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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工作总结范文第一条:县物价局2015年工作总结县物价局2015年工作总结XX年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在治乱减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工作思路清晰明确根据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XX年年工作思路,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切实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严把收费管理关。进一步加大收费审验工作力度,对收费过程加强监督,把收费政策用到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上来,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价格收费环境;围绕“热点”求突破,对重要商品价格政策的出台,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特别注重把握好价格改革的时机,切实解决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依法行政,开展反价格欺诈活动,规范行业价格行为,营造和谐价格环境;围绕“作风”促提高。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工作勤奋,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物价干部队伍,奋力推进价格工作再上台阶。二、价格调控卓有成效1、今年来,全县价格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猪肉,粮油等主副食品价格高位运行,加重了群众负担,针对这一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调查,仔细研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做到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全面放开。一是加强猪肉,粮油价格监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市场检查并向各经营户发放告诫书,有效遏制了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猪肉,粮油等主副食品价格监测,落实专人负责价格监测。按时上报43种重要商品的价格及服务价格动态监测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4期,为价格经济决策提供了基础数据。2、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对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进行了征收,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预计年征收量为300万元左右,从7月分开始征收,截至目前已征收30万元。3、XX年年,我们把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做为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6月以来以猪肉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的带动下,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持续攀升,1—11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在4%左右,超过年初县委、政府下达给我局3%价格控制目标。鉴于今年物价上涨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而是全国、全省性的上涨,都突破3%的调控目标。我县XX年年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为3.8%。三、收费管理依法规范1、按照《行政许可证》的规定和国家、省、市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要求,继续做好清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的工作。全县共规范收费项目26个,年审《收费许可证》正本41个、副本105个,临时许可证8个。2、依法开展了收费年审工作,与县财政局配合,对有收费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年度审验。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凡是”。凡是无合法有效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登记上证,凡是上级已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登记,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全年共年审收费总额2217.15万元、年审面达99.8%。3、继续推行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使收费单位直接处于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切实减轻了社会负担。4、严把收费政策出台关。严格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管理权限办理,做到了不越权定价,不越权审批和越权承诺。四、价格检查处罚有力篇二: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2012年,根据上级价格部门的总体部署,我市价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稳物价、助发展、强监管、惠民生”的工作主线,强化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推进价格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健全价格惠民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一)建立健全组织机制。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价为民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了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价格异动应急机制,成立价格异动应急指挥部,起草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并制定《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安排了300万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二)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2.1%,价格调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价格形势,预警预报经济运行,加强价格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商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公示栏相继公布了主副食品、家用电器、常用药品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共22期,为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三)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日,设立价格宣传服务台,大力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走访经营场所,向经营者发放价格宣传册、价格提醒函,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价格信息刊物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类价格信息及政策法规,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四)建立健全价格保障机制。贯彻涉及民生的价格补贴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工作,共对46699人次、33341户次发放物价补贴金额275.7万元。落实水价补贴优惠政策,会同市自来水公司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家庭等社会低收入群体418户实行自来水价款补贴,共计发放自来水补贴款约5.68万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配合人社局认真落实临时物价补贴政策,对失业人员共发放9139人次,金额38.38万元;大龄人员发放1456人次,金额6.12万元。二、大力优化价格环境,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一)严格执行清费减负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监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市227家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审验,涉及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168家,涉及大小收费项目926项。201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125927.86万元,收费总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6%,比上年度下降1.2个百分点。取消财政、人社部门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50余万元;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标准,清费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价格行为,重新调整我市农村道路客运车型单位运价,及时出台《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标准、娄东街道福利院收费标准、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加工费等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二)适时推进价格改革。及时贯彻上级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政策,全年共调整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8次,并组织开展了市场价格巡查和相关的市场调研,确保了价格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有效缓解蒸汽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对企业煤炭进货价格及周边县市的蒸汽价格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鉴于热电联产企业的主要原材料-煤炭的市场价格及运输费用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本着合理兼顾供用汽双方利益的原则,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连动的政策原则下调我市蒸汽的销售价格,有效缓解了煤热价格矛盾。及时疏导客运出租车价格矛盾。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老城区“打的难”,维护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对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取消了5分钟免费等候的规定。(三)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认真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要求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营者,在正式销售前及时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内容要求对外销售,明码标示的价格减去公示的各项优惠后应当与合同成交价格相同。认真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全年共有49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68个批次住宅小区115.1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价格(其中重新申报6个批次6.74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均价741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2%(商品住宅销售均价6941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6%;普通住宅均价645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别墅、高档住宅均价883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租金标准按照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确定,2012年度我市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低于市场实际租赁价格。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对奥森尚东等4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准,并对有关物业收费的价格矛盾进行协调处理。(四)加强涉及民生的价费管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执行省招标采购、配送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共采购9571万元,群众可减少支出25%左右。中药饮品坚持集中招标采购和协管配送制度,严格执行价格部门制定的销售价格,全年集中采购880.6万元。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全面实行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推进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将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方案上报省局。三、强化价格监管措施,依法规范价格行为(一)加强市场巡查引导价格诚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围绕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重点巡查,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动态,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制止了不规范的促销行为,促进了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有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明码实价规定及市局的双实工作规定,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组织开展省级价格诚信申报,重点培育了省级价格诚信企业8家。(二)重点开展各类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等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基本都能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对检查中发现收取农民建房押金的问题,告诫、督促要及时清退,严禁截留。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等10家单位,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开展了商品房明码标价回访检查,从抽查的18家单位情况看,以前检查过的单位明码标价工作做得较好,未检查过的单位认识还不够到位,并对其进行了指导和提醒告诫。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教育收费、涉农收费(水利)、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此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还开展了进出口环节收费、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以《价格法》颁布实施14周年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1周年为契机,结合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加强了价格举报查处力度,逐步健全完善了“12358”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反馈回复制度和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等,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对群众各种价格投诉、举报(包括12345便民网)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40件、价格咨询52件,退款18起,共计6万余元,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完善惠民价格举措(一)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高度重视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根据《市2012年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建设意见》要求,协调市政府成立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仓建便利超市锦州路直销区等第二批3个平价商店,仓润苏
本文标题:物价局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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