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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群体情况汇报第一部分:军队相关服务管理机构最新社会实践报告涉军服务管理机构工作岗位社会实践报告学院:学号:姓名:×××个人原创涉军服务管理机构实习实践活动总结有效防止雷同值得下载!本范文适合所有涉军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岗位实践或实习报告,只需要把正文内容时间、地点和单位名称改成自己的即可,在目录上右键-》更新域,就会自动更新目录。篇二:涉军维权调研报告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关于涉军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孙振美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后的稳步发展时期,这个时候,维护稳定的任务压倒一切,涉军维稳工作显得异常重要而艰巨。洛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河南省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豫政法[2007]9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军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豫高法发[2008]18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重任。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依法行使涉军案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审判机关,要把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作为主要工作途径,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为了落实好该项工作任务,经党组研究,我院专门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两位主管民庭的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另外,我院借鉴“汤阴经验”,结合本区涉军维权工作实际,专门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在该小组下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设立在民事审判第三庭。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把党的拥军优属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二、我院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近三年来,我院共审理涉军案件6起,涉案金额四十余万元,分析这6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呈现如下特点:1、军人或军属是原告的居多,6起案件中有四起原告是军人或军属。这也显示了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军人军属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2、涉军的这6起案件中,2起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起买卖合同纠纷,1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起施工损害赔偿纠纷,1起离婚纠纷。案件类型比较多样,不太集中。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军人军属参与社会角色的增加。3、在涉案金额方面,2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案标的分别为13万元和5.6万元,1起离婚纠纷涉及房产约20余万元,1起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5万元。4、从结案方式上看,6起案件中有只有2起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也充分反映对军人军属的法律帮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从对以上我院涉军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整体来说我院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运行良好,案件矛盾对立没有尖锐化,社会效果较好。能取得以上成绩主要得益于近几年我们主要在以下几点上下功夫做好涉军维权工作。1、加强涉军案件审判队伍建设。我院主要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业务骨干充实涉军案件审判队伍。优先安排涉军案件合议庭成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参观座谈等活动,激发法官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的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准确把握部队和官兵维权需求,提高我院涉军案件的审判水平。2、畅通涉军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我院对涉军案件审判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案件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对符合涉军案件立案条件的,我院务必做到快审快结,及时将诉讼材料移送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对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3、深入扎实做好调解工作。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深刻认识到:涉军审判要更加注重调解,要切实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于审判工作全过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涉军均分化解在诉讼之前。该合议庭还在认真做好地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的同时,通过部队做好军队一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消除纷争。重大涉军案件,积极协调部队政治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4、调动执行部门的积极性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及时执行。切实加强涉军案件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向军队一方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释明有关法律规定,指导其及时申请执行。三、现今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建议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近三年来法院系统涉军维权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1、出于对新时期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的考虑,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相继下发有关涉军维权文件,但是个别人对涉军维权的积极意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专门成立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是维护军人“特权”,这些人对社会维稳和涉军维权的积极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些人认为,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制度已经相当完备,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是多此一举,特别是在法院办案压力大、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此举更加重了法院的工作负担。2、军地间的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捋顺。做好涉军维权这项工作,光有法院的积极努力是不够的,在具体的操作中还需要军队的完美配合,但由于工作机制的差异,军地双方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协调配合上常出现脱节、错位等现象,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运行。3、由于工作环境的因素,一些军人、军属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也是他们出现纠纷不及时处理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些军人军属利益受到侵害害怕打官司,很多人选择息事宁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救助。另外还有些军人军属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当,结果小事变大事,有理变成没理。针对以上问题,首先要端正思想,人民群众的思想要端正,军人军属的思想也要端正。法院要加大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对此有更多的了解,再由了解到认同。另外各级法院要吸收军人军属单人陪审员,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他们通过案件可以把学习到的东西在部队宣传,让多多的军人军属知法懂法。法院也可以不定期到部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直接送法到部队。其次,要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各级法院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有具体案件时通过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与涉案部队及时联系,争取部队的理解和支持。最后,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决定诉讼费的缓减免篇三:2011年涉军维稳工作开展总结XX区人民法院涉军维稳工作总结2011年是中国一个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机会,我国举办了上海世界博览会,在十月份世博会落幕后,广州又承办了第十六届亚运会和第十届亚残会。在这时刻,维护稳定的任务压倒一切,涉军维稳工作显得异常重要而艰巨。区法院根据区党委、区政府的工作任务和部署,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分忧解难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现将2011年涉军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新中国短短建设的几十年,维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院坚持党中央的指导思想,始终把维护稳定保平安放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作为从事维稳工作的基层领导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首先,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化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新认识。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维稳工作的理论基础,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法宝。要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发展是第一要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而维稳工作与社会和谐密不可分。其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新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工程的核心。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尽最大努力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只有以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为基础,才能调和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二、强化措施,落实工作(一)以法律宣传为先导,为维护稳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今年,我局以创建“平安仁和”为总揽,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5周年,我局抓住这一时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维稳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区法院共包保涉军维稳对象12名,其中企业军转干部2名,伤残军人1名,二等功臣1名,转业士官8名。12人中属市、区重点对象的有4名,分别是伤残军人辜世华,企业军转干部刘体彪、杜柏泉以及转业士官高德劲。面对繁重的包保任务,我院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实施维稳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法院成立了涉军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负总责。针对涉军包保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将其安排到各个单位,由各单位长期固定安排到专人负责,根据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从组织机构上落实包保责任制。如武陵镇法庭负责包保刘体彪,民二庭负责包保辜世华和王小毛,行政税务庭负责包保杜柏泉和刘作辉。(三)以矛盾调解为抓手,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在涉军维稳上访人员中大部分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院注重认真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走出生活的困境,直到能够树立自信、开始新的生活。如武陵镇法庭所包保的对象刘体彪,他上访的主要问题是退休后的待遇问题,加之住房拆迁和儿子刘军的工作等问题包保负责人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及时向法院领导进行了汇报,调查情况属实。儿子刘军是港二口中学的电脑教师,因电脑设备没有备齐,停薪留职一年,返校后却发现校方已请了一位临时的电脑老师。刘军在领工资时发现,其他同事的工资都是打到卡上的,而自己却在在财会上领取,而且每月领取不按时。包保负责人向副区长谭延胜反映后查实情况,并责令教委相关领导及时纠正。房子拆迁的问题,按照实际情况,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做细工作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刘体彪同志非常感动,曾多次表示:我没有任何理由给各级组织和领导添乱了。民二庭包保伤残军人辜世华是我区涉军上访的重量级人物,是一个十分难缠、难劝、难保的人,民二庭包保辜世华后,没有机械的采取说教、强行劝阻等方法,而是通过与其接触、了解其存在的弱点,分析其理由的正当一面,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劝解,对其存在的困难,最大限度的提供帮助,使辜世华的内心不敌视我们,然后对其提出的部分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经过几个回合,辜世华成了民二庭包保干警的朋友,在其他人员上访时他不但劝阴,还及时将信息通报给我们。高德劲原是我区曾赴省进京上访的老大难对象,刑庭包保后,了解到其具体生活困难后,积极向组织上反映,区委、区政府认真听取了我院的汇报,采纳了我院的建议,将其按零就业家庭对待,纳入全区再就业援助对象,统一进行安置,高德劲已接受再业援助。通过全院涉军维稳工作责任人的积极参与、通力协作,我院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为我院维稳对象提供了尽可能的帮助,让他们深感社会的温暖,感激党中央的“阳光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一个宽松稳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但也应该看到我们在工作中的不足,如干警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待提高,有时对包保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不能及时准确的回答;庭室经费不足,对包保工作的投入难以保障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
本文标题:涉军群体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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