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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监察委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工作报告汇报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本文简要介绍:2018年区监察委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工作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xx区监察委员会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一、主要工作2018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市监察委、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监察委以习近平新2018年区监察委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工作报告本文内容:2018年区监察委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工作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xx区监察委员会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一、主要工作2018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市监察委、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监察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纪委的总体部署,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问责,为推进xxxx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监察保障。(一)依法行使监察职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8件70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8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5人,留置39人。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头号工程,深入开展“找差距、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查办要案,彰显反腐肃贪强大决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处级要案的力度,彰显强力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共查办处级干部要案15人,同比上升25%,如查处了x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某某,xxx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某某等5名xx本地的科级干部,还跨地区查处。依法行使监察职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8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市监察委、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监察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纪委的总体部署,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问责,为推进xxxx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监察保障。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8件70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8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5人,留置39人。——查办要案,彰显反腐肃贪强大决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处级要案的力度,彰显强力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共查办处级干部要案15人,同比上升25%,如查处了x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某某,xxx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某某等5名xx本地的科级干部。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四个意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委汇报一次党组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立法工作计划、决议决定、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二、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实现高起点开局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委会迅速启动,积极推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倾力支持下,仅用两年时间完成4部地方立法,立法工作实现高起点开局。着力夯实立法基础工作。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葫芦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和《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立法工作提供了程序和制度保障。聘任26名立法咨询专家,建立7个立法联系点,实行公开征询法规草案意见等制度,开通了立法机关和各界群众之间的“直通车”。我市的立法机构设置、立法队伍建设和法规起草工作得到了省人大领导充分肯定,构建了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突出重点开展立法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关乎我市民生,关乎社会稳定,关乎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2017年7月1日,我市首部实体法规《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其成功制定,标志着我市重大决策步入法制化轨道。之后,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葫芦岛市殡葬管理条例》、《葫芦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部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8年3月1日实施。全力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实行“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制度。四年来,共受理市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97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20件,维护了国家法制在我市的统一和尊严。三、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常委会始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抓住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围绕经济运行开展监督。常委会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和重点产业发展,高位助推重大战略,强力促进转型发展。对每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进行了重点监督。分别以《旅游法》执行情况、景区提质升级、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为重点,连续四年跟踪监督旅游工作,助推旅游业成为新增长点和重要支柱产业。对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促进市政府加强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组织对我市港口和口岸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查,并作出决议,大力推进“以港兴市”战略实施。常委会还结合全市开展的“项目年”活动,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持续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改革红利。围绕公共财政运行开展监督。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着力看好百姓的“钱袋子”。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本级部门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2015年,首次将市属直管开发区预决算纳入审查监督范围,形成较为完整、系统的预算监督体系,做到了预算审查全覆盖。针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连续4年跟踪检查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了对审计监督的再监督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预算审查在线监督系统,变间接的程序性监督为直接的实质性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开启了“互联网+预算监督”新模式。围绕民生和社会事业开展监督。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动教育事业向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等情况的报告,并针对师德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这一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硬骨头”问题,进行了重点监督,作出了相关决议。为落实文化惠民举措,推动文化兴市,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促进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以及市民供暖问题,多次组织省、市两级代表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暖房子”工程进行视察。每年供暖前,对供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力争使市民温暖过冬。为保障人民群众“看得好病、看得起病、老有所养”,听取审议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全面调查了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和妇幼卫生工作情况,组织视察了健康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跟踪检查了养老事业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对重点城建项目、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审查并批准了《城市总体规划》。每年开展城市道路重点工程视察,推进外环路、天化路、海辰路立交桥等路网建设,全力破解群众“出行难”问题。围绕“三农”工作开展监督。常委会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经济林建设等工作,分别进行了多次视察和调查,进一步促进了农村深层次改革。组织对涉农的《水土保持法》、《气象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或调查。常委会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畜牧养殖小区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大力推进农业重点工作进程。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开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重点是依法行政。常委会紧盯这个重点,两次对市政府部门和部分垂管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评议和测评,切实提高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针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能、加强市场监管、推进依法行政等热点问题,在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通过这一刚性监督手段,全市审批时限缩短了70%,提高了监督效果。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七五”普法决议。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切实保证了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市顺利实施。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常委会以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连续多年持续监督。为保障我市饮用水生态安全,将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与立法有机结合,形成合力,重点监督。首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还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矿产资源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青山保护工程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监督推进。连续四年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在葫芦岛”活动,分别以“青山工程”、“碧海行动”、“流域治理”和“环境保护+旅游产业”为主题,集中检查生态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生态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常委会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多次组织专题视察,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大力支持市法院破解改革中的体制、机制难题。目前,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葫芦岛模式”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典范。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促进解决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的疑难执行案件。针对刑事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保证金管理混乱问题,开展了重点监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通过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实施再监督,有效推进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常委会着眼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信访和申诉控告工作。四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1740余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990余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四、抓重点,议大事,确保市委重大决策及时有效落实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完善决策机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把党委意图化作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修订了《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完善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厘清了重大事项“权力清单”。常委会坚持议大事、促发展,将城市总体规划、港口与口岸工作、中小学师德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关系我市改革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科学、及时做出决议决定。为确保决议决定有效落实,常委会对宗教事务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强化了决议决定的严肃性和执行力。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本文标题:2018年区监察委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工作报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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