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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调研报告第一部分:殡葬改革调查报告殡葬改革调研报告殡葬改革调研报告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现状及问题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二、成因(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三、建议(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篇二:赣北农村习俗调查报告赣北农村习俗调查报告摘要:1.孔子曾说:“礼失,求诸野”,意思是说假如“礼”遗失了,要从民间去探寻和搜集、整理。作为一个有着五千余年文明史的国家,特别是绵延了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国家,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而传统习俗,就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2.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结束了我国的封建社会,但是封建社会时期形成的一些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即使“文化大革命”时如火如荼的“破四旧”,也没有使这些传统习俗消除。相反,这些传统习俗仍然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南方的农村地区存在。3.传统习俗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在我国淮河以南的农村地区,它们仍是农村居民们精神信仰的一部分。但是,它们当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继承那些优秀的传统习俗,赋予它们新的时代内涵,是我们亟须解答的新课题。正文:亚欧大陆上的每一个民族,都有着他们自己的传统文化。无论是欧洲的德意志人、法兰西人,还是亚洲的中国人、印度人,要想发展,就不可能彻底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即便是大力推行西化政策的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克将军,其身后也是毁誉参半。今天的土耳其,仍然是一个穆斯林国家。但是,当我们看到拉丁化的土耳其文时,或许会有些不舒服——尽管我们不是穆斯林,但是在我们的想象中,土耳其语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才像是一个穆斯林国家。有历史学家将土耳其的这种现代化称为“自宫”式的现代化,假如从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个提法也有一定的合理性。相比之下,我们中国真的是很幸运。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王鲁湘等人拍《河殇》,认为“中国文化已经没有生命力”,“只有海洋文明的滋养,才能拯救中国这片干涸的大地”,鼓吹全盘西化。但是“河殇”派没有看到,在当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绝大部分的中国,“全盘西化”论根本没有生存的土壤,遑论付诸实践。如今王鲁湘当上了凤凰电视台的副台长,竟也长衫布鞋,侃侃而谈,讲起了中国传统文化,俨然一个“国学研究者”的模样。这不仅让我们感叹时过境迁,而且对他自己而言,恐怕也是上天对他开的一个大玩笑。言归正传。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始终没有跳出“乱——治——乱”的循环,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却没有因为战乱而毁灭。相反,传统文化以极强的生命力延续下来,并且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今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和精神气质,以及处世之道。新中国成立后,为发展现代化的需要而进行移风易俗,力图将传统文化中不符合新社会要求的内容剔除出去。1966年毛泽东同志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最初就是在文化领域的群众运动。但是“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们将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也当成“四旧”,一律砸烂,给我国的文化传承也带来了很坏的影响。“文化大革命”结束,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斥为“四旧”的一些传统习俗又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复兴。在我国的人口构成中,农村人口仍然占有很大的比重。按照我国2004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13亿户籍人口中,有9亿农业人口。如果再算上进城务工人员,那么农村人口的比重会更大。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农村为我们保留并继承了传统文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秦岭-淮河以南各省成为了保留传统文化最多的地区。而在这些省份中,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四省的传统文化氛围比其他省份更加浓厚。2015年2月14日至21日,笔者借随母亲回江西省东乡县何坊村探亲的机会,对当地的农村传统习俗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调查。东乡县位于江西省北部,行政上归属抚州市管辖,境内有王安石故里(位于黎圩镇)、书法家舒同故居、红星农场等风景名胜,属于赣北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县。根据《东乡县志》记载,该县成立于明武宗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早在该县成立之前,后划归该县的虎圩乡就以走出了明代著名学者解缙的恩师而扬名天下。该县成立之后,明神宗朝南京礼部主事,戏剧家汤显祖也曾来到东乡求学。东乡县虽然建县较晚,但其下属的村落却都有着五百年以上的历史,因此在赣北农村中比较有代表性。在这些村落中,位于孝岗镇的何坊村更有着九百余年历史,并且在明清时期以举人、进士辈出而闻名赣省,加之笔者母亲也是生于何坊村,因此为笔者进行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了便利。2月15日上午8时30分,笔者和母亲从投宿的东乡县城内某旅店出发,乘车前往何坊村。之所以不在到达的当天晚上就进村,是因为按照该村习俗,久居在外的亲人回家,必须在早上,而且家人要在院中放一挂鞭炮,借以欢迎亲人回家,同时用鞭炮声告知全村自己家有人衣锦还乡。进村后,笔者和母亲步行进入笔者的大舅家。大舅、大舅妈及表兄等人见到母亲回老家,非常高兴,果然在院中放鞭炮一挂。除了上述的“鞭炮迎客”之外,祭祀祖先也是农村传统习俗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笔者和母亲返回何坊村时正值农历新年,因此祭祀祖先成为了各家各户过年的重头戏。按照赣北传统,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在农历腊月二十九过大年,而大年三十并不庆祝,也并不守岁;而且在腊月二十九当天上午十点半,要在家中摆好供桌和清炖肉、活鱼、白米饭、酒等供品,供桌前的墙上挂祖先像,由家长带全体家族成员
本文标题:移风易俗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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