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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做09说“木叶”【2016年高考天津卷】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在母语的屋檐下彭程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的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2-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有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1.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答案】①内容上,用孩子迷路比喻游子离开母语,强调母语给人带来的庇护感和安全感。②结构上,呼应题目“屋檐”,引出下面的议论。技巧点拨1.结构上的作用。具体位置不同,在文章结构方面的作用也不同。(1)开头部分情节的作用常常是开门见山,点明题目;统领全文,交代写作原因;引出-3-下文,或为下文做铺垫,埋下伏笔;与下文形成对比,欲扬先抑或欲抑先扬;渲染气氛,奠定文章感情基调等。如上述题目在结构上的作用就是“照应标题”,“引出下面的议论”。(2)文章中间部分情节的作用常常是照应或承接前文,引出下文某个情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等。(3)文章结尾部分情节的作用常常是照应标题、开头,强化、深化某种思想或情感;卒章显志,揭示文章主旨;总结全文,点明文章主旨。2.内容上的作用。应从人物、主旨、作者的思想情感等不同的角度思考。(1)根据人物在具体情节里的语言、行为、心理活动等,分析情节对表现人物思想品质、性格特点等方面的作用。(2)根据情节的发展趋向、设计某一情节的目的,分析情节在表达文章主旨方面的作用。(3)根据作者设计情节时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褒、贬等),分析情节里蕴含的思想情感等。2.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答案】运用比喻、对比等手法,揭示出人和母语之间生死难离的关系,使事理具象化,生动形象。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答案】①母语可以拉近彼此关系。②母语最早打通人与世界的联系。③母语可以自由地抒情状物。④母语包蕴文化基因,守卫民族文化。⑤母语给人以家的归宿感。⑥各民族用自己的母语创造了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解析】本题考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既为“多重”,可见答案不止一点,思考的时候应从多角度进行。考生可以到文中找到写母语的内容,然后结合语境理解其意蕴。与多年未见的少年伙伴相见,母语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因为母语,我们认知了这个世界;借助母语,我们可以自由地表达情感、描述景物;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因为母语,我们有一种家的归属感。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4-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E.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答案】BC【解析】本题是五选二的综合题,既考查理解文章的内容,又考查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同时还涉及文章的主旨。B项,“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有误;C项,“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有误。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都市歌者顾连梅近来,每天清晨我都在小鸟清亮的歌声中醒来。而当我起来忙碌之后,就听不到它的歌声了。小鸟的歌声只属于清晨,属于东升的旭日,属于微凉的晨风,属于晶莹的露珠以及晨风中刚刚醒来的花朵,属于一切和它一样喜欢清晨的事物。小鸟只在清晨最新鲜的空气和宁静的世界里歌唱,中午和傍晚听不到它歌唱。它们的歌声不大,甚至有些纤细,有些娇嫩,如果不留意,你是不会意识到它们的歌声的,但它们的歌声里注满了热情和生机,洋溢着对生命的礼赞。它们是名副其实的小小的都市歌者。我怎会在这样的呼唤中昏睡呢?我搬入这个市中心的新村有几个年头了,在今冬以前,我始终没有注意到清晨的都市歌者。今年冬天,江南在持续温暖之后,忽然冷起来,断断续续地下了好几场大雪。纷纷扬扬的大雪,令人措手不及,人们被这神话般的大雪迷住了,也被它吓倒了,清晨起床成了大问题。为了上班不迟到,我的闹钟和手机都用来叫早,可我还是迟到了几回。有一天,睡眼蒙眬的我,忽然听到了一阵叽叽喳喳的鸟鸣,热闹如旷野中的麻雀。起初我还以为自己听岔了:这水泥堆砌的都市哪来的小鸟?是人家的宠物画眉或鹦鹉吧?我起身推开窗子,却望见对面三层楼的屋顶上,洁白的雪花中,聚集着几十只麻雀,它们时而跳跃,时而追逐,时而飞翔,伴随婉转的鸣唱,令我心旷神怡。我有点兴奋,没想到在钢筋水泥的城里还有如此鲜活灵动的生命,还有如此自由欢畅的歌声,这群生意盎然的小家伙是从哪儿来的呀?如何就选择这儿做了它们的家?它们欢快的歌声是为了这难得的雪花,抑或雪霁后的丽日朝阳?此后,除了下大雨,我几乎每天清晨醒来都能听到它们的歌声,这样开始的早晨常常令我愉快一天。我上班已经很少迟到,小鸟热情的呼唤,比任何闹铃都管用。想来好笑,我作为一个人,却要这样的小动物来叫早,简直匪夷所思。静下来的时候,我一个人会想起这些小家伙,童年的记忆也随之打开。我生长在乡村,冬天是麻雀云集屋前檐下的季节,草垛上,电线杆上都有它们的身影。寒冷的冬日,往往因了小麻雀此起彼伏的歌唱而热闹、丰富,小麻雀的歌声里,温馨弥漫整-5-个村庄。暖暖的阳光下,孩子们总想用各种方式去逮它们,米粒、谷子、芝麻等诱饵,无所不用。但很少能抓住它们。它们太胆小、太敏感,任何轻微的响动都足以吓跑它们。偶尔,稻场上会有一只翅膀尚未长硬的幼雀蹒跚踯躅,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捕捉住。但大人们却觉得幼雀可怜,要求我们将其放掉。逃了生的幼雀,往往能一下振翅高飞,追随鸟群远去。而我的心也追随着那小小的身影飞远了。在我的童年时代还未结束的时候,我远离了家乡的田野,远离了小鸟的歌唱,寄居于城市的高楼。时间一长,我渐渐忘了童年的乐趣。我已习惯了在汽车的尾气和喧嚣中生活,看惯了灰色天空下蒙满尘埃的树木与花草,听惯了充满伤感和孤寂的流行音乐。像一棵被移植的树在不适合的土地上生长。在城市生活,那种远离土地的空虚和孤独无以排遣。我在音乐中流连,在书本中徜徉,企求寻找童年时代的温馨。但现在,那熟稔又陌生的鸟鸣这样闯进我的生活,我怎能不感慨良多呢?自然,自然界的万物总在我们看不见的深处与我们紧密相连,总会在某个时候突然与我们相遇,让我们体会无以言表的喜悦和感动,让我们突然回到过去,回到童年,回到无比温暖的故乡。一只小小的麻雀,都市里微不足道的歌者,就这样丰厚了我的生活乃至生命。(原文有删改)1.请从两个方面概括都市歌者“歌声”的主要特点。【答案】歌声纤细娇嫩,婉转动听;自由欢快,充满热情和生机,洋溢着对生命的礼赞。【解析】本题考查分析概括的能力。题干指向极为明确,一是“歌声”的特点,二是“两个方面”。“歌声”就是指麻雀的叫声。相关内容主要集中在文章的第一段,“它们的歌声不大,甚至有些纤细,有些娇嫩,如果不留意,你是不会意识到它们的歌声的,但它们的歌声里注满了热情和生机,洋溢着对生命的礼赞”。2.第二段中画线部分的一组连续问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答案】①连续发问体现了作者在城市里听到小麻雀的歌声后的惊讶、兴奋和激动之情。②一连串的发问是都市歌者的歌声在作者心灵上荡起的思想涟漪,为下文展开联想写童年记忆,进而突显主旨埋下伏笔。3.文章花了不少篇幅来写童年的记忆,这有必要吗?请分别从结构和内容方面谈谈你的看法。【答案】有必要。结构上,写童年的乐趣,既是对上文作者何以如此钟情于小鸟歌声的交代,又很自然地引出作者城市生活的空虚、孤独以及由此产生的诸多感慨,使文章思路清晰,承接自然。内容上,童年的记忆让作者回到无比温暖的故乡,
本文标题:2020-2021学年高中语文大题精做09说“木叶”必修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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