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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发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范文通知第一篇范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住建局党委、民政局党委,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以党建引领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杭组〔2021〕9号)和全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通知如下:一、引导党员支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以业主身份参选业主委员会,支持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开展工作。推动落实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制度,积极鼓励引导在职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在居住地发挥作用。二、指导街道社区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把关工作各区、县(市)要加强统筹协调,重点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严格把关,推动形成服务群众合力。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街道社区党组织和房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明确提出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选的具体情形,做好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把关,严格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使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人选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主任。三、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根据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单独成立党支部、选派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成立临时党支部或组建联合党支部等多种形式,抓好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组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各个党组织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组织体系。四、强化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的指导监督各区、县(市)住建局、民政局及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依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对辖区内各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加强指导监督,引导业主大会制定规范的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文本,督促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公布、公示各类重大事项决定、资金收支情况,开展履职行为监督检查并细化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作为业主委员会评先表彰和换届的重要依据。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专项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五、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的作用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要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政治引领,积极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建议,讨论研究物业管理区域有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六、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加强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组建、履职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列入党建责任清单,与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挂钩,与书记年度述职考核挂钩,并将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社区网络、公开栏等渠道,广泛宣传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组建的意义和作用发挥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附件:《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员会中共杭州市民政局委员会2021年9月5日第二篇范文:关于下发一流标准并做好创一流工作通知关于印发《一流县供电企业评价标准》及《县供电企业创一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公司“两个转变”和“四化”工作要求,为不断提升农电创一流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推动农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新时期农电发展形势要求,公司对《一流县供电企业评价标准》、《县供电企业创一流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一流县供电企业评价标准》及《县供电企业创一流工作管理办法》(农技[2008]18号)同时废止。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流标准,扎实、有效推进农电创一流工作,现就一流标准修订进行说明,并就做好2021年农电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提出意见。一、一流标准修订说明一流标准修订遵循“总体保持原有结构,根据公司及农电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建设标准、补充重点内容、提升指标水平”的思路。在考核内容方面,原标准分“必备条件”、“考核标准”两部分,修订后增加“扣分事项”。在“考核标准”框架结构方面,保持原专业设置,对部分专业标准分值适当调整,其中“经营管理”由120分调整为100分,突出生产、营销两大主营业务,标准分分别从120分调整为130分。“考核标准”的修订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贯彻1公司新的管理思想。如在必备条件中,增加有关“三个建设”、提高农网智能化水平等内容,统一企业文化建设增设为必备条件,同时增加标准分比重;国网品牌标识的统一及推广、公司人财物集约化管理等内容做相应补充。二是对一流标准整体适当提高。如原标准必备条件“高压线损率≤5.5%,低压线损率≤10%”改为“高压线损率≤5%,低压线损率≤9%”;“供电系统中压用户供电可靠率RS3≥99.7%”改为“供电系统中压用户供电可靠率RS3≥99.75%”。三是适当提高电网建设标准。如在“生产管理”关于电网结构的实绩指标方面,增加“10kV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达到100%。公用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达到100%”。四是补充农电相关重点工作内容。如必备条件第七条增加内容“企业用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存在农电混岗现象”,SG186工程农电管理业务应用建设、供电所标准化建设等农电重点工作也进行相应补充。二、2021年农电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要求2021年,农电创一流同业对标的工作思路是“按照农电统一管理要求,持续推进一流企业动态考核,突出抓好创一流工作引导,务实组织创一流同业对标,不断提升创一流工作水平,提高对标工作成效”。各单位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工作:1.继续开展一流企业动态考核和复查。对照新标准,组织现有一流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分析评价,积极组织网省公司复查,重点对2001-2003年一流企业进行动态考评认定,并于11月底前将复查工作总结及考评结果报公司农电工作部,力争用2-3年时间对2006年前命名的一流企业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公司将组织对一流企业进行抽查。2.突出创一流工作引导,把握工作主攻方向。要高度重视县公司创一流工作引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把握创建工作动态,引导基层企业正确理解创一流工作、准确把握一流标准、科学务实开展创一流。广大县公司要端正一流工作认识,注重过程管理、突出工作实效,防止创建工作注重表层、创一流管理资料与企业日常管理“两层皮”等问题。3.认真组织一流新标准宣贯工作。要加强一流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宣贯,促进广大县公司及时全面了解一流标准、深入准确贯彻一流标准。公司将组织一流标准宣贯研讨班,对纳入2021-2021年申报计划的县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4.扎实稳妥组织一流企业申报。创一流申报工作总体上遵循2009年工作思路,严格申报工作管理,加强申报企业指导把关,达到以申报促创建、以创建提水平的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一流企业。各单位于4月底前完成一流申报企业推荐,在上报一流企业申报材料前,要与总部农电工作部充分汇报沟通。5.规范对标工作组织、保证对标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工作过程控制管理办法》(农技〔2007〕45号)要求,防止重排序、轻对标等问题,着重在现状分析、对标学习、应用实践上下功夫,注重对标成本控制,突出管理和过程对标,提高对标广度和深度,保证对标效果。公司将积极开展同类型、同规模企业对标学习,分区、分片在相应类型和规模的标杆单位召开同业对标现场会,推广宣讲典型经验。附件:1.县供电企业创一流工作管理办法;2.一流县供电企业评价标准第三篇范文: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确保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逾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就切实做好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下发通知明确,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同时,要求各地加大省级补助支持力度;建立省级巡查机制,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尽早开工建设,提高建成比例,尽快投入使用,确保完成年度开工和建成任务。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配套设施建设的省级资金支持,组织制定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的政策,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要求,并纳入对市县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市县科学规划选址、合理布局,实现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通知明确,各地要抓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摸清棚户区底数,调查摸底范围应包含建制镇。抓紧完成2021~2021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并在规划中展望2021~2021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安排。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前谋划“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通知强调,各地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试点城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相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试点,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同时,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在6月底前出台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2021年年底前,各地区要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通知提出,各地要在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同时,强化住房保障公平分配,抓好住房救助工作。要指导市县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地级以上城市和档案管理基础工作较好的县市,要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住房保障档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信息安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对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或其他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并纳入政府监管,确保配租对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导市县积极配合住房保障审计工作,跟踪审计过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边审计边整改。对于存在的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建设工程监管不到位、分配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等问题,要逐项限期整改,对重点问题督导整改,并建立纠错机制,举一反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此外,还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摘自《中国建设报》2021.04.29宗边第四篇范文:做好学会工作总结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会工作总结的通知省会计学会各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理事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会计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省会计学会工作安排,为督促各单位及时总结2021年度工作成绩,提前谋划2021年学会工作。现将做好2021年学会工作总结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年终总结前的各项工作1、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年初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抓紧落实。2、各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清理,认真做好年终结算工作。同时,请仍未向省会计学会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单位抓紧办理。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和要求1、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思路。各单位应认真总结2021年度学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内容应包括学会开展财务与会计理论研究、会计科研成果推广与运用、学术和工作经验交流、学会自身建设、文化娱乐活动、学习培训及会计宣传报道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问题分析客观实在。工作计划要求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避免简单的罗列。同时,填报《2021年度学会工作基本情况
本文标题:公司下发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范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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