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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1年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该镇将实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县委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一)总体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xxxx年1月1日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出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渐完善规章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古城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阶段性目标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基本建立,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二、目标要求和任务分解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具体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如下:(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积极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决策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工作任务: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2.执行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3.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研究制定完善我镇投资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评议、论证、公示制度。4.向社会公示各类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和未经批准邀请招标、非法制定招标代理、设置障碍排斥投标人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任务: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我镇投资项目实行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在依法招标的前提下,简化招标程序,提高招标效率;统一全镇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规则。2.积极学习《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行业标准文件,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模式。3.加强对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政府及国有资产的资金安全、高效。(三)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目标要求:着力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2.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3.遵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审批和价格评估监管。加强对征地审核审批和批后实施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土地平复中介机构的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4.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要素市场,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四)规范集镇规划管理工作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集镇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及在土地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集镇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任务:1.加强对集镇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批准的集镇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3.开展对有镇政府制定的集镇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清理。4.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5.推进集镇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集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6.加大集镇规划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维护集镇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薄弱、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作任务: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的监管。明确职责、运作规范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2.严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3.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4.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5.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六)加强政府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目标要求: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促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工作任务:1.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安全。3.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制度。4.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制度。5.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审计。(七)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工作任务:1.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按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行、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八)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集镇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工作任务:1.拓宽案源渠道。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纪委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和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2.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积极向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汇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健全协调机制。镇纪委、镇派出所、镇司法所等执法执纪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不断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案件查办合力。4.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案情根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查找本单位、部门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法措施。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12月21日~12月31日)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古城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要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2.制定工作方案。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划分工作阶段。3、召开动员大会。xxxx年12月底召开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全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工作,及时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并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二)排查问题阶段(xxxx年1月~xxxx年3月上旬)1.开展自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从xxxx年1月开始,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重点对xxxx年1月1日以来所有竣工及在建、拟建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逐一自查清理,建立规范的项目台账。要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针对项目决策、集镇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环境评价和工程招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自查情况于xxxx年2月10日前书面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重点督察。在自查期间,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督察。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三)整改规范阶段(xxxx年3月中旬~xxxx年5月下旬)1.整改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运行。2.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紧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3.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各环节工程建设违法行为查处。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部门及个人进行问责。(四)巩固成果、总结评估阶段(xxxx年6月上旬~11月下旬)镇党委将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责令限时完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将对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注重成果运用,不断加大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力度,维护和规范好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好保障。四、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行动,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要推动以完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
本文标题:镇2021年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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