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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招生简章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将有重大改革,对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就享受什么待遇的用人机制。2002年国家推出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共分成四个等级。据有关媒体报道,自2007年开始,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使相关人员能提前做好准备,经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将组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前培训和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职业资格名称: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3月底培训与鉴定课程:依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理论知识劳动法与劳动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实务技能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教材选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专用教材培训时间:2010年4月初到5月中鉴定时间:2010年5月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培训地点:浙江工商大学师资:由浙江工商大学专职教师任教,师资力量雄厚,经验丰富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鉴定费用:鉴定费215元、培训费980元、教材费100元报名地点:浙江工商大学东院2号行政楼234室教工路198号邮编310012联系方法:电话0571—88073860;0571—88071024—8315郑老师、蒋老师电子邮箱jds0571@163.com浙江工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址:月注:报名时请交《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资质证明一份。
本文标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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