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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6-11.行政审批事项开发公司新建商品房确认权属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核准初始登记)2.颁发的法律文书登记备注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确认权属后作为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依据4.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9号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第三条、第八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99号令1998年1月1日起施行)3、《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1994年9月1日)5.审批条件1、办理初始登记提交的资料符合房地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并且合法有效。2、办理初始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并非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商品房;②并非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③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产;④权属无争议的房产;⑤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移的其他情形。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⑵、商品房屋情况表;⑶、新建楼宇产权资料移交表;⑷、计委批准建房的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⑸、《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⑹、规划红线图全套;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⑻、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报告);⑽、竣工验收图纸全套;⑾、公安部门门牌证明;⑿、面积测量报告;⒀、属旧区改造的须提交拆迁许可证和拆房施工许可证。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各区建设局9.审批决定机关佛山市建设局10.审批程序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2、初审(部门工作人员)3、复审(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4、审批(部门负责人)11.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12.审批收费粤价函[1999]532号。收费标准:90元/宗,超100平方米,加10元。13.审批表格有(各表格见附件);14.是否有年审□有(具体办法见附件);√无15.法律救济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机构:禅城区建设局产权登记股:电话:83879683投诉机构:禅城区建设局法制股电话:83876229受理咨询机构:南海区建设局产权股:电话:81213198投诉机构:南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6227399受理咨询机构:顺德区建设局房地产业股电话:22836088投诉机构:顺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2836698受理咨询机构:三水区建设局房产业务股电话:87748405投诉机构:三水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7748906、87748805受理咨询机构:高明区建设局产权股电话:88620920、88620919投诉机构:高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8881311受理投诉机构:佛山市建设局监察室电话:0757-8228178617.下放情况√市向区下放□区承接市下放□区向镇下放18.改革意见√拟保留;□拟取消。取消后的处理办法:(详见表2)
本文标题:16-1开发公司新建商品房确认权属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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