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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云举第一条:所有人一起努力。浙江森林消防永远在路上龙源期刊网.cn众志成城浙江森林消防永远在路上作者:肖梵来源:《浙江林业》2015年第01期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4年,浙江省狠抓责任落实,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火源管控,组建新型队伍,森林消防工作取得了“三没有”(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没有发生火烧连营事故、没有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两下降”(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大幅下降)和“一继续”(森林火灾继续保持在历史低位水平)的近年来最好成绩,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森林浙江和“两美”浙江作出了新的贡献。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分别召开春季和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王辉忠副书记、黄旭明副省长先后就森林消防工作作出26次批示,省林业厅专门召开3次森林消防工作会议,厅长林云举、副厅长俞坚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配合全力抓,森林消防责任意识明显加强。责任落实层层到位。省政府启动省长约谈制度,副省长黄旭明亲自约谈春节期间森林火灾较多的县政府主要领导;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对出现10种情形之一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管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层层续签森林消防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省指挥部派出12个由副厅以上领导带队的督查、考核组深入基层,督查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年度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责任,50多名党员干部因森林消防工作失职被追究责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制定下发《2014年浙江省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对全年森林消防宣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举办浙江省暨绍兴市“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龙出席并讲话,社会各界2000多人参加活动,掀起森林消防宣传高潮。《中国绿色时报》开辟专版宣传浙江森林消防工作,并连续刊载“聚焦浙江森林消防”系列报道4篇,全面推介浙江森林消防工作经验。浙江卫视、浙江之声、《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发布、《农村信息报》等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各地森林消防工作。火源管控严密有力。全省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仅春节和清明期间就派出2100多个工作组、动员100多万人次严防死守,共制止违规用火1.2万人次,没收祭祀用品3.39万公斤,送出鲜花16.7万束、松柏8.1万株,侦破森林火灾案件82起,查处违法人员55人,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同时,由于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全省清明期间374次森林火情仅6起成灾,受害森林面积8公顷。篇二: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当选人名单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当选人名单丁敏哲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于跃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以湖州市委书记马光明监察厅厅长王文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王永康丽水市市长王同元省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王辉忠宁波市委书记王新海省军区政委毛光烈副省长卢子跃丽水市委书记史济锡农业厅厅长冯波声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从玖副省长乔传秀省政协主席任泽民省纪委书记刘奇宁波市市长刘力伟公安厅厅长刘希平教育厅厅长齐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汤黎路省委统战部部长孙景淼发改委主任劳红武金华市委副书记李强省委副书记李卫宁嘉兴市委书记李云林体育局局长李德忠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卫浙江大学校长杨敬卫生厅厅长吴顺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吴蔚荣台州市市长汪瀚国家安全厅厅长沈仁康衢州市市长张金如绍兴市委书记陈新衢州市委书记陈一新金华市委书记陈云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桢武警浙江省总队政委陈金彪温州市市长陈荣高审计厅厅长陈剑平省农科院院长陈铁雄台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杭州市市长茅临生省委宣传部长尚清民政厅厅长金长征湖州市市长金永辉商务厅厅长金兴盛发改委副主任周艳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周国辉舟山市市长赵一德省委秘书长赵光君司法厅厅长赵洪祝浙江省委书记胡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夏宝龙浙江省省长钱巨炎财政厅厅长钱建民绍兴市市长徐震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加爱金华市市长高海浩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剑彪交通运输厅厅长黄坤明杭州市委书记龚正副省长章文彪省委副秘书长梁黎明舟山市委书记葛慧君副省长舒国增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鲁俊嘉兴市市长谢力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蔡奇省委组织部长潘家玮省委副秘书长戴震华省总工会党组书记黄志平义乌市委书记施利民省人民政府副秘书梅新林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林云举省委副秘书长沈坚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俞志宏萧山区委书记柯良栋公安厅副厅长吴国潮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裘东耀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彭佳学水利厅副厅长周日星商务厅副厅长寿剑刚省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鞠建林省档案局局长徐张艳嵊泗县委书记篇三:认真解决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几个重大问题龙源期刊网.cn认真解决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几个重大问题作者:林云举来源:《浙江林业》2015年第02期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15年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着力加快依法治林进程,认真破解制约当前林业发展的瓶颈,切实解决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着重解决以下十个方面问题:(一)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经过三十多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省林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较高水平,一家一户式的林业经营方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我们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快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努力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经营体制机制。一是以股份合作制改革解决“树谁来种”的问题。这几年,安吉、浦江、临安、丽水等地在探索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上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既解决了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了新型经营主体,又解决了农民不失地失利、“农民的山农民种”这个根本性问题。实践已经证明,林业股份合作制是我省林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子。推进这项改革,要做到“四个化”。第一,合作经营股份化。要以村(或联村)、家庭林场为单位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经营组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民主决策和监督。第二,林农入股自愿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有序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引导林农自愿入股。第三,经营主体市场化。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市场机制引进工商资本、经营大户,与林农结成利益共同体,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第四,林农分红常态化。要切实保护林农股份的分红权益,通过合同的法定形式,由工商资本通过股份合作社向林农按股分红,切实保障林农权益,实现林农持续稳定增收。二是以经营权流转证发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龙泉市的做法,在大力推进林地流转的同时,强化流转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林农向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流转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特别是2014年确定试点的临安等24个县(市、区),要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推广,确保这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三是以完善林权抵押担保强化林业金融支撑。近年来,各地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解决林改后林农生产资金不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抵押林权处置难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导致银行积极性不高,林权抵押贷款实际发放率依然较低。各地要在努力扩大
本文标题:浙江林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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