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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第一部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报告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平地普办?2013?1号关于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嘉兴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0年6月25日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我市确定为省级地名普查试点单位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和《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周密制定了《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扩大)会议,全面启动和部署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先点后面、统一标准、规范作业、注重质量、促进应用”的思路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普查各阶段工作。2011年2月23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成为全省13个试点县(市、区)中率先接受验收并顺利通过的试点县(市、区),普查成果和质量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2011年5月19日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并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其后,我市根据省地普办的要求,不断总结、完善地名普查资料,改正错误、修饰文字、建立档案,形成了比较全面、准确的地名普查成果资-1-料,为我市开展普查成果转换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挖掘地名文化底蕴打下了坚实基础。此次普查最终采集到10大类29中类37小类地名,收集地名成果数据6099条,另有历史地名1204条,地名标志943条,信息条目数量175483条,修测标绘成果图32幅,标准化处理地名656条,拍摄多媒体照片7607张(其中含地名标志照片973张)。具体统计见附件一、二、三。在普查、复查、成果转换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强普查队伍,高质量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立即着手制订《平湖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普查目的、范围、组织实施方法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民政、规划与建设、交通等19个部门为成员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扩大)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区分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要求,我们把全面查清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地名基础数据,对已有地名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补充、更新和完善,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为国家地名数据库提供现势、准确、有效的地名信息数据,确定为这次地名普-2-查的任务和目标。同时结合平湖实际,科学制定了《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统一普查范围、操作方法、工作流程和验收标准。市财政落实地名普查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追加,整项普查工作共投入资金105万元,这为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为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市和镇(街道)、有关部门及村(社区),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采取从企业、学校等单位抽调或面向社会招聘等途径,组建起了一支专业普查员队伍。针对大多数抽调的普查人员对地名普查既无感性认识,又无现成经验可循的客观实际,我们先后分四批次对全市地名普查员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512人次。培训会上,我们认真组织普查员学习地名普查的相关知识、熟悉普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提高地名普查工作的操作水平,以及外业调查质量考核、内业整理成果验收等措施标准,有效提高了普查人员参与普查工作的能力。我们采取自下而上,条块配合,以块为主,逐级审核上报,力求全方位、全覆盖的普查方法,由各镇(街道)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地名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汇总工作。市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资料收集汇总,并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地图资料,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切实提高普查工作效能。市地名普查办具体负责普查事务的协调、落实及全市地名普查中涉及到的各类地名信息的审核、标准化处理、地形图的标注、资料的立卷归档、地名数据上报等工作。通过内业收集、外业-3-调查、内业整理几个阶段工作,以及全市各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顺利完成了地名普查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一些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多地重名等情况进行集中汇总,标准化处理656处地名。地名普查信息入库和地形图的标注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高效完成普查任务,我们与国家地名数据库软件技术服务中心(昆山)公司开展合作,委托他们针对我市地名普查工作,专门开发了数据导入和地形图分工标注软件,并协助我们做好与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软件的无缝对接,最终高质量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二、表彰先进单位,完善普查资料,严格要求保证地名普查质量。我市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地普办验收之后,及时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平地普组﹝2011﹞1号),对地名普查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表彰,评定了7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们对照其他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果资料展示,认真学习,分析总结,寻找差距,不断吸取他们的亮点,有针对性地修改不足之处,不断完善我市的地名普查资料。随后,省地普办领导和专家对我市上报的地名信息进行了认真而全面的检查核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的学习。全面梳理我市地名普查采集的地名属性类别,重点是对区片、城镇居民点、丘陵-4-山地的区分登记;二是填写坐标测量方法和经纬度。针对列入普查的地名均需标注经纬度的要求,我们通过GIS系统,与国家地名数据库的地名信息进行数据匹配,区分点状、线状、面状地名经纬度要求,补充完整各类坐标;三是完善罗马字母拼写。由于国家地名数据库自动生成的罗马字母拼写存在着一些不足,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专名、通名分开进行了手动修改,并改正部分多音字地名的汉语拼音音调拼写;四是重点补充完善了地名含义、沿革和概况的描述。结合《平湖市地名志》编纂工作,扩大资料来源途径,多方位补充完善地名内涵,对文字表述的语句通畅性、用词准确性进行多次反复修改,同时统一书写模式,使同类地名保持一致性;五是规范资料来源和标牌个数填写,补充完整引用各类图书的出版年号,补充地名命名更名的批准文号和实地调查记录,真正做到引经据典、有理可查;六是建立健全地名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在做好普查信息整理入库的基础上,定期对国家地名数据库进行校对补充,及时更新各类地名信息,提高工作平台的准确性、现势性和权威性。2013年4月10日,在嘉兴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市作了《加快普查成果转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彰显地名文化底蕴》的典型发言。市地名普查办获得先进集体,另有6人获得先进个人。三、加快成果转化,挖掘地名文化,进一步提升公共服-5-篇二:扬州市地名普查工作总结扬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总结根据省厅工作部署,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从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至11月底数据汇总,历时半年,涉及市及所辖7个县(市、区),90个乡镇和街道,282个部门、单位。通过内外作业、专家认证、走访座谈,逐级审核把关,共调查、收集地名信息11个大类、68个子类30058条,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扬州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迅速启动地名普查工作,2009年5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了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2009年6月19日市政府、市地名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新亲自与会作动员部署,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迅速启动地名普查工作。同时,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根本目的、具体范围、组织实施、基本方法和相关要求。会议以后,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地名普查组织领导机构,以政府名义召开动员大会,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地名普查具体时限和操作流程。同时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宝应县、高邮市不等不靠,率先启动。宝应县常务副县长王友芳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乡镇督查地名普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宝应县地名普查工作的开展。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等到扎实推进。(二)组织业务培训,规范操作要求鉴于地名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第一次地名普查至今已间隔30年,地名发生很大的变化,而此次普查人员基本上从来没有搞过也没有接触过地名普查工作。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支持,在全市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期间,邀请省厅区划地名处原副处长薛光到扬州授课,具体指导地名普查和数据录入工作。会后市地名办组织全市地名工作者和地名普查联络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培训人员通过培训了解地名、认识地名、熟悉地名,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普查成果准确无误、符合规范。随后,各辖县(市、区)也都相继组织了专门的地名普查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480人次参加了培训,培养了一批地名普查骨干,提高了全市地名普查的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市地名办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振祥多次带领地名办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实地指导,了解普查情况,掌握普查进度,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了地名普查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以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8月中旬,市民政局在宝应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汇报座谈会,认真分析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地名普查中出现的难题,指导各地做到规范运作,做到全市统一普查口径,统一普查表式,统一普查要求,力求地名普查规范、便于操作。(三)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这次地名普查采取自下而上、以块为主、条块配合、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仅靠民政部门难以完成。我们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职能划分,明确宣传、财政、水利、建设、交通、人事等24部门和镇(街道)、村(居)委会各自职责分工。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沟通,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和分解目标任务。市水利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本系统地名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从专业角度对水系地名普查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市建设局、交通局对358条主要公路、车站、港口、码头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并就相关交叉登记内容进行了积极的协调;市编制办完成了25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普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地名普查工作的整体推进。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难题,达到资源共享、密切协作的目的。市地名委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并确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向地名办公室提供本单位有关地名普查的信息资料,对需要请示的问题,由地名办公室协调解决。市地名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联络员会议,定期交流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分析地名普查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会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地名普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努力形成了全市地名普查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四)严格督查验收,确保资料及时归档我们对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采取验收合格上报制。镇、街对村居验收,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验收,市直部门对条口验收,市对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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