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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221.行政审批事项房屋面积测绘核准2.颁发的法律文书无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后作为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依据4.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主席令第75号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五条2001年5月1日起施行5.审批条件提交的资料齐备及合法有效。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计委批准建房的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和用地批文复印件3、规划红线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报告);7、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8、竣工验收图纸全套。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各区建设局9.审批决定机关佛山市建设局10.审批程序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2、实地勘查(部门工作人员)3、制作平面图(部门工作人员)4、面积测算(部门工作人员)5、复核(部门指定工作人员)6、审核(部门负责人)11.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12.审批收费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根据粤价函[1998]548号文件收费标准: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以内的(含本数),每宗收80元;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至100平方米(含本数)以内的,每宗收120元;房屋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超过每100平方米的加收40元,超过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收。13.审批表格见附件14.是否有年审□有(具体办法见附件);√无15.法律救济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机构:禅城区建设局产权登记股:电话:83879683投诉机构:禅城区建设局法制股电话:83876229受理咨询机构:南海区建设局产权股:电话:81213198投诉机构:南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6227399受理咨询机构:顺德区建设局房地产业股电话:22836088投诉机构:顺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2836698受理咨询机构:三水区建设局房产业务股电话:87748405投诉机构:三水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7748906、87748805受理咨询机构:高明区建设局产权股电话:88620920、88620919投诉机构:高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8881311受理投诉机构:佛山市建设局监察室电话:0757-8228178617.下放情况√市向区下放□区承接市下放□区向镇下放18.改革意见√拟保留;□拟取消。取消后的处理办法:(详见表2)
本文标题:22房屋面积测绘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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