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文件和县人事局和人字[2009]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度个人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巢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个人考核工作的通知》(巢人发[2008]16号)以及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县2008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内容和等次1、考核对象: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全体在职人员。2、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3、考核等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2核结果分别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告诫)、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二、考核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程序: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各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前要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其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程序等。2、被考核人进行年度总结,考核委员会组织民主测评,对担任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人员,要在一定范围内述职。3、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4、单位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5、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三、严格控制“优秀”人员比例数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15%之内。对当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其单位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可按照20%核定。对在县直单位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3考评中,被评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其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分别按20%、15%、13%、10%核定。要严格控制单位负责人的评优比例,并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评优,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还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对5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每两年使用一名优秀指标。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各类人员的考核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其进驻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不再参加本单位考核,其考核结果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上报。选派到村挂职锻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选派办统一组织考核,其优秀名额不占选派单位和镇优秀指标。对试用期和锻炼期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时一律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其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暂时由所在单位保管,待任职定级时一同上报。对抽调到招商分局的工作人员,由县招商局单列进行考核。对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工作人员,由转业后的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另外,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字[2008]4号)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执行。机关公务员、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要严格分类考核,人员基数和优秀比例要分别计算。4五、严格落实有关考核规定1、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皖组字〔1998〕28号和皖纪发[2002]19号文件规定确定考核等次。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2、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1]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4号)等文件规定,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对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六、考核结果上报时间和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本系统)年度考核结果(包括《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考核方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等)(一式三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备案。各种考核表格请登录和县人事编制网“公务员管理”栏下载。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实施考核的,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5以及其他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否则不予兑现考核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附件:年度考核注意事项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二○○九年元月五日6年度考核注意事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相关考核文件和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管理工作,现将考核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1、上报材料要求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考核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并统一使用A4纸张(除“年度考核登记表”使用16K外),内容最好打印,如因条件所限不能打印,书写时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同时报一份“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2、关于“年度考核登记表”问题(1)“年度考核登记表”只限报在人事局或组织部备档的工作人员(工人身份“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主管部门装入本人档案),其中副科级以上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直接报组织部。(2)在填表中,“本年度思想、工作总结”一栏必须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并在指定的范围内书写,不得附加纸张;“主管领导评鉴意见”一栏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由县分管领导填写并签字;其它各栏也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清楚,凡因字迹潦草等原因填写不清楚而导致表格无法归档的,后果由本人自负。(3)“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正反两面在一张纸上,一律使用16开纸张,其他表格一律使用A4纸张。3、严格落实有关考核规定凡是不按照考核规定确定等次的,组织、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并因此而造成拖延上报时限等后果的,责7任自负。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上报时必须持《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凡在考核前没有年检的事业单位一律不予受理。事业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由主管部门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5、关于优秀指标使用问题各单位在上报考核材料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比例使用优秀指标,特别是按照20%使用优秀比例的,必须填写“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凡私自做主、先斩后奏,不按规定使用优秀指标的将不予受理。6、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管理年度考核是建立在平时考核基础上的。因此,各单位平时要按照考核规定,每月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建立一次工作记录(全年共12份)。从2009年度开始,组织、人事部门将不定期到各单位抽查个人工作记录建立情况。7、其它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后,对国土、林业、司法、农机等单位人员的考核,由所在镇提供现实表现材料,行政关系所在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统一上报考核结果;对分流至今未定岗人员,按现在实际所在工作部门进行考核;对提前离岗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最新年度考核有关表格请到和县人事编制网“公务员管理股”栏下载。下载后请把“年度考核登记表”设置成16K页面后打印填写。有关考核的相关问题请登陆和县人事编制网查询,或者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组织部5312454;人事局5312245
本文标题: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46348 .html