。4.2黑点按GB/T1445.2进行试验。4.3卫生指标按GB5009.11、GB5009.12、GB5009.13、GB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砷、铅、铜和二氧化硫。按GB4789.1~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其他卫生指标。5检验规则5.1型式检验5.1.1取样方法每分离一罐糖膏为一个编号,在称量包装时,连续采取样品约5kg,放在带盖的容,器中调匀后为编号样品,该样品除供编号分析之用外,其余先取0.5kg放在带盖的容器中积累24h后为日集合样品。取1.5kg每编号样品(或每24h集合样品)用双层食品级塑料袋密封包装,或磨砂口玻璃瓶盛装,标明产品编号、级别、生产日期、全批包数、检验结果及检验员,于恒温恒湿的环境中留存,供生产和质量管理查验之用。经供收双方同意也可作仲裁样品。5.1.2生产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每编号样品和每日集合样品可按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抽检。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该级的技术要求规定的,则按实达等级处理。达不到合格品的按等外品处理。5.1.3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中的全部指标的检验。a.生产期开始时,洗罐后恢复生产时,因故障停机后开机时;b.生产所用原料变化时;c.出厂检验结果质量下降时;d.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2交收检验5.2.1每一次交货的绵白糖为一个交付批,每批糖必须附有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收货方凭合格证收货,但有权在交货现场进行抽检。5.2.2每个交付批的绵白糖为一个检验批。5.2.3抽检时可在现场由供收双方共同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十个糖包,然后从每个糖包中取出约1kg有代表性样品,将十个样品掺和混匀后,再用四分法取出5kg样品送仲裁机构检验,结果即作为出厂产品的平均质量。5.2.4抽检或仲裁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指标应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作为该检验批的昀终结果。5.2.5在供、收双方的书面合同中,应写明国家公认的权威检测机构为仲裁机构。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应符合GB7718中的规定。6.1.1装糖的包装物应印有下列标志,标志要清晰、耐久,不得脱色。a.产品名称及级别;b.净重(公斤);c.厂名和厂址;d.产品标准代号;e.商标;f.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g.保存期。6.1.2袋内的编号证上应印有下列标志:a.生产批号(编号);b.生产日期。6.1.3保存期绵白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6.2包装6.2.150kg包装用内附一层聚乙烯薄膜的聚丙烯编织袋或其他符合食品包装要求的包装袋包装产品。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产品质量为50.0±0.1kg,批量产品不得少于净重,以白线双层缝口,缝口处不得有糖漏出。6.2.2小袋包装用食品级塑料袋包装产品。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产品重量为0.50±0.01kg,批量产品不得少于净重。每50袋装成一箱,外部捆好。6.3每批糖出厂时,由生产厂附送产品合格证,运输与保管条件说明书各一份。6.4禁止与有害、有毒和其他污染物品混贮、混运。6.5严防受潮。车辆运输时用苫布盖严;船舶运输和仓贮时应下有垫层。6.6严防干燥运输、仓贮时相对湿度应在60%~70%之间。仓库要阴凉,温度不超过30℃。━━━━━━━━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甜菜糖业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甜菜糖业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家驹、于是今、赵长明。━━━━━━━━━━━━━━━━━━━━━━━━━━━━━━━━━━━━━━━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9-10批准1992-08-01实施注:本标准已按技监国标函(1994)114号文作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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