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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卫生法学教学大纲》(供基础医学专业使用)新疆医科大学《卫生法学教学大纲》(基础医学专业)编辑:马国芳审阅:何桂香公共卫生学院卫生事业管理学教研室2021年8月新疆医科大学卫生法学教学大纲(供基础医学专业使用)Ⅰ前言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交融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是本科生必修的一门医学人文课程。卫生法学,从医学角度看,属于理论医学范畴;而从法学角度看,属于法律科学中一门有关医药卫生的应用学科。卫生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绝大多数医学院校都开设有卫生法学课程;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也将卫生法列入各级各类医师的必考科目。本大纲适用于基础医学专业本科学生使用。现将大纲使用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为了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大纲每一章节均由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三部分组成。教学目的注明教学目标(国家执业资质标准要求及章节之间相互关系),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级别,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级别对应,并统一标示(核心内容以下划实线,重点内容以下划虚线,一般内容不标示)便于学生重点学习。2、教师在保证大纲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可根据专业要求和不同教学手段,讲授重点内容和介绍一般内容。3、本课程为必修课,总课时数为27学时,均为理论课。Ⅱ课程基本信息学时及学分:总课时数为27学时,1.5学分。教学方式:讲授式加提问,采用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及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目的与要求: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应用法学。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卫生法制观念和卫生法律意识,增强遵守卫生法制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保护人体健康,推动医学科学进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Ⅲ正文第一章卫生法概述一、教学目的:在掌握卫生法的概念和作用;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卫生法的解释、卫生法的遵守、卫生行政执法的基础上,熟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卫生法律关系的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卫生法立法体制,卫生法律责任,了解卫生法学的发展历程、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卫生立法程序、卫生法律救济。二、教学要求:1、掌握:卫生法的概念和作用;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卫生法的解释、卫生法的遵守、卫生行政执法2、熟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卫生法律关系的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卫生法立法体制,卫生法律责任。3、了解:卫生法学的发展历程、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卫生立法程序、卫生法律救济。三、教学内容:1、卫生法:卫生法的概念、特征、渊源、作用及基本原则,卫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2、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3、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法制定的概念、依据、基本原则、程序,卫生立法体制,卫生法的适用、效力范围、解释和遵守。4、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主体、依据,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概念,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5、卫生法律责任与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救济,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赔偿。第二章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管理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执业,处方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熟悉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校验,病历书写概念、要求、病历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念、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放射诊疗的概念和分类,放射诊疗执业条件,放射治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人体器官的捐献和移植;了解医疗机构规划布局,病历书写的内容及打印病历的内容和要求,药事管理组织、药剂管理和药师工作职责,医疗机构法律责任,放射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人体器官移植机构管理。二、教学要求:1、掌握: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执业,处方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放射诊疗;人体器官移植。2、熟悉: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校验,病历书写概念、要求、病历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念、药物临床应用管理。3、了解:医疗机构规划布局,病历书写的内容及打印病历的内容和要求,药事管理组织、药剂管理和药师工作职责,医疗机构法律责任。三、教学内容:1、医疗机构概述:概念、类别、分类、立法。2、医疗机构规划布局与设置审批:设置规划的制定、申请设置的条件、审批。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4、医疗机构执业。5、处方管理:概念、处方权的书写规则、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有效期限和用量、处方调剂资格的取得、处方调剂、处方点评、处方保管。6、病历书写与保管:病历概念、病历书写概念、病历书写要求、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住院病历书写内容、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病历管理。7、药事管理:概念、组织及职责、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剂管理、药师工作职责。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概念、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临床应用管理、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9、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法律的法律责任。10、放射诊疗:概念、分类、开展放射诊疗的条件、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放射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法律责任;11、人体器官移植:概念、捐献、移植、机构管理、法律责任。第三章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一、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掌握职业医师的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医师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和执业规则;熟悉执业医师的考核和培训;违反《执业医师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了解我国执业药师管理。二、教学要求:1、掌握:职业医师的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医师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和执业规则。2、熟悉:执业医师的考核和培训,违反《执业医师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了解:我国执业药师管理。三、教学内容:1、执业医师的概念;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2、医师执业注册制度,重新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条件及相应的法律责任。3、医师执业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4、医师的考核和培训。5、法律责任。第四章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医疗损害责任及医疗事故的概念、责任主体、预防及处置,熟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医疗损害的行政处理与监督的相关规定。二、教学要求:1、掌握:医疗损害的概念、责任主体、预防及处置。2、熟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医疗损害的行政处理与监督的相关规定。3、了解:我国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法律责任。三、教学内容:1、医疗损害责任概述。2、医疗损害责任。3、医疗损害的预防与处置。4、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5、医疗损害的行政处理与监督。6、医疗损害赔偿。7、法律责任。第五章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构成要素、类型,熟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有关的证据及证据规则。医疗事故的责任和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二、教学要求:1、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构成。2、熟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预防与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的鉴定、病历资料的保管、查阅、复制和封存。3、了解:医疗事故处理的立法;医疗机构的责任和卫生行政部门责任,民事赔偿应考虑的因素、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规定。三、教学内容:1、医疗事故责任。2、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的预防与报告制度4、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5、医疗事故的报告制度。6、医疗事故发生后实物的处置和尸检。7、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制度。8、医疗机构的责任和卫生行政部门责任。9、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10、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六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药品概念、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制剂;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的相关内容及其法律责任;熟悉药品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药品的行政保护,药品监督;了解管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二、教学要求:1、掌握:药品的概念;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管理。2、熟悉:特殊药品管理;血液制品;疫苗;药品监督。3、了解:管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法律责任。三、教学内容:1、概述(1)药品的概念(2)药品管理立法2、药品的生产和经营3、医疗机构制剂4、药品管理(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特殊药品管理6、疫苗7、药品监督第七章血液及血液制品管理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血液与血液制品的定义;熟悉血液提供与使用管理法律制度,血液制品生产与使用管理法律制度,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了解献血和临床用血立法;血站的类型;临床用血的原则;法律责任。二、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无偿献血制度规范;血站的职责;临床用血管理的相关规定。2、熟悉:无偿献血政府的责任;血站的设置和审批;临床用血的组织与责任。3、了解:献血和临床用血立法;血站的类型;临床用血的原则;法律责任。三、教学内容:1、我国无偿献血制度2、血站的设置和审批及血站的职责3、血液制品管理与临床用血法律制度4、无偿献血政府的责任5、法律责任第八章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分类,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并掌握《艾滋病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熟悉传染病预防、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几种有专门规定的传染病防治;了解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二、教学要求:1.掌握:传染病的概念、分类;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艾滋病防治条例》。2.熟悉:传染病预防;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几种有专门规定的传染病防治。3.了解: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三、教学内容:1、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传染病的概念、分类、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2、传染病防治体制:传染病防治方针与原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医疗机构的职责。3、传染病预防:传染病监测、传染病预警制度、预防接种、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合法权益保护。4、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5、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控制、紧急措施、疫区封锁。6、传染病的医疗救治: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开展医疗救治的要求。7、法律责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8、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几种专门规定的传染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9、《艾滋病防治条例》:概述、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法律责任。第九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总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通报、信息发布制度;熟悉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责任;了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组织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急状态的终止和善后处理。二、教学要求:1.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总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通报、信息发布制度。2.熟悉: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及法律责任。3.了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组织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急状态的终止和善后处理。三、教学内容:1、概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应急立法、分级、应急方针和原则。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机构。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预案、控制体系。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信息发布。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处理措施、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公民责任。6、应急状态的终止和善后处理:终止、善后处理。7、法律责任。第十章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一、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职业病的概念、类型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法律责任;熟悉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的防护与管理;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尘肺病防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及使用有毒物品作
本文标题:新疆医科大学《卫生法学教学大纲》(供基础医学专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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