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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及2020年工作计划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高举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忠于党、为人民服务、公正执法、严格纪律的总体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公安目标,坚持抓重点、补不足、补优势一、2021年工作总结(一)多策并举,积极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一是组织日常执法教育培训。依托“警营大讲堂”、“周一夜学”、岗前培训、执法座谈等平台,积极组织各单位参与日常的执法专题培训。今年针对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自动上传、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省厅二期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警察出庭作证、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多次培训讲座,提升全警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6月10日、11月11日我局分别组织民警77人、87人赴温州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达到了“以考促训”的目的,截止目前,我局已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1099人,取得高级资格民警34人。三是强化法制员履职能力。创新法制员管理办法,推出法制员纵向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法制员专职范围。改变法制员人事隶属关系,改变考评标准,建立法制员良好的上升通道。四是强化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能力建设。强化中层领导办案考核,今年需要办案的中层领导183人(包括边防),折合完成刑事案件680.5起。组织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5月24日、9月30日组织开展2021年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263余名执法办案单位领导参与测试并发布测试通报。(二)多管齐下,全面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考评,紧盯重点执法因素、重点执法案件和重点单位执法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坚持网上巡查通报制度,由局案管中心牵头,严格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制度,对各单位的办案区日常管理、信息化录入、受立案情况等巡查结果及时在市局“执法通报”专栏上公布。加大考评倒查力度。XX市局以考评倒查为手段,加大对民警日常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意识,对民警执法行为与分管责任领导进行捆绑。今年共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倒查整改意见书8份,各类建议书4份,对民警局规记分126人次,共计245分。强化重点案件的评查整改工作。依托“个案系统”,今年以来共评判刑事案件18146次(扣分案件653件),共扣279.3分,评判行政案件17458次(扣分案716件),共扣167.3分。继续开展刑事“下行”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工作,结合“四严”行动要求,强化对行政“三类”案件的查结率考核,截至5月31日止,全局“三类”案件查结率为86.38%,相对往年已经大幅度上升。强化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整改工作。上半年对存在严重执法问题的虹桥派出所、盐盆派出所予以进行挂牌整治,对办案拖延、初信初访问题严重的柳市分局在办理治安案件上予以重点监督。通过强化对重点问题单位的监督管理,以点带面,提升全局执法管理水平。(三)方运营,逐步完善执法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刑拘直诉工作。落实“轻刑快办”机制,强效推进刑拘直诉工作。全局刑拘直诉达710人,占移诉数的21.3%。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市局中心工作的重要使命,顺利推进我局固本强基和匹配打击工作,及时科学评估合理下达行政处罚数,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做到精简分流,减轻基层民警压力。完善庭审旁听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对接检法,庭审旁听制度实现常态化运作,从庭审案由、参与场次和旁听人数上都明显增加。1至11月份,共组织庭审旁听共21场,参加旁听民警达451人,案件类型不仅限于普通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敏感案件、信访案件、复议诉讼案件要求必须组织经办单位和法制部门的相关民警、法制员和领导参与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庭上质证达到民警规范执法的目的。深入推进出庭作证制度。自2021年5月XX公、检、法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民警出庭应诉数量逐年递增,今年1至11月份已有13个案件,21名案件侦查民警、鉴定人出庭作证。今年,我局通过邀请应诉专家讲座和组织参加“警营大讲堂”出庭作证系列培训、开展庭前分析和庭后讨论总结等举措,全方位提升民警出庭作证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营造民警愿意参与、敢于参与出庭作证的良好氛围。(四)多头联动,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铺开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今年4月在局层面和翁垟派出所开展政法一体化试点工作,6月21日全面启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自全面推行以来,实现全局上行案件100%通过一体化系统推送目标,并根据省检要求,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推送电子卷宗的标准,确保政法一体化公安段及时高效完成任务。完善受立案制度的深度运行。我局是省厅确立的受立案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受立案制度运行,加快推进受立案中心、案管中心、办案中心实体化运作。一是对接报案信息已实现网上流转,经济犯罪案件立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延长立案审查由局案管中心专人审核,强化对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分流,1至11月份下发《受立案中心案件分流通知书》59期。二是定期巡查各单位受立案工作、新执法办案系统办案区人员本期的出入所情况、案件的出入库信息和实际在库情况、涉案物品从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出入库流转管理情况等,1至11月份下发《执法巡查通报》46期。6月20日,在全省公安政法一体化办案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XX受立案制度改革以视频片方式做典型亮点介绍。二、2021年工作思路和要点:(一)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办案积分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根据实际,修改完善我局原有办案积分制度,落实办案积分与奖惩措施挂钩,办案积分与民警评优评先,干部提拔相挂钩,进一步推进“又好又多又快”办案体系建设。二是切实强化所队领导的履职能力考核。重点是优化中层领导办案制度、案件审核排名制度及派出所领导值班坐堂“一日清”制度。加强对中层办案和审案的考核力度,继续组织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对单位的执法考评成绩。落实领导干部执法履职评定制度,每季度公布执法履职综合评定成绩。三是鼓励民警参加法律专业知识测试。继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要求执法岗位民警均要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争取局党委支持,通过物质奖励及组织调整方式,鼓励有能力的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争取新增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通过数名列全市前茅。四是真正落实法制员配备和待遇问题。优化法制员纵向管理办法,解决纵向管理存在的编制限制问题,落实法制员一、二类派出所副股长级配置,法制员评价机制,切实发挥其作为基层执法“质检员”、“管理员”和“小教员”的作用。五是提升警种的执法业务能力。加强扫黑除恶打击指导和专案的法制支撑,加强刑侦、禁毒、治安和经侦等专业警种的自身业务能力,强化专业警种的执法办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二)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考评机制。一是完善“三位一体”执法管理常态化监督。依托局级“案管中心”的作用,定岗定人定责,全面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及受立案制度改革规定,严格落实警情、办案区执法日巡查职责。确保案管中心案卷统一保管、民警集中办案,落实未结未破案件及时审核工作。二是确保受立案工作规范开展。继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构建应受尽受、全程监督、高效服务的窗口型受立案中心。形成以中心为支撑的“统一受理、统一录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受立案工作模式。三是开展重点案件和执法环节的监督考评工作。重点针对刑事下走案件、行政案件超期限办理、复议诉讼撤变类案件、涉法有责信访和群众关注的侵财未破、网络诈骗、损财伤害、经侦金融类案件等重点案件或环节开展定期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执法考评成绩。四是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在刑事快办基础上,优化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缩短立案审查、刑拘、取保候审各阶段平均办案时间,争取刑事案件全范围提质增效。行政案件在快办的基础上,针对三类案件、信访类等重点案件也要求缩短办案期限,对一般程序行政案件也要求尽可能高效快速办理,争取2021年平均办案时间在全市能名列前茅。(三)进一步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快完成“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更新维护、资金保障。确保全局所队按照市局要求熟练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完成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任务,实现案卷组卷完整一致、推送规范的目标。二是升级现有执法信息化品牌,推动信息化深度运用。升级受立案管理系统为全流程执法信息化系统。在视音频功能方面,将现场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同步监控、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搜查辨认等相关视音频资料与案件信息关联共享,实现自动上传功能,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可视化、回溯式管理。在执法公开告知方面,全面实现从受立案源头开始到案件办结的各执法环节和结果的短信推送告知,全面深化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源头管理。在执法提醒方面,对取保、监居、刑拘、逮捕、起诉、扣押等执法环节在特定时间期限内的审结情况和办理进程实现信息化监督和自动提醒功能。三是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根据“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广要求及省厅“全面实行电子化卷宗”指示,在现有“单轨制”审批的基础上,开展实质性涉案警情、案件网上审核、网上巡查、网上评分工作。对电子组卷完整性进行审查,涉案财物出入库一律实行网上流转,行政案件处罚结果依托网络信息做到全面公开、内容规范、推送及时。四是加强指定监视居住点建设。确定刑侦大队牵头负责,法制预审大队和警务保障处共同参与的建设工作小组。建设标准由法制预审大队提供,具体管理工作由刑侦大队落实,同心协力完成建设任务。五是探索建立新型刑事执法办案机制。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预审制度,构建以刑事侦查中心专业队、四大集镇派出所刑事侦查专业队为主体,二、三类派出所刑侦专干为补充的刑事办案三级机构,结合各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符合XX公安实际的“集约式、专业化”刑事案件相对集中新型办案机制。六是打造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机制。围绕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打破公检法自建场所、自我管理等常规做法,根据其他县市局已有经验,探索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第三方管理筹建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研发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尝试创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网上移交、移送顺畅、处置及时的新型管理模式。
本文标题:公安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及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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