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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1页共55页第一部分邀请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鄂州市公安局就其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谈判,如贵公司有合作意向,欢迎参加谈判,并按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一、本次谈判的项目内容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2、交通电视监视系统3、交通违章取证(闯红灯)监测系统4、公路车辆监测记录(卡口)系统5、110/122接处警系统6、光纤通信系统7、指挥中心平台8、集成指挥系统二、进一步的情况可从下列地址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或有关文件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凤凰北路特1号鄂州市公安局邮编:436000电话:(0711)3852462-2799/283336950193691298传真:(0711)3852462转联系人:黄静徐亚平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03年8月10日起每天北京时间9:00-17:00。四、谈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时间、地点见谈判文件。五、上述日期和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书面通知。鄂州市公安局2003年8月10日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2页共55页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鄂州市公安局。2、“谈判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独立法人单位。3、“中标人”系指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的谈判人。4、“相关项目”系指与谈判人实际谈判的子项目相关的项目。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的内容谈判文件除下列内容外,采购人在谈判期间发出的质疑回答、解释补充或修正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项目概述第六部分标的指标要求2、谈判文件的解释、补充或修正(1)谈判人可于谈判截止时间前8天前就谈判文件中可能出现的理解歧异或错误书面询问采购人。采购人于谈判截止时间前5天前以书面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发至所有已领取谈判文件的谈判人。(2)在谈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谈判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谈判文件的谈判人。(3)为使谈判人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另行书面通知。(4)以上谈判文件的解释、补充或修正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人具有约束力。三、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规定的项目。四、项目说明1、工程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指挥系统2、项目工程量:按“第六部分标的指标内容及要求”,工程量包括完成8个子项目的所有工程。3、项目资金:本次谈判项目的资金已落实,并于谈判结束后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按合同要求支付。谈判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费用支付、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4、项目分包:本次谈判的整个工程项目根据“第六部分标的指标内容及要求”所述1-8项共分为5个包,每个谈判人可结合自己的资质条件投报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3页共55页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包。5、项目总承包:本次谈判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技术方案、包功能实现、包软硬件、包安装调试(整个系统总集成和总调试)、包售后服务、包培训、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工程造价。总承包有集成指挥系统中标人产生。五、现场考察谈判人可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有关谈判准备、施工安装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具体资料。谈判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合同执行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造价或索赔的要求。凡未进行现场考察的谈判人,或对现场考察不细所造成的谈判风险,由谈判人自行负责。现场勘察由谈判人自行组织,不同时进行。勘察时的各种费用由谈判人自行负责。六、各包谈判方式、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谈判时间地点项目谈判方式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包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包2交通电视监控系统光纤通信系统指挥中心平台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包3交通违章取证(闯红灯)监测系统公路车辆监测记录(卡口)系统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包4110/122接处警系统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包5集成指挥系统及总承包谈判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均为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凤凰北路特1号)四楼会议室。谈判时间:时间另行通知。七、合格的谈判人:合格谈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谈判子项目在其合法经营范围之内。2、具有在2个以上城市成功实施的工程经验,且单个城市控制规模至少有一个不少于本次谈判的规模。3、谈判人所投子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4、有良好的相关项目经营业绩。5、保证所提供设备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谈判人自愿承担。谈判人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硬件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谈判人负责包退、包换。软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4页共55页件功能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真实有效。7、向采购人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认真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8、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9、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比,采购人保留派人对谈判人包括(但不限于)类似工程业绩、技术力量、设备、施工管理、在建或已竣工工程质量、企业信誉等内容进行考查的权力。考查时,谈判人应予配合、支持,考察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八、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人自行承担在谈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九、谈判响应文件1、谈判响应文件要按每一包单独编报、单独投递。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统一格式的见“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谈判函(统一格式一)(2)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二)(3)谈判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三)(4)系统设备及软件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四)(5)系统方案设计与功能说明书(6)系统备选方案设计与功能说明书(7)系统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8)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八)(9)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九)(10)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计划书(11)人员培训计划说明书(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验收大纲与方案(14)售后服务计划(15)公司情况说明书(16)近三年相关业绩一览表(17)谈判资格证明文件a)有关资质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b)谈判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纳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c)谈判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d)与相关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格资质证书、证件等复印件(包括优良工程的有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5页共55页关证明、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认证证明等)(18)谈判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的其它文件3、谈判报价(1)谈判人报价为固定价格,即在谈判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其谈判价格固定不变。(2)以工程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集成达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为基础,包含交付采购人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报价应为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修复的谈判报价,包括方案设计、功能实现、所有硬件设备(备品备件)、软件、附件、配件、线缆、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集成、服务、资料、培训、维修工具等全部费用的报价。(3)项目涉及的所有市政施工由谈判人协助完成。项目方案不能违背《鄂州市市政工程施工规程》。(4)下列5项工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计入谈判报价:a)信号控制系统的信号灯、灯杆及埋设以及所涉及的管道。b)电视监控系统、交通违章取证(闯红灯)监测系统、公路车辆监测记录(卡口)系统的立杆基础以及所涉及的管道。c)检测器线圈的切割。d)光纤及其铺设施工。e)采购人在每个设备安装点的汇集井处提供220V交流电源,光纤尾纤一芯(单模1310nm)以及接地体一个。(5)谈判人如有优惠条件者,应反映在谈判报价清单中,不得在报价之外再列优惠。(6)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7)应充分考虑谈判文件的有关款项结算及其他所有要求。(8)本次谈判,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谈判报价。4、谈判人应根据自己技术能力、施工经验、现场施工条件等,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前提下,提出先进合理的设计、施工方案、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分工等。指挥中心操作台、大屏幕还应附设计效果图。5、谈判人谈判子项目应考虑采购人对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整体规划要求,为本次或以后建设的其他子系统考虑并提供便利。6、集成指挥系统方案说明中,对其他子项目如有特殊要求,应予单独说明。十、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1、谈判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再重点阅读有关要谈判的子项目的内容,以便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报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有可能被拒绝。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6页共55页2、谈判人由于对谈判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谈判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风险,将由谈判人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3、谈判人承诺的事项必须保证积极认真履行,采购人一旦投诉有效则以违约论处。4、谈判响应文件如果和本谈判文件的要求有实质性变更,必须同时在“谈判响应偏离表”中反映,逐项列明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变更、变更原因以及对报价的影响额。如偏离表中无反映,则视为无实质性变更,因此而造成的谈判风险由谈判人负责。5、谈判响应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应有谈判人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的签章。6、谈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用A4纸打印,并按组成顺序装订成册。7、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无效谈判或废标:(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打印装订的;(2)谈判响应文件未经谈判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3)谈判响应文件内有两个谈判报价的或不填写谈判报价的;(4)谈判响应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5)其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十一、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谈判人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谈判人代表签字。经谈判人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与谈判响应文件要求一致。十二、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截止期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1个月。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人不得撤回或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特殊情况下,谈判后在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谈判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谈判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十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谈判人应按谈判须知的规定,提交一式三份谈判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和谈判文件编号、谈判项目、谈判人名称等。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应由谈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若系授权代理人签署,应将谈判授权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内。2、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鄂州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谈判文件第7页共55页谈判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包装纸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标明谈判文件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及谈判人名称。未按要求密封造成泄密,谈判人自行负责。密封袋上注明“谈判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及地点见前述。4、迟到的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谈判,将原封退回。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概不接收。十四、谈判的有关事项1、组成由专业人员、用户代表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等参加的谈判小组,该小组将独立开展与谈判人的谈判。2、谈判人参加谈判的人员要求:谈判人的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3、谈判方式:谈判小组在查验
本文标题:鄂州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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