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随着经济的增长,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对于教育事业的关注也随之增长,尤其是孩子的教育受到社会普遍的关注。作为家长,为了孩子,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似乎把一切好的都给了孩子;然而孩子,似乎是比较任性,对于家长的苦口婆心,他们总是存在反感。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从家长和孩子两方面出发,开展了对假期上辅导班情况的调查。通过此次调查,让我们能够更好的了解家长和孩子对于家教辅导班的真正看法。这不仅有助于孩子和家长间的关系,更是可以提高家教人员对于孩子和家长心里想法的了解。一、对于家教辅导班的部分看法:(一)在孩子方面:1.对于家教内容的要求:渴望知识,大部分的调查者希望通过上家教辅导班开拓自己的视野,他们表示可以巩固已学的知识,同时注入新鲜的血液,尝试对于难题的突破。2.上家教辅导班想学到什么:知识,只有知识可以充实自己,让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有部分孩子表示数学一直是他们学习薄弱之处,他们想通过上家教辅导班可以提高自己数学的解题思路。3.如果没有去上辅导班,大部分的孩子会选择在家上网,看电视打发时间,只有少数表示,他们会利用自己的假期来给自己充电。4.对于父母送孩子上辅导班,几乎所有孩子都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对的,他们都知道父母让自己上辅导班是为他们好,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5.对家教老师的要求:他们希望家教老师不仅是位良师,更是益友。家教时间同样不希望过长,俗话说,劳逸结合嘛!(二)在家长方面:1.休息之余为孩子请个家教,可以防止因过分玩耍而把学习抛到九霄云外,让孩子在假期可以继续有份学习的心情。2.可以补习原来落下,课上没听懂的功课,及时查漏补缺;也可以为下学期作好准备,让孩子没学之前就先学起来,赢在起跑线上。3.为孩子找了个好朋友,在学习,生活其他方面可以给予必要的引导;4.通过补习,可以让孩子薄弱的功课有所提高,同时可以为孩子把好关,轻松升学。(三)在大学生方面:1.相对其他工作而言,家教比较轻松,可以选择性地任教,时间也比较好安排;2.可以实践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发挥特长,重温旧识,也找到另一个新的学习来源(这就是家教群体中以师范类学生居多的原因);3.作为实习项目,同时还可以挣钱,达到了双赢;4.假期上门家教既可以节省往返路费,还可以作为下学期的积蓄(学费+生活费),或者有条件的还可以作为旅游基金。二、家教过程中也存在着隐患,通过新浪调查发现大致存在以下几点:1.管理机制的问题目前,家教方面的市场处于无管理状态,政府不问津。虽然有些中介公司崭露头角,但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所交的中介费不合理而且还不排除有些中介公司是浑水摸鱼,只收费不介绍家教工作。于是行成了无条理、无规范的自选市场,久而久之必将导致更混乱的状况。所以,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应对这个软性市场予以重视,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便利条件,组织大学生家教供需见面会,使之成为井然有序的工程。2.安全问题难防在自选市场,学生或家长往往都凭第一印象选择对象,选择时过于轻率,而且一般只达成口头协议,无安全底线。也有些刁钻的家长以孩子学习成绩提高不快,质量不高为由随意克扣教员工资,同时家教市场火热,家长压价的前例不无存在。反过来,还有包吃包住的家教待遇就更加有安全隐患了吧?所以,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的问题也是迫在眉睫。3.道德问题可堪日前,听同学说过这样一个家教事例。某大学生与一家长交涉家教价格,每月包吃包住1500元,另旁同寻兼职的另一女生听到后立马对那位家长说1200元我就给你教,家长转而随其去。他们扬长而去后该女在后破口大骂……此类竞争事件举不胜举。另有一种现象让人汗颜:在家长高标准严要求的压力下,有些同学不惜伪造一些相关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能力。试问如此的能力和道德真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么,而如此见而不怪的现象又仅仅只是道德的渐退!?在这种竞争中我们失去了人生后花园里最弥足珍贵的财富!4.顾此失彼,丢了学习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挣钱补贴自己的生活费用以减轻家庭负担本无可厚非,但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倘若因此占用大量的学习时间,荒废学习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打工挣钱是次要,把握学习知识的大好机会才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切不可逐本求末。与其花费大量时间去挣一点小补贴,还不如利用好时间,扎扎实实打好专业知识基础,争取将来能用自己掌握的高新知识寻求创新,为国家创造更大的财富。同时也挣得更多更大的财富。如此看来,我们何乐而不为?三、家教心得:教师,一个光荣的职业,他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培养有用之才是他的目标。在家教期间,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需要“三心”。1.耐心——每个学生的性格不同,对于知识的接收能力也有快慢之分的。所以在讲课过程中,应该尽量耐心点,慢慢的给学生讲,切记不能烦燥。一遍不懂,就要花两倍,或者更多的时间让他掌握。不能讲了一遍他没听懂就凶学生,这样只能适得其反。耐心的老师,不仅学生喜欢,家长更是喜欢。因为你耐心,家长才会把自家的孩子放心让你教。所以,耐心,在教学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2.责任心——做好每件事都需要责任心,作为一名家教老师也是需要责任心的。只有有责任心的老师,家长才会放心把孩子交给你来教。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你要做好每次的笔录,将上课内容详细的记录成册。在教学的过程中,你要不断的发现问题,不断的改进,问问自己怎样才能让学生学的更好,选择合适的方案来授课。3.留心——用心和学生沟通,发现学生遇到的难题,并协助其解决。搞好你与学生的关系,让学生喜欢你,做他们的朋友。要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努力成为他的良师益友。总结: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一条重要途径。到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大学生也为数不少,这样既可锻炼自己,提高专业水平,又可开阔视野,接触社会,为日后工作积累社会经验。暑假兼职打工赚钱是许多学生的选择。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多吃点苦,父母少花点钱。XX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三官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电子信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课题组,6月29日,我校电子信息分院大学生实践“三个代表”小分队一行10人在老师的带领下,结合“三个代表”指导思想,前往安吉市地铺镇三官村针对当地村民自治问题展开调查,现将课题组对三官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议、民主监督四方面情况的调查总结如下: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问题,关键要克服瓶颈制约,找准平衡基点,整体推进。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据三官村村委会领导介绍,三官村村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经“海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一步选举出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但是,调查问卷显示,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赞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该村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的三种投票形式,流动票箱投票仅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具体实施中,大多数村没条件进行大会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场、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卖票”现象。因而,村级民主选举的规定与选民本身的需求明显地相背离,选举中投票率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选民民主意识的强弱。(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时候,就当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言,具有规范某个法律行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备其相应的成本支付能力。(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幺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在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运行中,如何求得成本与效益的相对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3、整体推进——民主选举中的对策措施:(1)在引导与磨合中,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农村民主自治的软环境。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这种理念与思想,再好的民主选举的法律规定也会走样变形。不断丰富的村级民主选举实践,是营造民主法治环境的大课堂。对于广大村民来说,只有他们认识到自己由权力的对象不同村里不同的条件所决定。对于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采用村民会议,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采用村民代表会议。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制定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并按规定严格执行。
本文标题: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31966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