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债务化解 完成工作汇报
债务化解完成工作汇报第一篇范文: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自我施加压力和大胆实践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源: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网站(2021-11-15)新疆作为农村“普九”化债非试点省份,在国务院综改办的悉心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下,自加压力,积极主动开展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于2009年5月底将15.5亿元的农村“普九”债务全部偿还完毕,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的非试点省份。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区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面对农村“普九”债务数额大、时间久、化解难的问题,我区各级综改部门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制定化债措施,积极做好化债工作。(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区各地及有关部门都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自治区及时调整充实了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把化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配合抓,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州市、县市区都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开展化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结合实际,明确政策。第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通过大会、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及有关部门近500人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等中央文件,吃透精神,掌握要领,把握界限。第二,出台办法,统一政策。我区先后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做好化解普九债务审计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统一了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政策口径和操作步骤,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了债务公示、债务审核程序和制止新债等办法。第三,结合区情,做好衔接。根据我区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注意做好与中央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到既符合中央的规定,又符合我区的实际。(三)自筹资金,积极化债。自治区财政克服困难,确定了区级财政拿大头、地县级财政拿小头的筹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偿债资金,为顺利完成全区农村“普九”化债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在中央财政尚未拨付我区化债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我区各级财政筹措偿债资金15.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筹措12亿元,占全区筹资总额的77%。针对南疆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财政特别困难,难以配套投入的特殊情况,自治区对这三个地州及所属县市不要求其配套投入偿债资金,所需化债资金4.6亿元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兜底”,占全区筹资总额的近30%。(四)严肃纪律,把好三关。2008年以来,我区及时总结化债经验,按照中央政策,不断细化操作,环环相扣,严把“三关”,确保化债工作质量。第一,严把清理核实关。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口径,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审计方案,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前期清理的债务数据集中开展了再审计,纠正了虚报、漏报、错报的现象。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综改办组织督查组,先后对全区15个地州市中的10个地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债务清理核实及审计工作开展了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债务数据的准确率。同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入网债务数据予以锁定,集中审核确认。最终确认,全区农村“普九”债务总额为15.5亿元,核减4.5亿元,核减率为22.5%。第二、严把偿债兑付关。为明确责任,自治区与各县市签订了偿债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筹资责任和化债时间。为减少支付环节疏漏,自治区要求各地对偿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县为单位召开现场兑付大会,将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手中。针对部分县市将偿债资金经过过渡账户兑付给债权人的问题,自治区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普九化债兑付工作的通知》、《关于提前做好2009年度普九债务兑付准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第三、严把制止新债关。为加强新债防控工作,自治区综改办会同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通知》,从严格控制债务总额、实行领导管控责任制、完善财务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五)三级联动,开展检查。为使我区化债工作达到国家的验收标准,做实做牢化债工作,从2009年3月起,我区采取“三级联动”,开展了全区农村“普九”化债检查工作。第一,制定检查办法。按照中央考核验收要求,我区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互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度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为开展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提供了依据。第二,组织互查培训。为提高检查质量,自治区综改办专门组织学习班,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编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考核验收工作手册》,并下发到各县,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自查面要达到100%,地州复查面要达到80%,自治区互查面要达到75%。第三,开展全面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治区从各地州市县抽调人员,组织3批11个组56人次,历时45天,检查偿债资金兑付工作。(六)认真总结,全面推进。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拉动了内需,体现了民意,积累了丰富的化债经验。2009年上半年,我区专门对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各地不但要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还要高质量的通过国家验收。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进行自查自验,重点检查国库集中支付、债权人申请、偿债资金支付审核、销号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核对资金支付审核、债务台账信息和金融机构付款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等。按照中央新的政策要求,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二、主要成效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区农村“普九”化债工作顺利完成。全区2万多农村“普九”债权人拿到了积欠多年的债款,他们通过感谢信、电话等方式表达了对中央和自治区化债政策的感激,化债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非常明显。(一)“救活”了债权人,维护了政府威信。我区农村“普九”债务积欠时间长,有的长达十多年,债务数额从几百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债务长期拖欠,给众多债权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压力。通过本次化债,减轻了债权人的经济压力,“救活”了债权人,重塑了政府威信。喀什市第二建筑公司,1998年3月为市第三小学修建676.84平方米综合教学设施,合同造价37.2万元,到工程交工只支付了13.5万元工程款,其余工程款拖欠未付。多年来,第二建筑公司多次向学校、学校上级和有关领导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2008年12月26日,23.7万元欠款全部汇入喀什市第二建筑公司的账户上时,第二建筑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他说:“感谢政府。这几年来企业运转日益艰难,这次实在没有想到国家能一次性将欠款全部还清,这二十余万元的资金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是一笔救命钱,让我们的企业能够重新恢复经营,挽救了企业。政府是讲信誉的,我们以后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二)保障了正常教学秩序。农村“普九”债务负债主体是乡村两级和学校,由于无力还债,产生了许多纠纷,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债务化解后,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社会更加和谐。乌苏市个体户彭玉祥,1998—1999年间以垫资方式先后为哈图布呼农场中学修建了花园、凉亭、旗杆、铁艺围墙等小型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为10.6万元,工程款一直未付。债务形成后,彭玉祥曾多次讨要欠款未果,无奈之下想采取过激行为,封锁学校大门。2007年7月自治区先后偿付其工程款4.24万元后,悬在他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2008年12月一次性偿付他剩余欠款6.36万元。他激动地说:“我的债务全部收回,我非常激动。今后我要更加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以感恩之心回报国家,回报社会”。(三)扩大了农村消费和投资,拉动了内需。我区的偿债资金集中在一个较短时间段内偿还,债权人手中有了一大笔“活钱”,对刺激农村消费、活跃农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债权人拿到偿债资金后,用于偿债和消费的数额占偿债资金的48.06%,用于投资的占48.69%,拉动内需作用明显。若羌县建筑商张建华同志收到偿债资金127.79万元后,有35%用于偿还工程材料欠款,50%用于投资,10%用于购买自用小轿车,5%用于储蓄;和硕县建筑商张四焕同志收到124万元偿债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和硕县祥瑞小区,为和硕县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前,有关人员对农村“普九”债务清理、界定、录入、审核、兑付、建账、建档等工作流程不十分清楚。通过化债实践,基层干部和有关人员不仅熟悉了相关政策,掌握了工作流程,也带出了队伍,锻炼了干部,积累了经验。我区农村“普九”化债工作的顺利完成,为自治区顺利通过“两基”攻坚迎“国检”奠定了基础,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及有关后续工作,巩固化债成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附件下载:【大中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第二篇范文: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万农户,农业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村级债权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
本文标题:债务化解 完成工作汇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4107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