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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公司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明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责任,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实现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每个人都有特殊的责任,横向到侧面,纵向到末端,以确保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1.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职业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管领导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1.4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1.6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职责2.1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室及各服务部主任组成。2.1.1其职责:2.1.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2.1.1.2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2.1.1.3审定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2.1.1.4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2.1.1.5组织安全大检查。2.1.1.6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2.1.1.7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2.2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是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部,其职责是:2.2.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2.2.2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2.2.3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2.2.4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2.2.5策划并参加制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2.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配合党群工作部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2.2.7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2.2.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厂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并作出报告。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2.2.9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2.2.10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2.2.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2.2.12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2.2.1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2.2.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3.各类人员职责3.1董事长3.1.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3.1.2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3.1.3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安全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的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3.2监事会主席在组织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监察审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3.3总经理(或受委托的片区代理人)(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3.3.1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3.3.2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3.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3.3.4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3.3.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3.6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3.3.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3.3.8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3.3.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3.3.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3.4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3.4.1监督行政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3.4.2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3.4.3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加以控制。3.4.4参加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的研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4.5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严防因思想认识问题,影响职业安全卫生,以致发生各类事故。3.4.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领导3.5.1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3.5.2加强公司劳动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劳动力,在定员、定额工作中充分考虑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员工转正、定级、调资、升级等考核中必须有安全内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安排合适的新岗位。对疑似职业病患者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3.5.3督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培训。3.5.4表彰奖励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有显著成绩者。处理不重视职业安全卫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渎职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爆炸事故的责任者。3.5.5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3.6主管消防、保卫、人武的公司领导3.6.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3.6.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3.6.3组织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动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3.6.4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3.6.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设施专业检查,按时检查所辖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3.7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3.7.2组织分管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7.3认真执行“五同时”。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3.7.4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时检查危险点,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7.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7.6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组织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3.7.7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3.8主管技术的公司领导3.8.1领导技术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在技术管理方面负领导责任。3.8.2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技术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技术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3.8.3负责审定公司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8.4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8.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3.8.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3.9工会主席3.9.1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3.9.2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3.9.3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3.9.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3.9.5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3.9.6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3.9.7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领导3.10.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3.10.2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规程、制度、标准。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对公司有关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10.3组织制订公司房产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3.10.4组织对所辖部门及相关业务范围的安全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3.10.5督促分管部门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规定,按时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认真抓好各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3.10.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3.11主管经营、质量的公司领导3.11.1领导经营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经营管理、检验、计量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3.11.2负责年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经费预算审定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3.11.3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执行国家“三同时”的规定。3.11.4在组织项目建设时同时组织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所辖部门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3.11.5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3.12总会计师3.12.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本文标题:公司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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