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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环保局工作总结范文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CPPCC的监督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治理水、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保护为主线,以保护人民环境权益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五水”一、2021年工作回顾(一)以“五水共治”为中心,全面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1、生猪养殖整规工作。一是持续整规促减量。XX县作为全省生猪养殖大县,从2021年就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截止2021年,县财政共投入资金2.5亿余元,关停拆除生猪养殖场1.4万余户、面积200余万平方米。今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环境容量实际,我县开展了新一轮的“双减”工作,要求在对原先整治保留912家养殖场,减场50%、减量40%的工作目标。通过生猪饲养量交易、主体整合、累计扣分减量制度等创新手段,实现生猪养殖场和生猪饲养量再减量。截止12月31日,减场451家,关停拆除面积56.63万平方米。二是健全机制强监管。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巡查机制,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乡镇(街道)属地“一场一干部”管理、部门执法监管、企业第三方监管,全面实施养殖场区块、点位、面积、养殖量、责任人等“五定”清单管理,健全网格化巡查与服务联系机制。年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依托第三方单位生猪养殖污水治理监管平台,及各养殖场安装的监控设备,在监管部门、属地管理乡镇、第三方单位之间建立健全监控、巡查、运维、信息运用、事件处理等环节的监管体系,对生猪养殖场实行实时线上远程管控和线下现场巡查管控。三是强化执法促整规。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以问题为导向,对群众信访投诉多、偷排漏排、整治进度偏慢的生猪养殖场多次组织环保“亮剑”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势态,截止目前已立案19起,累计罚款27.3万元。2、区外小作坊整治工作。面临我县偏远农村、山村等地“低小散”作坊分布现状,彻底解决农村小作坊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区外小作坊整治技术方案交流,制定了《2021年区外小作坊整治技术方案参考》,根据治理的难易程度,分步实施,把进度精确到月,每月进步督查通报,截止12月31日,今年列入已完成195家小作坊整治工作(今年整治目标为183家),超额完成了整治目标任务。3、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自2021年开展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工作以来,结合《衢州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衢生态办[2021]2号)文件精神,确定各交接断面的水质控制目标,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2021年1-12月份我县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合格率为100%,较去年上升了17.29%;达标率为86.67%,较去年上升了22%。衢江出境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三季度以来水质连续处于二类水水质以上。(二)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开展治气行动1、重点行业VOCs调查及整治工作。根据省市VOCs污染排放源调查要求,全面梳理我县化工、涂装、印刷等13个重点行业内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VOCs整治工作推进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龙环〔2021〕15号)文件。对69家重点企业进行VOCs污染排放源调查并开展VOCs排放量核查报告及核查依据的编写上报工作。截止12月31日,整治任务内的34家企业中,除5家企业关停外,剩余29家已完成设备安装。2、龙南三镇(乡)黑烟囱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龙南片区大气环境质量,结合“四边三化”相关工作部署,自年初以来,我局就对溪口、庙下、沐尘等龙南三镇(乡)开展黑烟囱整治工作,重点清除龙丽线高速公路两侧反复出现的黑烟囱现象。目前辖区内原定整治计划内的13家涉黑烟囱企业,10家企业已完成布袋除尘器安装和调试工作,其余3家企业将搬迁入园。3、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XX县安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工况法检测线的建设。全面做好黄标车淘汰、补贴和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截止12月31日,本年度共淘汰黄标车6辆,全面完成淘汰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发放黄标车淘汰补贴1210辆,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47818张。(三)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持续改进环境质量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根据2021年我市减排目标任务及实施情况,努力挖掘县域内减排项目,全年共上报减排项目材料31个,其中水减排项目8个,气减排项目3个,农业减排项目20个,上报项目COD、NH3-N、SO2、NOx减排量分别为2538.836吨、268.741吨、720.496吨、881.224吨。进一步完善我县2021年度全口径表格及减排项目资料,积极与省市做好对接,超额完成2021年度减排目标,其中COD削减6.51%、氨氮削减9.14%、二氧化硫削减6.87%、氮氧化物削减4.61%。(目标任务四指标分别为2%、3.3%、3.6%、4%)。2、污染源在线监控及刷卡排污系统应用。根据市智慧环保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1年5月以来,我县共新增在线监控设施33套(包括新增的5套在线因子),新增点位28个(包括4个集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高清视频56个。对县域内已安装刷卡排污系统的企业全面实行联网刷卡,并落实运维单位,加强设备的运维管理,及时对企业IC卡进行充值,同时积极推广刷卡排污系统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收费等方面的应用,将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列为排污收费的应用试点。3、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一是积极开展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制定我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规定。截止12月31日,我县共完成26家企业(29笔)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申购工作,出让COD13.45吨、氨氮1.47吨、二氧化硫21.93吨、氮氧化物15.71吨。二是开展新增排污指标竞拍工作。截止12月31日,累计受理19家企业的竞拍工作,出让化学需氧量12.04吨、氨氮0.4吨、二氧化硫54.65吨,氮氧化物45.58吨。三是开展排污权租赁工作。截止12月31日,共完成5笔租赁,累计租赁化学需氧量31吨、二氧化硫0.26吨,氮氧化物1.95吨。四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截止12月30日,已完成我县113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企业和47家新增排污权交易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并开展刷卡排污、交易机构管理数据系统上报工作。五是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一步系统梳理汇总我县环统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目前我县环统内企业153家,符合发证条件的76家企业已全部核发许可证,发证率达100%。六是根据2021年度化工、印染、造纸、热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税收、排污权指标情况开展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序。4、排污指标量化管理工作。按照“以减量定增量”原则,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对排污权指标收入、支出和结余进行量化管理。根据省市基本账户确立办法,目前已确定我县16年度上半年基本账户收入项,其中COD29.675吨、氨氮3.125吨、二氧化硫5吨、氮氧化物8.725吨。完成账户内我县2021年度审批项目总量支出项的录入工作,目前共支出COD12.04吨、氨氮0.39吨、二氧化硫54.65吨、氮氧化物45.58吨。5、环统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督促国控企业企业每季度末开展统计数据直报工作,并对企业数据进行核对。上报全县2021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工业企业155家,其中工业COD、SO2、NH3-N、NOX分别为3541吨、4193吨、105吨、3487吨;规模养殖场498个,其中COD、NH3-N分别为7415吨、917吨。完成我县规上、规下企业环保排污要素排名工作。(四)以“提速提效”为原则,严把环保项目审批关进一步规范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有关办理程序和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加强省政务网统一行政权力系统运行,所有环评审批事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全部按程序录入网上审批。全年无化工类项目通过决策审批,区外除来料加工、区域资源利用、及原厂区技改项目外,无新项目通过决策审批。截至12月31日,累计完成审批建设项目343个,项目现场勘察总数210个,会议决策项目40个,出具项目预审意见72件。及时完成县“四重双百”项目服务竞赛项目的环保行政许可。环保服务窗口全年保持五星级,累计办件量600余件,未收到投诉及群众反映情况。(五)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全面保障县域环境安全1、多措并举确保峰会环境质量。一是及时成立了XX县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了各组以及参与保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按总体方案部署,编制出台《G20XX县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并按规定落实到位。二是摸清底数,制订管控方案和名单。会同县经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情况,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了各企业具体管控措施和驻点监管人员,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停限产方案进行论证,明确重点确定了峰会期间管控企业方案和明确了第一批31家峰会期间停产企业,58家限产企业名单。三是全面落实管控措施。根据每家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现状,做到“一厂一策”,明确具体管控和停限产措施;同时按属地职责,每家企业都派驻了驻点监管人员,并明确了具体的驻点监管要求。同时,制订了每日巡查机制,抽调环保、经信、安监和乡镇精干力量组成四个检查组,在停限产期间开展全面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巡查,确保各项停限产落到实处。通过努力,我局G20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得到了上级环保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为XX县G20峰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2、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全面系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确保县域环境安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先后组织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五水共治执法+督查”百日大行动、“亮剑”执法专项行动、G20峰会强执法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及涉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12月31日,累计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75人次,检查企业2032余厂次。共立案查处46件,罚款77.92万,取缔关停企业2家,关停养殖场130家,查封扣押1家,责令整改24家。二是全面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开展沿江断面水质动态跟踪,以河长制为依托,全面发动县、乡、村各级河(段)长,对联系河(段)进行水质动态巡查,全面深入掌握县域水质情况。对于峰会期间停产以外的53家涉水企业,实行重点企业承诺制,签订了承诺书,要求业主全面主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和环境安全措施。三是强化“两违项目”清理。通过加强原审批建设项目排查整改,新审批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全程监管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集中力量、时间行全面排查。倒排时间表,制定分类管理、一厂一策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按时间、能力合理进行分解,有序安排整改,分布进行清理,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466个“未批先建”项目的清理工作(其中关停养殖场338家)及323个“未验先投”项目的整改。3、全力抓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一是建立环境信访应急机制,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快速处理信访投诉,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值班、统一行动、统一保障等“四个统一”,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能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处理。确保24小时环境信访应急不间断;统一保障,保证能第一时间到得了现场、能在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全力做好突发环境应急事故的应对工作。二是落实重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机制,在“两会”、世界互联网大会、G20杭州峰会等敏感时期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梳理我县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落实重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每名班子成员按区域、分片对重点信访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逐步化解和消除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12月,大队共受理信访件545件,已办结538件。局本级受理474件,其中来电433件,来访20批次,来信21件;上级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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